關於“人權教育”的學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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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人權教育”的學理思考

  論文摘要:當前我國人權匱乏的原因在於長期以來義務本位思想的盛行、教育體制的落後等。在借鑑國外發達國家人權教育經驗的基礎上,通過從法制層面確立人權教育應有之地位,正確界定人權教育主體、內容,加強人權師資培養等措施來推動我國人權教育的發展。

  論文關鍵詞:人權;教育;
  
  “人權教育”已成為當下比較熱的研究課題,根據筆者在期刊網的粗略檢索,近十年來關於人權教育的論文近百篇。與此同時,國家對人權教育問題也高度重視,2009年4月13日,國務院辦公室發表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該計劃的第四部分“人權教育”專門規定了未來開展人權教育的具體措施。為深入探討人權教育問題,從學理上對人權教育進行系統梳理、反思是極為必要的。
  
  一、當前我國人權教育弱化的原因分析
  
  1.長期以來我國傳統中義務本位、官本位思想盛行,普遍存在對權利的漠視現象。古代社會人治傳統悠久,傳統觀念強調義務本位,為了維護對廣大人民的專制,統治者們從上創設諸多觀念以使人民接受統治,如儒學中的封建傳統主張“克己復禮”,其中的復禮就是要恢復家長制和等級專制,實質是要個人剋制自己的需求,去服務於落後的社會制度,這極大壓抑了人的個性。而後世對於禮的解釋又逐步演化成封建倫理制度、體制,即所謂的綱常倫理,實質在於維護封建專制和剝削階級的特權,維護人與人之間不平等的等級關係,這與現代人權觀念是格格不入的。新中國成立後我們又在很長時間內都認為人權是資產階級專利,缺乏對人權的正確認識和應有的關注,改革開放後才開始對人權問題逐漸重視,逐步強調對人權的保障,但傳統觀念中對權利的漠視依然在許多領域存在,像就業歧視、侵害弱勢羣體權利等現象時有發生。這種狀況對人權教育也產生了負面影響,決定了目前很多教育主體對人權教育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許多教育機構普遍認為人權教育是一個可有可無的事項,當前開始人權教育的機構之少就充分説明了此點。
  2.教育體制上的落後。隨着全球化進程的加劇及國際人權交往、合作的推廣,我國對人權問題的重視與日俱增,先後簽署了《、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二十多項國際人權文書,2004年修正案又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載入憲法,成為國家的最高法治準則,然而在教育領域卻沒有對人權教育給予應有重視,沒有形成對人權教育的全面完整的規劃,只是採取一些個別行動,而這恰恰是對人權建設的極大損害。作為一個正常人而言,要具有必備的知識,成功步入社會,必須接受相關的教育,教育對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起到了主要作用。在受教育階段如能對受教育者進行人權方面的教育,使其樹立起對人權問題的正確認識和尊重人權的理念,必將對整個社會的人權建設起到重要推動作用。國外人權教育發達的國家如美國、奧地利等的經驗做法就充分説明了此點,而我國至今在中小學階段無人權知識的教育,大學階段人權教育也只是零星開展,人權教育師資嚴重匱乏,等等。正是由於人權教育的落後,使我國的人權建設走了很多彎路,導致在人們脱離教育階段後不得不再向他們灌輸人權理念,由此帶來了教育上的困難。所以應將人權教育納入應有的教育規劃中,實現教育體制上的突破,在這方面《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無疑是一個很好的嘗試。
  
  二、國外人權教育經驗介紹
  
  1.美國的人權教育。美國是一個以人權立國的國家,儘管其在人權問題上製造雙重標準,經常以人權問題干涉別國內政,但其國內對人權教育是極度重視的,體現在:一是中小學通過社會課程直接或間接地教授人權,歷史、政體、科學、等課程都會涉及人權內容的教育,並通過公民教育來普及人權觀念;二是民間組織、基金會對人權教育的推動作用十分明顯,如Betty don所寫的《人權教育——權利與責任的學習》就是被普遍採用的教材。這本教材以人的尊嚴、價值為基礎,發展出許多值得追求的價值,如人身自由、機會平等、經濟上的平等、的參與以及的永續經營,然後,再從這些價值發展出特定的權利。
  2.德國、奧地利的人權教育。兩國對人權教育都高度重視,且存在很大相似性。表現在:一是對人權教育內容直接在教育法規中確認和實踐。如德國《柏校法》第24條第4款明確規定人權教育是教育部門在制定課程綱要時應特別注意的教育任務之一。奧地利教育、科學、文化部門根據《學校組織法》發佈的課程標準對人權教育也做了明確規定。二是兩國對人權教育都不列入獨立的教學內容,而是列在公民教育中,與其他教材、教法、教育目標一起實施,將校內課程與校外實踐活動結合起來實施人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