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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的管理制度模板(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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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車輛的管理制度模板(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輛的管理制度模板(通用6篇)

車輛的管理制度1

爲規範和加強學校校內機動車輛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預防和減少校內交通事故,維護校園秩序,保護師生員工生命安全,保持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按照《唐山市學校校園機動車輛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校車輛制度。

第一條:本校教職工私家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的人員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遵規泊車。嚴禁學生駕駛機動車輛到校。

第二條:未經學校許可,非本校機動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第三條:校內行人享有優先通行權。任何時間在校園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均應當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在學校內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第四條:教職工駕駛的機動車輛進出學校,應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峯時段。已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在學生課間活動時間、學生上下學高峯時段,不允許發動行駛。

第五條:教職工駕駛機動車輛進入校園,一定按規定在指定區域停放,不得妨礙學校教育教學等活動。

第五條:嚴禁在學校內進行機動車駕駛訓練和試車、練車,不得在校園內洗車。

第六條在校內從事各類施工、作業需進出校園的工作車輛,經允許進入校園時,一定按指定時間、指定路線進出校園。

第七條:外來車輛未經允許禁止進入校園,經允許進入校園時必須減速,按要求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八條:因不執行學校管理制度,發生學校內交通事故的,一切責任由責任人自己負責,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學校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第九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車輛的管理制度2

爲規範校內車輛管理,確保車輛出入校園和校內停放安全,我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本校教職工上班開車進入校園,必須先到總務處辦理車輛出入證和地下車庫過閘射頻卡,每卡交押金100元。出入證和射頻卡僅限教職工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否則學校有權收回。如發現出入證或射頻卡丟失,請及時告知總務處並按制度補辦。

2、外來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需經相關領導同意並在門衛室登記後方能入校。

3、車輛進入校園後,需按規定線路行駛,且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本校教職工車輛全部停放至地下車庫,外來車輛需按規定位置停放。

4、所有車輛嚴禁進入塑膠場地和致味館,否則罰款200元/次。

5、校內舉辦大型活動或上學、放學高峯等特殊時段,學校有權禁止車輛出入校園。

6、車主停放車輛時,應將門窗鎖好,並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否則,造成損失由車主自行承擔。

以上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本制度解釋權在校長室。

車輛的管理制度3

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學、幼兒園要對本轄區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並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特別是幼兒園的接送車,更要建立清楚的臺帳。

二、學校要指定一名教師負責接送小學生、幼兒的`車輛管理,督促有車單位或個人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並要求經常與學校保持聯繫,掌握學生接送車輛的情況。

三、定期對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對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以及對假牌假證、無牌無證、套牌、報廢車輛的查處,對逾期年檢、車況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律禁止其接送學生。

四、要把學生接送車的駕駛人作爲交通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要求定期組織學習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安全駕駛意識和職業道德水平,對經常有交通違法行爲的駕駛人,及時予以更換。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途經路段的監控管理,對嚴重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爲嚴格按規定進行處理,並及時通報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門。

車輛的管理制度4

1。 維修部門是車輛後勤保障的主要工作項目,我們不但要狠抓維修質量,更必須嚴格管控各項維修費用,必然監督車輛日常維護是保障車輛良好技術性能的根本措施,定期檢查保養車輛是爲保證車輛維持最佳技術狀態,加強車輛維修質量,減少車輛“罷工”事件,是提高工作效率及降低維修費用的基本手段。

2。 加強維修人員作息時間安排,合理分配工作值班制度,對晚間“歸來”的自備車輛一一進行技術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做到及時排除,保證車輛出勤率。

3。 繼續堅持分組分量制,將工作任務合理規劃,分配至各組工作人員,在維修質量方面務必監督把好質量關,嚴格杜絕因工作的疏忽導致無謂的返修事件發生,將維修質量與返修率做出評比並落實到每一位工作人員,適當做出獎懲制度,以評比數據公佈示範去提高維修質量。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

4。 如車輛遇意外情況在路途行駛中拋錨,必須第一時間趕往進行搶修處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延誤公司服務效益。

車輛的管理制度5

1、車輛起步前,要先檢檢視裝卸人員是否下車,車輛周圍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後方可起步。

2、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該保持車輛以合適的速度勻速行駛,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謹慎採取緊急制動措施,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性。

3、注意不搶行,不冒險,自覺做到先慢,先讓,先停;會車時不侵佔對方行駛路線。

4、在危險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霧天行駛時,嚴格控制車速,禁止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時不準熄火,空擋滑行。透過彎道時要靠道路中心線右側行駛,嚴禁侵佔對方中線。

6、夜間行車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適當車距;行車中如感覺睏倦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休息,嚴禁疲勞駕駛。

7、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透過渡口及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

8、連續行駛3小時要適當休息,同時對車輛進行檢查;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累計不能超過8小時。

9、嚴禁酒後開車,人工直流供沒等違章作業現象。

10、車輛行駛中發生故障時,應允許移至合適的地點維修,並設定警告標誌,嚴禁在行車道上維修車輛或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時行車。

車輛的管理制度6

1、學生自行車必須停放在本班劃定的區域內,並把自行車鎖好。不能將雨具、手套、書包等物品存放在自行車上。

2、自行車要停放整齊。每天由學校領導和門衛進行檢查。

3、自行車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在校內不準騎車。

4、學生騎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注意騎車安全,不可載人。

5、對故意損壞他人自行車,竊取自行車零件,一經查實,從嚴處罰。

6、教師上下班騎車、駕車須遵守交通規則。

7、出、入校門時,遇學生上下學要讓學生先行,騎自行車的教職工要下車推行,機動車輛要減速慢行,進入校園嚴禁鳴笛。

8、教師車輛進入校園須停在指定位置,不得亂停亂放。

9、無駕駛證者不得駕駛機動車。

10、如在校園內駕駛機動車造成學生傷害、公物損害由機動車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

11、教師駕駛車輛要確保良好的休息、足夠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體力保證安全行車。

12、校外車輛需進入校園的先到門衛處進行來訪登記,門衛同意放行的車輛要按指定地點停放好。陌生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13、在校園內發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