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戶口算上海戶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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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登記着居民的各家成員姓名、性別、年齡、bai職業、住址、成員關係等各類資料。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嘉定戶口算上海戶口嗎,希望大家喜歡!

嘉定戶口算上海戶口嗎

嘉定戶口算上海戶口嗎

算,上海嘉定區屬於上海市,上海嘉定戶口當然屬於上海戶口。上海結婚落戶:外省市人員(指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即申請落戶時無外地勞動關係,可以在上海有工作)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已登記常住戶口滿10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10年、年滿35週歲,可准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關於夫妻投靠落戶上海政策

(一)外省市人員(指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即申請落戶時無外地勞動關係,可以在上海有工作)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已登記常住戶口滿10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10年、年滿35週歲,可准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外省市少數民族及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與具有上海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已登記常住戶口滿7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外省市人員與上海殘疾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四)上海支內、知青人員及其生育的子女與上海常住戶口居民(在本市戶口登記滿5年)婚姻登記滿5年的,可以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五)外省市人員與上海常住戶口人員結婚後,本市一方死亡的,其與上海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戶籍,外省市人員未再婚、實際生活基礎在本市、外省市無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上海戶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參照“滬府〔2009〕70號”夫妻投靠第(一)項規定在上海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六)上海民政部門審覈確認的上海市革命傷殘軍人配偶可以申請落戶。

拓展:辦理上海市戶口的條件

一、關於來上海定居的出國留學人員及家屬申報戶口手續。

1、凡出國留學人員(含從國外隨歸的配偶、子女及國內隨調、隨遷的配偶、子女)符合國家規定,經批准來上海定居的,憑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申報戶口證明,以及原國內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或本人護照影印件,若隨遷人員系外省市常住戶口人員,則必須持戶口遷移證),到定居地公安部派出所直接辦理落戶手續。

2、出國留學人員隨遷的配偶、子女系農村戶口的,憑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申報戶口證明和"農轉非"通知單,在辦理落戶的同時予以"農轉非"。

二、關於應聘來上海短期工作或投資辦企(事)業的出國留學人員申報臨時戶口手續。

經批准,應聘到浦東、漕河涇、虹橋、閩行四個開發區和上海其他市區或郊縣短期工作或投資辦企(事)業的出國留學人員及從國外隨歸的配偶、子女或出國留學人員在國內其他省市常住戶口的配偶、子女,憑上海市回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的《出國留學人員回國短期工作證》,由本人到上海市回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指定的回國留學人員浦東中轉站、漕河涇開發區中轉站、新村路中轉站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有關申報暫住戶口手續。

三、上述申報暫住戶口人員免繳城市建設費。

四、本規定不適用於其他回國探親、旅遊的出國留學人員。

關於出國留學人員及其家屬來滬工作辦理戶口的的通知各區、縣人事局、各公安分局、縣公安局、浦東新區公安局:

爲了鼓勵出口留學人員來上海工作,促進上海經濟和社會發展,加強本市戶籍管理,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政策及當前留學人員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現對留學人員及其家屬來滬定居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做如下規定:

一、留學人員及其從國外隨歸的配偶、子女,經批准來滬定居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憑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蓋有上海市留學人員工作處印章的《留學人員(家屬)入戶證明信》樣張附後)和護照(複印件)等檔案,辦理落戶手續,其國外出生的子女,應提供國外出生證明。政策及當前留學人員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現對留學人員及其家屬來滬定居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做如下規定:

上述人員出國時如未註銷國內常住戶口,在辦理上述手續時,還應持有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蓋有上海市留學人員工作處印章的《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到區、縣公安部門申領《准予遷入證明》。留學人員雙方或其中一方可從國外隨帶子女來滬定居。

二、留學人員來上海定居工作,其國內隨調、隨遷的配偶、子女,經批准來滬定居的,憑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蓋有上海市留學人員工作處印章的《留學人員(家屬)入戶證明信》及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准予遷入證明》等檔案,到入戶地的公安部門辦理入戶手續。

留學人員子女隨遷如超過規定年齡,可照顧隨帶一名與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男性不從外省市隨帶子女來滬落戶(離婚、喪偶除外)。

三、留學人員來上海定居工作,隨歸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國護照的,憑經上海市人事局批准並出具的蓋有上海市留學人員工作處印章的證明。本人外國護照,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外國人在滬居留手續,居留期限一般爲一年,但不得超過留學人員在滬居留期限。

來上海應聘短期工作或投資辦企業的留學人員,憑蓋有上海市人事局印章的由上海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的《出國留學人員回國短期工作證》到指定的公安部門辦理暫住戶口手續。其隨歸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國護照,在滬居留辦理手續同上。

四、本規定不適用於回國探親、旅遊的留學人員。

五、原有檔案規定與本通知規定有牴觸的以本通知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