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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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鋪物業管理合同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商鋪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商鋪物業管理合同1

甲方:(管理服務者)

乙方:(業主/物業使用人)

爲了維護xx廣場廣大經營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和商譽,統一規範經營者的經營行爲,根據《xx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xx市物業管理辦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對xx廣場實施統一經營管理、物業管理的權利,對管理範圍的場地、設備、設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經營秩序及各項經營活動等事務全權實施管理,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正常執行。

2、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改xx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經營行爲保證金、公共能源及相關費用等權利。乙方不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滯納金,逾期20天不繳納的,甲方不再有義務提供各種管理服務,對所欠費用可採取催繳和強制措施,直至訴諸法律。

4、尊重乙方自主經營的權利,不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5、有權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制止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經營管理協議之行爲。

6、在不影響整體經營佈局的情況下,可利用部分空地、牆面等處從事經營活動,收益用於市場推廣。

7、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委託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甲方可委託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從事部分物業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經營範圍內的依法自主經營權,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整體的業態的統一規劃、統一佈局,自覺配合甲方組織的促銷活動,維護xx廣場的整體形象。

2、自覺遵守xx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各種相關費用。

3、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執證經營,依法納稅、交繳工商行政管理費。

4、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和培訓,確保經營區域的消防安全,並承擔相應的消防責任。

5、對經營銷售的商品自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銷售商品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6、對店鋪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xx廣場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自覺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工作。

8、業主出租商鋪時,應事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與甲方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協議》,在與甲方簽訂該協議前,一切責任仍屬乙方責任。

9、承擔由乙方行爲引起的一切民事責任。

二、各項費用標準及交納辦法

(一)裝修保證金

乙方如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租賃者需徵得業主同意),必須按xx廣場《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規定,繳納裝修保證金,裝修需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給乙方。

(二)物管費

按__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電費按乙方自掛錶抄數收取獨立上繳;公共能源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根據經營建築面積比例據實分攤。實行月計交繳。

(四)市場推廣費

根據實際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廣、促銷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廣費全部用於xx廣場整體的營銷推廣。計__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

(五)空調使用費

除乙方獨立安裝使用的情況外,由甲方根據空調使用當月總費用結合乙方場地面積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費用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雙方約定遵守的市場管理公約

(一)經營秩序和經營行爲的管理約定:

第一條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xx廣場的各項管理規定。商品明碼標價,亮證亮照經營。嚴禁經銷假冒僞劣商品和違禁物品。

第二條乙方承諾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擾亂市場秩序。

第三條乙方因商品質量問題與顧客發生的糾紛,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xx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進行協商解決,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打架等行爲,遇到糾紛時應主動妥善解決,協商不成應與對方到相關部門或甲方協調處理。

第四條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xx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到文明經商、禮貌待客,嚴禁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維護xx廣場的整體信譽。

第五條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響設備或高聲叫賣、張貼、追逐、打鬧、玩弄電梯等影響他人正常經營和玩弄公共財物的行爲。

第六條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覺、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爲。

第七條經營場地以店鋪門口爲界,禁止在界外陳列商品,擺放商品展示模特兒(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佔道行爲。

第八條嚴格遵守規定營業時間,按時開門營業,並遵循: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遲開門和早關門;

2、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關門停業(超過3小時按歇業1天處理);

3、不得擅自歇業。

第九條乙方須遵守行業規定,嚴格維護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詆譭其他商戶。

第十條乙方的電話、傳呼、手機號及通訊地址等聯繫方式因申報內容不實或變化後未及時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若由此給他人造成一切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從業人員應按規定向甲方管理部門申報,營業期間內需佩帶購物中心統一的《營業員證》,無證或佩帶他人證件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事宜。

第十二條遵守國家和甲方有關變更物業的規定,乙方轉讓、抵押、出租、轉租、調換、與他人合用攤位,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登記備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

第十三條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xx市消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禁在購物中心範圍內吸菸、動用明火及其他影響購物中心安全的行爲。

第十四條不得收藏、攜帶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汽油、鞭炮等)等違禁物品。禁止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干擾管理人員工作等行爲。

第十五條乙方捉獲違法分子不得自行處置,應及時通知並移交甲方。

第十六條嚴禁偷竊、挪用xx廣場的公共設施、財產和他人物品等違法行爲。

第十七條乙方有協助國家執法人員履行職權的義務,不得有阻撓國家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作僞證等違法行爲。

第十八條乙方必須做好店鋪內的防火、防盜、防扒、防騙、防惡性案件和自然災害的自防工作,閉市和歇業時要收管好貨物並鎖好門窗。閉市後不得私自進入購物中心取貨,如有特殊情況須進入的,應當由乙方本人辦理相關手續後與保安員一同進入本店鋪,並迅速離開,不得逗留。

第十九條嚴禁私自拆卸或損壞購物中心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各種消防器材。

第二十條在非火警情況下,未經批准禁止移動和使用購物中心內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條嚴禁在消防卷閘門附近擺放任何物件,嚴禁圈佔消防栓或防火間距、堵塞、防礙消防通道。

(三)對購物中心機電設施設備的管理約定

第二十二條嚴禁動用送配電及照明設施,不得私自開關各電源、動力裝置以避免造成損壞。

第二十三條照明及其他設施嚴禁私自拆除、亂拉(接)、更改和增加用電負荷和線路。

第二十四條店鋪內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應向甲方提出報修,在甲方的監督下進行修理或由甲方進行修理、更換並按規定繳納委託維修費。

第二十五條購物中心電梯(電扶梯)執行時,需嚴格遵守“乘坐須知”:

1、未經管理部門同意,不得使用客運電梯和電扶梯運載貨物和其他雜物;

2、電扶梯執行期間禁止反向行走、嬉戲和跑躍,停運期間禁止行走;

3、14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電梯須有監護人陪同;

4、乘坐電扶梯時,頭手身體嚴禁超出扶梯外,以免發生事故;

5、禁止向電梯上丟拋包裝箱(袋)等廢棄物,禁止攜帶超長物(1.5M以上)棍棒、杆等物件乘坐電扶梯;

6、電扶梯執行期間,非緊急情況不得擅自使用停止電(扶)梯執行按鈕;

7、使用電梯運載貨物時,需聽從電梯操作人員指揮,不得超載,進出貨物時應避免損壞電梯的行爲。

第二十六條店鋪內預留的.電話線路及附屬設施,乙方有關人員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竊。安裝電話開通後,應自覺遵守電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的專項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乙方電話出現故障,應請電信部門維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員提出委託維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條空調執行期間,購物中心外沿的窗戶需關閉,乙方不得擅自調整及用物體擋住進出風口,確因需要調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

(四)清潔衛生管理約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瓜皮紙屑,亂倒污水,亂扔包裝物、食品盒殘渣等有損清潔衛生的行爲。

第三十條自覺維護購物中心的環境衛生,依照規定定時對店鋪門、燈箱、柱等處進行清潔大掃除。

(五)對其它方面的管理規定

第三十一條甲方對店鋪的統一裝修和設施設備的統一安裝,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動。

第三十二條開業後乙方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的,需書面提出裝修申請並經批准,在完清手續後嚴格按照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的規定在閉市後入場進行施工並做好防噪處理,不得影響周邊經營和生活。

第三十三條因房屋、設施、設備等故障必須及時搶修,需乙方讓出經營場地時,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因城市建設、市場改造需要拆遷或停止使用場地設施,乙方須無條件服從配合。

第三十四條不得擅自撕扯、塗污、毀損甲方設定的封條、通知、宣傳、告示,不得損壞移動各種告示、警示牌、導向牌。

第三十五條嚴禁攜帶各種寵物、家禽等進出購物中心。

第三十六條乙方依照規定,須按時向甲方繳納各項應付費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條乙方家屬、來訪客人、僱用的臨時工(如營業員、搬運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鋪的承租人或使用人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四、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凡有違反有關規定,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違約金並承擔全額賠償責任。超過規定期限加收滯納金(3%/日),超過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對乙方攤位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滿完清有關手續退出商場當日爲止。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則

《裝修守則》、《店鋪經營規範》、《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裝修承諾書》爲本協議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簦章: 代表人簽章: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商鋪物業管理合同2

甲方:x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xx服務處(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維護小區廣大業主的共同利益,嚴格遵照小區紅線內設計規劃的各項要求,保證小區的正常秩序,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就南湖雅園小區商業門面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權利

一、乙方可以在自已購買或租賃的地點進行辦公或經營,同時在劃定的範圍內張貼自已公司的形象標誌,同時發放自已公司的宣傳資料、介紹自已公司的業務。

二、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關於水、電方面使用的正當要求;但必須按時交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三、乙方享有在辦理手續等方面的優先權,在同等情況下,甲方應當先行辦理乙方公司事宜。

第二條乙方義務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公司資質、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以及房屋產權證、土地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原件並提供複印件以供甲方公司備案。

二、乙方委派現場代表開具公司法人代表委託書,授予期全權代表本協議所涉及的各項事宜。

三、乙方有義務在裝修時按照行業標準對排污、排煙和噪聲進行技術處理,不得影響小區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若有業主投訴,且確實存在必須配合整改。

四、物業管理費的收取辦法與標準及供電協議。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從20xx年11月08日起交納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此門面面積爲800平方,物業管理費標準爲1.50元/平方。20xx年每月物業管理費爲1000元,預交一個月。乙方交納安全用電保證金5000元,電費爲1.30元/度,按月交納。

2、乙方每月五日之前帶現金到物業辦公室財務處同時交納下月物業管理費及當月電費,逾期不交電費或物業管理費甲方有權立即停止供電及相關服務。

五、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小區人員管理規定》,文明經營,不得騷擾和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在經營過程中,不得損壞公共設施、設備。垃圾按服務處指定的`時間從指定的通道運到指定地點。

六、經營過程中,乙方須指派專人負責治安工作,嚴密巡視,防止案件發生,發現情況及時向甲方報告並酌情現場處理。

七、乙方須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每戶根據經營場所的實際面積不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配備消防器材,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標誌、應急照明燈、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同時注意安全用電,不得使用高負荷電熱絲、大功率電爐等電熱器件,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須加強內部管理,不得使用三無人員,同時政府規定須持證上崗的工種,工作人員須證件齊全,工作人員只能在規定的範圍內逗留、作業,違者服務處有權將人員請出小區。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須根據《小區管理規定》、《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制度對乙方在小區範圍內經營場所的水、電實施統一管理。

二、甲方應制定監管制度,成立監管巡視隊,對小區範圍內的經營場所的水、電實行全方位的監管和服務。

三、在監管過程中,甲方如發現乙方人員有違規、違章時,其監管人員有權在現場予以制止;乙方人員如有不服從管理的行爲,則甲方有權採取強制糾正措施,並責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四、甲方在執行監管過程中,必須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得收受禮品現金、不得徇私舞弊;一經投訴並被認定爲事實者,甲方將對當事人予以經濟、行政處罰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甲方須建立監管人員管理制度,預防監管人員濫用監管權利,保障乙方正常且符合規定的用水、用電及其它各項正當要求。

六、甲方工作人員應在規章制度規定的範圍內,配合乙方,保障乙方的權利。

七、如乙方有油煙擾民、噪音擾民(如:音響、KTV、供電、供水、製冷等設施)、污水漫溢(下水管道堵塞導致污水外溢與幸福滿灣香餐廳輪流疏通處理)等情況發生,導致業主投訴,甲方有權立即停止與投訴有關的服務,甚至停止所有服務。

八、如乙方進行裝修或對經營用房進行改造,必須到物業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按物業管理處的《裝修管理協議》統一辦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此協議。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關人員違反第三條中相關條款者,一經查實,視其情節輕重,甲方將給與經濟、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乙方人員違反第二條中相關條款者,甲方將視情節輕重,採取說服教育、拒絕進入小區、扣除保證金、停止相關服務(包括配套設施的使用),直至提交相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五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異議可以補充協議方式予以補充。

甲方:x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商鋪物業管理合同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辦公居住物業

坐落位置:

佔地面積:

建築面積:

第二條物業管理內容

1、保潔

(1)公共保潔

a、公區域院內及外圍衛生、南北生活區院內衛生

b、人員編制:1人

c、保潔標準:(見附件)

(2)樓宇保潔

a、主樓1—6層、9—14層走廊、衛生間、牆面玻璃及地面衛生;7—8樓電梯口;15—16層地面及電梯間及樓面平臺衛生;電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衛生;一樓室外平臺及兩側通道

b、綜合樓兩側樓梯、2—4樓走廊衛生間及玻璃衛生

c、羣樓兩側樓梯、二樓衛生間及走廊、平臺衛生

d、人員編制主樓4人、綜合樓及羣樓2人

e、保潔標準(見附件)

2、綠化

(1)綠化範圍:辦公及外圍區域、生活區域的草坪及樹木管理

(2)人員編制:2人

(3)綠化標準:(見附件)

3、保衛

(1)保衛範圍:生活區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人員編制:3人

(3)工作標準:(見附件)

4、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室外保潔:

(2)室外保潔:

(3)交通秩序:

(4)綠化:

(5)保安:

(6)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第4條委託物業管理承包經營、自負盈虧形式

費用包括:

1、工資及福利費、管理費用、稅費

2、保潔工具、保潔用品及勞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勞服用品

4、綠化工具及勞服用品

第五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物業的委託物業管理費用爲__。

第七條委託物業管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及辦公區域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4)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5)如有重大活動有權支配乙方人員,乙方人員必須服從安排;

(6)對乙方人員有有任免權,如出現一個月內同一員工連續投訴三次有權要求換人

(7)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的關係;

(8)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定期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公佈管理費支出帳目;

(4)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5)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物業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6)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7)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8)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便民服務工作;

(9)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九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爲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招標書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蓋章):_____

代表(簽名):_____         代表(簽名):_____

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商鋪物業管理合同4

物業管理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戶):(簡稱乙方)

乙方於__年__月__日租用__樓(小區)__層商鋪,面積共平方米,作用途使用。

爲確商鋪(以下簡稱:本物業)商鋪物業管理服務的有序實施,保證物業管理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減少物業管理糾紛,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它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在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商鋪的物業管理服務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具體如下:

1、甲方負責物業公用設施、設備和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甲方負責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綠化、消殺工作。

3、甲方負責治安、消防、車輛管理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等保險保管責任),實行24小時安全監控和巡視服務,配合協助公安機關作好治安防範工作。

4、乙方所使用的商鋪,是經相關的建築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交付使用的,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房屋質量問題需要維修,應向甲方報告,由甲方負責聯繫施工隊及時進行維修。

5、乙方不得將窗戶及外牆作任何更改,不得擅自安裝防盜網、雨蓬、空調等,如需安裝,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按指定的位置和規格安裝,以確保物業外貌美觀、統一協調。

6、未經業主同意和甲方審批,乙方若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外貌或非法進行擴建、拆建和利用公共部位堆放雜物等,甲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責令乙方停止或恢復原貌,甲方有追究乙方賠償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權力。

7、商鋪裝修前須先辦理裝修手續,交納裝修垃圾清運費、特約服務費、裝修原則爲不損壞房屋結構安全,不破壞外立面,不影響相鄰商戶利益,消防部分須經消防部分審批。若因乙方違章裝修,造成公用設備設施損壞、停水、停電、漏水、漏電等事故,乙方負責修復和承擔由此事引起的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裝修工程完工,經消防部門驗收後,才能開業經營。

8、商鋪的使用範圍僅限於各自的商鋪內,未經本物業管理辦公室及物業管理許可,不得佔用公共區域經營或在公共區域、公共設施設備上作任何擺放、堆放、懸掛、張貼廣告等行爲。不準在小區內亂停亂放車輛;不準損壞綠化植物。不得私自佔用、取用或移動公共配套設施設備(如公共水、電、消防栓、垃圾桶等)。

9、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制訂的環境衛生等公衆管理制度,環境衛生實行門前“三包”,垃圾應以袋裝放入垃圾箱內,電視、音響的音量不要太大,以免影響他人,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經營、辦公環境。

10、收費標準:

(1)商鋪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合約面積計算:元/平方/月收取。

(2)乙方必須按時(每月5日前)交納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如拖欠上述費用,每拖延一天,甲方按乙方應交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如乙方拖欠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期限超過當月20日或拖欠租金超過合同規定期限,甲方有權或根據業主的授權採取相應措施催繳欠費。經甲方催繳後三日內仍未足額補繳應付費用的,甲方有權停止服務,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自行出租商鋪,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4)非因甲方原因而空置物業的,仍需全額繳納物業管理費用。

(5)對於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而提供的其他有償服務,經甲方同意按有償服務收費標準收費。

(6)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製冷制熱費、垃圾費等代收代繳服務(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電費:__;水費:__;垃圾清運費:乙方產生的營業垃圾自行清運到垃圾中轉站,垃圾量每天限定爲桶,超出部分,乙方每月支付__元給甲方,由甲方負責清運出小區。

(7)相鄰商鋪共用一套水、電、燃氣、製冷制熱費計量表等設施設備的,相關費用的由各共用該等設施設備的商鋪業主(租戶)分攤承擔。

11、嚴禁乙方利用商鋪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12、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協議,未按協議要求提供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或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協議,給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或法律責任。

(3)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回多收、亂收費用。

13、免責事項

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損害,不論其爲直接或間接,均構成對甲方的免責事由,甲方均不承擔以下責任:

(1)不可抗拒因素,如天災、地震、戰爭等事由所致的損害;

(2)暴動、搶劫、破壞、爆炸、火災、刑事犯罪等違法行爲等事由所致的損壞,但因甲方故意或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3)因商鋪固有瑕疵損害;

(4)因乙方或第三者之故意、過失所致損害;

(5)因甲方書面建議乙方改善自用部分(含部位、設施設備)或改進管理措施,而乙方未採納所致的損害;

(6)因業戶延遲交納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所致的損害;

(7)車輛被竊、被破壞或車內財物被竊的損害。

14、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5、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16、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7、本協議的有效期限從雙方簽署之日起至甲方不再作爲本物業的管理者爲止。

18、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