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台州公積金新政策: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放寬

學識都 人氣:2W

《台州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於2015年3月31日經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二屆四次全體成員會議審議獲得透過。同修改前的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相比,當前政策明顯放寬,將使住房公積金政策惠及更多的職工家庭。

2015台州公積金新政策: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放寬

現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一是申請人正常且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滿三個月;二是家庭成員(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請人工作地(以縣、市、區爲行政區域)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即可申請提取。

現提取額度:職工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可提取支付保障性住房租金扣除政府租金補貼後的餘額;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的,單身職工租賃住房面積按70平方米控制,非單身職工租賃住房面積按120平方米控制,每平方米平均按15元控制。

同修改前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相比,一是剔除了收入限制,二是提取額度增大。

新的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將使我縣無房租住房屋的職工也能實實在在的享受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權益。

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包括: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且帳戶是正常狀態;職工及配偶在本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住房的;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住房滿1年的。

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婚姻證明;房屋產權登記部門查詢的當年“無自有產權住房證明”;本人及配偶的個人徵信;本人及配偶簽名的“無自有產權住房的書面聲明”;與市公共租賃住房主管單位委託的.運營單位或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收款憑證;本人及配偶銀行卡的複印件。

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以下材料:《房屋租賃合同》和出租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複印件;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房主身份證複印件;房屋產權登記部門查詢的當年“無自有產權住房證明”;婚姻證明;本人及配偶的個人徵信;提供本人及配偶簽名的“無自有產權住房的書面聲明”;本人及配偶銀行卡的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