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股票期權薪酬制度的探討-基於百度案例的思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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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股票期權薪酬制度的探討-基於百度案例的思考(下)
(二)確認報酬成本的經濟後果
股票期權的發行雖然沒有導致負債的發生,也沒有減少企業的所有者權益,但是仍應確認由此而引起的報酬費用。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於2003年要求該機構管束國的上市公司從2004年起把公司股票期權列入經營開支,提高會計報表的可靠性、可比性和透明度。IASB將股票期權計入報酬費用的依據在於:首先認爲企業是股權激勵行爲中的一方,是企業在施行員工股權激勵計劃,以股權爲代價換取員工的勞務服務。其次,股票期權是企業支付給員工報酬的一部分,員工是有償獲得股票期權的。再者,財務報表應當確認資源取得和消耗的情況,因此,不論企業事實上是否爲這種以股票或是期權支付員工的勞務承擔了成本,費用還是應當確認的。
當然,將股票期權計入報酬成本曾遭到工商界的一致反對,認爲這樣會降低公司的收益,威脅公司的競爭力,尤其是對高科技企業而言。因爲若將股票期權的攤銷記入公司成本,意味着期權的'補償成本需要由公司一段時期內的收入來補償,減少公司的盈利水平,進而影響公司股價。但是從理論上來說,確認由股票期權引起的報酬成本並不會產生人們所預想的不利經濟後果:
首先,股票期權報酬成本的確認有利於提高財務報告的透明度。因爲當公司發行股票期權不披露“期權的公允價值”時,因爲沒有將期權計入成本,所以其利潤項目是被高估的,財務報表的透明度也就被降低了。所以說,期權報酬成本的確認有助於企業明確經濟責任,提供更爲合理的財務報表。
其次,股票期權報酬成本的確認有利於提高財務報告的可比性。因爲對於那些以向員工發放獎金爲主的公司而言,在會計報表中承擔了相應的成本或費用,從而減少了公司年末的盈利數字。與未將股票期權計入成本的企業相比,這種費用確認差異的存在使得部門間、公司間、行業間財務報表的可比性降低。所以說,對於期權報酬成本的確認能提高會計資訊質量,更有利於創造更爲公平的競爭環境。
再者,股票期權報酬成本的確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因爲企業透過重新評估已有股票期權計劃的成本和收益,若發現其股票期權計劃的預期收益不能補償其成本,則會修訂或取消這一計劃;反之,企業也不會限制或取消對員工的激勵效益大於激勵成本的股票期權計劃。
綜上所述,股票期權激勵本身作爲一種報酬的支付形式,和工資、獎金、福利並沒有什麼區別,只是激勵的方式不同而已。工資、獎金福利主要是對短期勞動的報酬,而股票期權則是一種長期激勵方式。從本質上來講,都是企業爲了獲得管理人的勞動而發生的支出,屬於企業成本覈算的對象;從交易的主體來看,企業以期權的發放得到員工的勞動,企業得到的是員工的勞動,付出的是期權的費用。因此,在管理人服務期內,對這筆費用進行攤銷,和相應期間員工服務勞動產生的收入進行配比,在會計上符合配比原則和權責發生制原則。雖然有學者指出,在新會計準則出臺之前,由於期權不會影響賬面利潤,因此企業發放的期權在薪酬結構中比重較大,而新會計準則的實施使得財物報表無空可鑽,因此高管薪酬結構中期權的比重將會縮小,而限制性股票的比重會增加(沃頓商學院,Mary Ellen Cater,2005),但這並不會影響將股票期權成本納入成本覈算的理念。
(三)小結
在現行會計模式下,股票期權就其性質而言,具有負債和權益的雙重性質,由此在會計處理上形成了不同的爭議。由於篇幅的緣故,本文無法將確認日的選擇等一一詳述,筆者的基本觀點是把股票期權視作一項特殊的權益,在期權授予日即按公允價值確認爲報酬成本。因報酬爲將來的勞務,則向員工授予期權的報酬成本應在相關員工的服務提供期內進行攤銷確認。基本會計處理爲:授予日,借記遞延報酬費用,貸記股票期權;在相關員工的服務提供期內按年攤銷,借記報酬費用,貸記遞延報酬費用;在行權日,借記現金和股票期權,貸記普通股和資本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