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向来是大家关注的焦点,那么沧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为多少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沧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产假
1. 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
2. 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
3. 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
4. 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
5. 难产的,增加休假15天;
6.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7.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育产假45天。
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女职工因生育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
1.正常生产的1000元
2.难产的1500元
3.剖腹产2300元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报销
1. 怀孕6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600元;
2. 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的400元;
3. 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200元;
4. 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100元。
5. 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50 元;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100元;
6. 实施绝育手术的200元;
7. 实施复通手术的1500元。
最高报销额度
1.自然分娩的20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手剥胎盘术、子宫破裂、产钳助产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毁胎手术分娩)的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
3.剖宫产的3000元
4.剖宫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阑尾切除术、输卵管结扎术等其他手术的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