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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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向来是大家关注的焦点,那么沧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为多少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沧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沧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产假

1. 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

2. 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

3. 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

4. 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

5. 难产的,增加休假15天;

6.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7.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育产假45天。

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女职工因生育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

1.正常生产的1000元

2.难产的1500元

3.剖腹产2300元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报销

1. 怀孕6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600元;

2. 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的400元;

3. 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200元;

4. 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100元。

5. 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50 元;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100元;

6. 实施绝育手术的200元;

7. 实施复通手术的1500元。

最高报销额度

1.自然分娩的20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手剥胎盘术、子宫破裂、产钳助产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毁胎手术分娩)的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

3.剖宫产的3000元

4.剖宫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阑尾切除术、输卵管结扎术等其他手术的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