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安全責任書範文(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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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責任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責任書可以更好地明確我們應該承擔的任務,有利於我們完成應該完成的使命。那麼責任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安全責任書,歡迎大家分享。

小學安全責任書範文(精選6篇)

小學安全責任書1

爲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向甲方保證做到以下兩點:

(1)確保子女上學、放學乘坐交通工具,不是非法營運車輛和超載車輛,例如:無牌證的學生接送車、殘疾人代步車、拼改裝車、外地車、社會黑車等未經交通營運部門覈准營運資格的車輛,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須是檢驗合格,取得運營資質的車輛。

(2)確保本班未滿十二週歲的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達到十二週歲的學生如果要獨自騎車上學、放學,學生家長必須徵得學校同意,並和學校簽訂安全保證書

二、學生家長作爲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爲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爲習慣,並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他(她)們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四、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五、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

六、學生家長自行接送子女上學、放學路途中出現的意外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責任書作爲學校方與學生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監護人)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小學安全責任書2

爲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爲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1、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2、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3、任課教師上課要及時檢查學生數,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當日的值日領導,並妥善處理。

4、在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教學中,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5、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6、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7、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8、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

責任人:

小學安全責任書3

爲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根據市、區教育局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1、學校每位教職工都是學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責任人,應依法按照學校各項安全教育規定、措施,履行對學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責任。

2、認真參加值日(周)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

3、學生集會、大掃除、觀看影劇、郊遊、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等,組織人要周密考慮各種安全因素和預見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做好防範工作,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安排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

4、重視做好學困生、德困生的幫教工作,任課教師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謾罵、驅趕學生。

5、要關注學生行爲。學生出現行爲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6、寒暑假、節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7、學生上學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

8、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若氣候惡劣,要按通知要求及時組織學生安全離校。

9、放學後,若滯留學生,任課教師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10、爲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

11、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彙報。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

學校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並依法追究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安全領導小組和教師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人如有更換,接任者繼續履行。

 責任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小學安全責任書4

爲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全面推進我校班級安全管理責任制的`落實,明確責任,杜絕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學校制定班級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全體班主任教師、科任教師

二、責任目標

1、班主任爲班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科任教師爲責任人,在實施班級管理中應注意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體師生樹立起“遵章守紀,安全第一”的良好意識。

2、班級中應有一、二名熱心集體、品學兼優的同學負責擔任班級安全員,經常監督檢查,使學生不在走道、樓梯等不安全的地方做遊戲,不做危險遊戲,夏天不到池塘、河邊嬉戲及游泳。

3、每天早上和下午上學預備時間,要清點班級學生到校人數,並及時上報學校德育處。

4、定期對學生進行遵紀守法教育,防止學生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發現問題,及時加強教育並上報德育處。

5、耐心細緻對後進生教育,制訂幫教計劃措施,並狠抓落實。加強學校、社會、家庭的聯繫;經常檢查學生的出勤,每天早讀時間清點人數,對曠課學生及時瞭解情況,並上報德育處。

6、教育學生不要攀爬窗戶、圍牆、欄杆、樹木等存在危險的地方;注意公益勞動等大型活動的安全教育,做到班集體活動,班主任、科任教師應當在場指導。

7、學生離開教室,關好教室的門窗和電燈;不亂竄其他教室。

8、組織任何形式的學生校外春遊、社會調查、各種慶典等活動時,應事先向德育處申請,經德育處同意後,報學校批准後方可外出活動。

9、禁止在教室及其它場所使用明火和自用電器,不在教室及其他建築物內堆放、焚燒雜物,不將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帶入校園。

10、發生衝突或意外事件時,應及時向學校彙報。

11、責任重於泰山,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將在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科任教師年度考覈中扣分,當年不得評先評優。

 責任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小學安全責任書5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學生的安全,家長、社會、學校都有責任。在學校期間,學校對學生已反覆地進行了安全教育,學生有一定的安全意識。爲了確保學生生命安全,請家長主動對子女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們不管在學校、家庭、社會都能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安全規則,使他們在學校是好學生,在家庭是好孩子,在社會是好公民。

一、家長必須教育學生在上課、節假日期間遵照執行以下安全公約: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上路,禁止小學生駕駛機動車輛;行車走路不闖紅燈,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上學或放學時,禁止在公路上打鬧、追逐、做遊戲、彈珠子等不安全活動,過危險的路段應特別小心。

3、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游泳洗澡或遊玩。

4、課間休息時,不在教室、走廊嘻鬧和做遊戲活動,不做有損身心健康的活動或遊戲,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以防傷人。

5、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6、上、下樓梯要靠右行、有序,不準在樓梯上跑、跳、擁擠或打鬧。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過馬路的學生,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學生。

9、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

二、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班主任老師和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

注:家長,學生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家長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班主任老師(簽章)

學生監護人(簽章)

學生(簽名)

簽訂日期:

小學安全責任書6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生家長作爲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2、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3、學校在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5、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6、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7、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菸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8、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鞭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9、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0、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准許、籤條後方可出門,並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1、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非上課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2、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3、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以上諸條望學校、家庭、學生共同遵守,確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樂成長。

 責任人: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