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員工崗位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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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教師都是自己所負責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精心蒐集的教師崗位安全責任書,歡迎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教師員工崗位安全責任書

教師崗位安全責任書(一)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清查幼兒人數。

2、值班人員集中精力,認真組織幼兒活動,值班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3、帶領幼兒戶外活動時隨時清點人數,不得把幼兒單獨留在室內;在室內活動時,防止幼兒單獨外出,特別要防止新入園的幼兒離開班出園。

4、教育幼兒團結友愛,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爬高、不猛跑、不攀登欄杆,以免跌傷、碰傷。

5、不讓幼兒單獨到廚房、水房、鍋爐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去。

6、隨時檢查班上的玩具、用具,發現損壞情況及時修好。

7、隨時檢查幼兒口袋有無危險物:如小刀、釘子、小球、小瓶等,並注意不把這些東西帶到牀上。

8、要仔細照顧幼兒的衣食住行,注意觀察幼兒的情緒,鼓勵幼兒有不舒服的地方及時告訴老師,發現病情報告醫務人員,不得擅自處理。

9、藥物、剪刀、針等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給幼兒吃藥時要仔細覈對。

10、吃魚、排骨時,防止魚刺、碎骨頭卡傷幼兒。

11、戶外活動時檢查幼兒鞋帶是否鬆開,鬆開時及時繫好。

12、接送幼兒時家長與帶班老師進行交接,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以免丟失幼兒。

13、不得體罰與變相體罰幼兒,否則後果自負。認真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能指導保育員、配合保育員管理幼兒一日生活和衛生保健工作。

14、服從領導,虛心接受檢查、指導和安排。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有效。

  園長(簽字):

  班級:

  教師(簽字)::

  年 月 日

教師崗位安全責任書(二)

爲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爲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和諧發展,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教師自身安全責任

1、自覺主動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模範履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提高自身修養。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規範停車,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的各種機動車輛,不酒後駕車,不無證駕駛。

3、外出時,要維護教師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護工作。

4、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電,不擅自拆卸或安裝各種電器設備。

5、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及公益勞動,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在實驗、計算機、體育教學活動中,做到正確操作,正確使用各種儀器設備、器材和藥品,切實保障自己與學生的安全。

7、安全上網,堅決與通過網絡傳播病毒、反動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郵件的違法行爲作鬥爭;要遠離色情的網站,不要輕易運行電子郵件裏的附件,在網絡上不要輕易相信別人。

8、在八小時工作之後的業餘時間內,不要進行酗酒、賭博等不健康的活動;在校內更不能酗酒、賭博。

二、維護學生安全工作職責

1、在工作中每位教師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給學生布置過量的懲罰性作業。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2、每位教師要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及大型器械,不準在樓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3、每位教師要認真參加值日工作,準時上、下崗,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時處理偶發事件,勸阻學生進行不正當的遊戲、參加危險性活動。放學做好清校工作,督促學生按時離校。

4、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5、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6、任課教師上課要嚴格點名制度,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值周領導,並妥善處理。

7、任課教師在教學中要對學生進行實驗課、計算機課、體育課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8、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9、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10、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11、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12、班主任對班級安全工作要做到“高度重視,警鐘長鳴,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常抓不懈,確保安全”。經常到班級教室觀察、定期檢查供學生教育教學及開展活動的一切設施,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整改,及時排查。

13、值日教師和值周領導作爲當日和本週安全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主動協助學校督促全體教師認真履行各崗位職責,及時妥善地處理好學校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如無法解決,應及時上報學校。

14、在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應制定切實可靠的安全保衛措施和應急預案,並預先向學校申報,等學校審批後方能行動。在活動期間,應協調各帶隊教師管理好學生,及時妥善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如遇到較大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告學校。

三、責任要求

每位教師都是自己所負責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未完成責任目標、發生事故案件的教師,學校將取消其參加本年度所有評優評先: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學校校長(簽名): 安全主管領導(簽字):

  責任人(任課教師)(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