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交通安全的責任書(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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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責任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責任書是一項工作涉及到多個部門時,寫明責任範圍、職責的文書。擬定責任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交通安全的責任書(通用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交通安全的責任書(通用6篇)

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交通安全的責任書1

爲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學生交通安全,制定學校與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學生家長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違反責任自負。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學生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學生的車輛。

4、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5、家長要護送低年級學生和幼兒上學、下學並做好與學校的交接工作。爲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12週歲以下小學生不許騎自行車上下學,不許在上下學路上追逐打鬧。選擇其他交通工具出現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6、家長必須保證自家孩子所騎車輛性能完好。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章):

學生家長(簽字、手印):

學生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交通安全的責任書2

爲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依據道路交通法規,特制定學生道路交通規則,並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學生上、放學時間:早上7:50到校,11:50放學;下午春秋冬季13:50到校,17:30放學;夏季14:00到校,17:40分放學。希望家長掌握好上、放學時間,防止孩子過早出門和過晚回家。

2、學生騎車或步行上學放學的同學一律靠道路右邊,需要橫穿馬路的,必須按信號燈或從斑馬線穿過,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戲、追逐等。

3、接送學生的家長不得進入校園,使用的允許上路的各種交通工具必須停靠在大門主體道兩邊,不得擠佔主體道和堵在校門口。

4、上學放學乘車的同學要求一律坐公交車,下車時一定要看清前後左右,在確定無車輛通過時快速穿過公路。放學乘車的學生要站在公路邊以外等候,排隊上車。

5、騎自行車的學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搶行、不逆行,不佔用機動車道,不騎車帶人。過路口、穿公路,要下車。確定安全後推車通過。要主動避讓機動車輛,不賽車、不超速,確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6、雙休日、節假日出行亦應遵守上述規定。

7、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教育監管,共同培養學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爲,確保你們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中學(蓋章)

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交通安全的責任書3

一、責任對象:

學校搭乘各類車輛上學、放學回家學生。

二、責任目標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將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擺到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從思想上、組織上、工作上切實加強領導,重視學生交通安全。

(二)學校根據需要在規定時間到重點路段安排部分老師協助交管部門維護學生的交通安全,及時發現學生中存在的違犯交通規則的現象,教育引導學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隱患。

(三)學校要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學內容,根據不同學段的學生接受能力確立教育目標和內容,請交管部門到學校爲學生作交通安全報告,增強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防範和救助能力。

(四)學校教育學生不乘坐超載車輛、無運營資格、農用和不符合營運要求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車輛必須注重安全,儘量不乘摩托車,電瓶車。生乘坐車輛必須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確保出行安全。

(五)學校要及時瞭解學生的交通安全狀況,教育學生提醒家長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特別是騎自行車、電動車不走機動車道、不逆向行駛。

(六)機動車輛接送學生時要減速慢行。家長不得將車輛駛進家長止步線以內,原則上不得在校門前調頭,以免造成車輛擁堵,影響學生的安全。

(七)家長接受學生必須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單位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日期:

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交通安全的責任書4

在生活中,每天街頭路面都有家長用電動車或者三輪車載着一個或兩個年幼的孩子匆匆趕往學校;帶着孩子的電動車闖紅燈通行或者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把孩子送上嚴重超員的接送車去上學;駕駛機動車載着孩子隨意停車、調頭、逆行、不按規定車輛行駛;車輛隨意停在路中間接送孩子,個別孩子隨意橫穿馬路,攀越隔離護欄,一輛輛汽車從孩子身旁駛過……等交通違法現象。

爲切實加強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時的交通安全管理,進一步提升中小學生、幼兒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全力維護校園周邊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一同築起保護中小學生出行的安全屏障,我校現與每一位學生和家長簽訂本責任書如下:

一、學校及老師的交通安全責任:

1、加強安全教育。要將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全年教學計劃,認真開展好每月交通安全主題班會,教育學生從小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行爲習慣,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積極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將交通安全理念傳播到千家萬戶、輻射到全社會。

2、加強安全提示。要在放學出校前,及時提示中小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杜絕不文明交通行爲,遇有雨雪、大風、降溫等惡劣天氣時,要及時提醒學生及其家長注意交通安全,合理選擇出行方式和路線,確保出行安全。

3、加強安全管理。要建立完善中小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各項工作制度,及時掌握在校學生上下學出行方式,建立學生出行臺賬,協助公安交警做好學生上下學期間的學校周邊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時發現並教育糾正學生及家長存在的各類交通不文明行爲,積極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

二、家長的交通安全責任:

1、經常安全叮囑。叮囑孩子走路、騎車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各行其道,不要互相追逐,走路行車時不要用耳塞聽音樂、看手機,不要在馬路上游戲或用滑行工具;

2、正確安全託付。不要將孩子託付給未辦理校車資質的車輛接送,不要承包或租賃私人車輛接送孩子,不要用違法電動車輛接送孩子,孩子的交通出行方式應通報給學校或交警;

3、做好安全表率。家長要模範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做好孩子的表率,積極踐行“七大交通文明行爲”自覺摒棄“七大交通陋習”,堅決抵制“七類違法行爲”。接送孩子時車輛要在學校周邊道路上設置的“接送學生車輛臨時停放區域”內有序停放,即停即走,嚴禁在太行東西街、英雄路等市區主幹道路上違法停車。

三、中小學生交通安全責任:

1、安全走路。走路要走人行道或者右側路邊行走,不要在馬路上嬉戲打鬧,遵守交通信號燈指示,橫穿馬路左右觀察,確認安全方可通過,不要急停急走,不要攀越隔離護欄;

2、安全騎車。未滿12週歲不能騎自行車,未滿16週歲不能騎電動車,要在非機動車道路或靠右側路邊行駛,不逆行、不併行、不載人,雙手不離車把,不互相競技追逐;

3、安全乘車。乘坐車輛時,待車輛停穩後再上下車,乘坐公共汽車必須在站臺內依次候車,先下後上,在車輛行駛中不將身體伸出窗外,不向車外拋灑物品,不乘坐超員、報廢、拼裝車輛、無牌無證電動三、四輪車及非法營運車輛。

學校負責人簽章: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交通安全的責任書5

爲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爭創文明交通安全學校,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學校特與學生及家長簽定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1、學生上學、放學時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騎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未滿十二週歲的學生不準騎車上學。

8、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車輛。

10、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做文明交通參與者。

1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要求學生自願參加平安保險。

12、班級要加強交通安全管理,經常召開交通安全教育主題班會,及時糾正不良的交通行爲。

13、完善各種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好與家長的聯繫工作,及時溝通交流信息。

14、1—3年級在校學生必須由監護人接送。

15、4—6年級學生,因特殊情況,監護人不能接送的。在學生、監護人自願的基礎上,學生也可騎自行車上學。但學校不負因騎自行車上學,造成的任何交通安全責任。

學生:

班主任:

家長:

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交通安全的責任書6

爲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

1、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2、在上學和放學時,派值班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

3、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三無車)。

4、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繫,瞭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二、學生與家長方: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並保證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3、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文明騎車,在校園內推行,在校園外做到靠路右邊行駛,不走路中間,不單手騎車或大撒把,拐彎要伸手示意,不闖紅燈。

4、學生家長經常與學校取得聯繫,瞭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經常教育學生負責放學回家及節假日期間對學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共同負責學生的交通安全,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放學時車輛違規裝載學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