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考點:發熱的自我藥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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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醫學術語,又稱發燒。由於致熱原的作用使體溫調定點上移而引起的調節性體溫升高(超過0.5℃),又稱爲發熱。每個人的正常體溫略有不同,而且受許多因素(時間、季節、環境、月經等)的影響。因此判定是否發熱,最好是和自己平時同樣條件下的體溫相比較。如不知自己原來的體溫,則腋窩體溫(檢測10分鐘)超過37℃可定爲發熱。

一、概述

正常人的體溫在37℃(98.6℉)左右,但各個部位的溫度不盡相同,其中以內臟溫度最高,頭部次之,皮膚和四肢末端的溫度最低。如直腸溫度平均爲37.5℃,口腔溫度比直腸低0.3~0.5℃,而腋窩下的溫度又比口腔低0.3~0.5℃。

發熱(發燒)是指人體體溫升高,超過正常範圍。當直腸溫度超過37.6℃、口腔溫度超過37.3℃、腋下溫度超過37.0℃,晝夜體溫波動超過1℃時即爲發熱,超過39℃時即爲高熱。發熱是機制爲感染源、細菌內毒素與其他外源性致熱原進入人體後,與粒細胞、單核細胞等相互作用產生內源性致熱原,導致下丘腦體溫中樞前列腺素合成與釋放,引起人體發熱。其原因是感染(細菌、結核分枝桿菌、病毒和寄生蟲感染;或感冒、肺炎、傷寒、麻疹、蜂窩織炎等疾病),也可以是非感染(組織損傷、炎症、過敏、血液病、結締組織病、腫瘤、器官移植排斥反應,以及其他疾病)。有時女性在經期或排卵期也會發熱;另外,服用藥物也可能引起發熱,一般稱爲“藥物熱”。

二、臨牀表現

發熱的主要表現是體溫升高、脈搏加快,突發熱常爲0.5~1天,持續熱爲3~6天。

1.伴有頭痛、關節痛、咽喉痛、畏寒、乏力、鼻塞或咳嗽,可能伴有感冒。

2.血常規檢查白細胞計數高於正常值,可能有細菌感染;白細胞計數低於正常值,可能有病毒感染。

3.兒童伴有咳嗽、流涕、眼結膜充血、麻疹黏膜斑及全身斑丘疹,可能是麻疹。兒童或青少年伴有耳垂爲中心的腮腺腫大,多爲流行性腮腺炎。

4.發熱可有間歇期。

5.持續高熱。

6.起病緩慢,持續發熱(稽留熱),無寒戰、脈緩、玫瑰疹、肝脾腫大,可能爲傷寒。

三、藥物治療

基本上爲對症治療,即服用藥物將體溫降至正常。《國家非處方藥目錄》中收錄的解熱鎮痛藥的活性成分有對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布洛芬、貝諾酯等。

(一)非處方藥

1.對乙酰氨基酚:(撲熱息痛)對中樞神經系統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比對外周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強,解熱作用強,鎮痛作用較弱,但作用緩和而持久,對胃腸道刺激小,正常劑量下對肝臟無損害,較爲安全有效,可作爲退熱藥的首選,尤其適宜老年人和兒童服用。

2.阿司匹林:服後吸收迅速而完全,解熱鎮痛作用較強,作用於下丘腦體溫中樞引起外周血管擴張、皮膚血流增加、出汗,使散熱增強而起到解熱作用。能降低發熱者的體溫,對正常體溫則幾乎無影響。

3.布洛芬:具有解熱鎮痛抗炎作用,其鎮痛作用較強,比阿司匹林強16~32倍;抗炎作用較弱,退熱作用與阿司匹林相似但較持久。其胃腸道的不良反應較輕,易於耐受,爲此類藥物中對胃腸刺激性最低的。

4.貝諾酯:爲對乙酰氨基酚與阿司匹林的酯化物,通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產生鎮痛、抗炎和解熱作用。對胃腸道的刺激性小於阿司匹林。療效與阿司匹林相似,作用時間較阿司匹林及對乙酰氨基酚長。

(二)處方藥

5歲以下兒童高熱時應緊急退熱,可用20%安乃近溶液滴鼻,嬰兒每側鼻孔1~2滴,2歲以上兒童每側鼻孔2~3滴。

四、用藥注意事項

1.解熱鎮痛藥用於退熱純屬對症治療,並不能解除疾病的致熱原因。

2.應當提示,發熱是人體的一種保護性反應。應用解熱鎮痛藥時,應嚴格掌握用量,避免濫用,老年人應適當減量,並注意兩次用藥應間隔一定的時間(4~6小時),同時在解熱時,需多飲水和及時補充電解質。

3.爲避免藥物對胃腸道的刺激,多數解熱鎮痛藥(腸溶製劑除外)宜在餐後服藥,不宜空腹服藥。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肝腎功能不全者、血小板減少症患者,以及有出血傾向、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病史者應慎用或禁用。對有特異體質者,使用後可能發生皮疹、血管性水腫、哮喘等反應,應當慎用。患有胃、十二指腸潰瘍者應慎用或禁用。鼻息肉患者禁用阿司匹林。

4.阿司匹林可透過胎盤屏障,在動物試驗中對妊娠初始3個月內胎兒致畸(脊柱、頭顱、面部裂,腿部畸形),在人類也有發生胎兒缺陷的報道;此外,在妊娠後3個月長期大量應用可使妊娠期延長,有增加產期綜合徵及產前出血的危險;在妊娠的最後2周應用,可增加胎兒或新生兒出血的危險;在妊娠晚期長期用藥也有可能使胎兒動脈導管收縮或早期閉鎖,導致新生兒持續性肺動脈高壓及心力衰竭。對乙酰氨基酚可通過胎盤屏障,故應考慮到孕婦用本品後可能對胎兒造成的不良影響。布洛芬用於晚期妊娠可使孕期延長,孕婦及哺乳婦女不宜用。

5.如患者對解熱藥或其中成分之一有過敏史時,不宜再使用其他同類解熱鎮痛藥,因爲此類藥物中大多數彼此之間有交叉過敏反應。

6.解熱鎮痛藥用於解熱一般不超過3日(療程3日),如症狀未緩解應及時向醫師諮詢,不得長期服用。

7.不宜同時應用兩種以上的解熱鎮痛藥,以免引起肝、腎、胃腸道的損傷。

8.使用解熱鎮痛藥時,不宜飲酒或飲用含有酒精的飲料。

9.發熱時宜注意控制飲食,多喝水、果汁,補充能量、蛋白質和電解質;對高熱者當用冰袋和涼毛巾冷敷,或用50%的酒精擦拭四肢、胸背、頭頸部以幫助退熱。發熱期間宜多休息,在夏季要注意調節室溫,保持充分的睡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