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火災的應急預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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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爲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發生火災的應急預案範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發生火災的應急預案範文

發生火災的應急預案1

一.科室消防應急救救援組

科室負責(明白)人: 主 任

科室管理人:

護士長

疏散引導員:

2名

疏散救援組:

滅火救援組:

(科室人員的30%是科室義務消防隊員)

二.職責

(1)科室負責人、管理人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科室消防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科室消防安全情況。

2、督促病房工作人員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對病員的入院安全教育和經常性防火巡查工作任務。

3、發生火災時,及時組織在場工作人員開展滅火自救和組織傷病員安全疏散,確保病員生命和財產安全。

4、科室消防安全明白人就是科室懂的消防管理、消防知識的、熟悉本科室情況、會操作消防設備器材,瞭解消防檢查和隱患整改、火災撲救、消防宣傳教育等程序。

(2)疏散引導員職責:

1、熟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走向、本樓層疏散預案。

2、發生火災時,組織人員就近疏散,始終堅守崗位。

3、防止疏散過程中病員及家屬出現驚恐和騷亂,確保快速安全疏散。

4、提醒被困人員,利用毛巾、衣物等捂口鼻低姿快行

(3)滅火救援組職責

1、熟悉掌握本單位的消防道路、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並達到熟練使用。

2、加強平時的滅火技術訓練,掌握滅火方法,

3、在較短時間內到達火警地點,迅速有效撲滅火災或援助消防隊控制火勢和撲滅火災以減少火災的損失。

(4)疏散救援組職責:

1、針對樓層的人員情況對人員、物資進行疏散。

2、明確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標誌,根據火災發生的不同部位組織不同的疏散路線。

3、疏散引導人員要明確任務,合理分工落實具體的疏散措施(先生命後物資)。

三、發生火災具體處理辦法:

1、護士發現或接到患者及家屬報告有火情時,應立即按下手動報警按鈕,通知消防監控室人員,迅速彙報科主任或護士長,同時用就近的滅火器器材儘可能撲滅初期火災。

2、科主任或護士長接到報告後,立即調動全科人員到現場,組織滅火組人員滅火及疏散病員,疏散組進行疏散工作,派專人對起火房間進行搜索。並將情況向上級部門反映,同時負責全科指揮工作,

3、在保衛科人員(即義務消防隊人員)到達火災地點後,科主任或護士長介紹火災現場情況,並安排滅火組人員把滅火工作交給保衛科人員,全力疏散病員。

4、火災撲滅後:

⑴應保護火災現場。公安消防機構劃定的警戒範圍是火災現場保護範圍;尚未劃定時,應將火災過火範圍以及與發生火災有關的部位劃定爲火災現場保護範圍;

⑵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火災現場保護範圍內,不得擅自移動火場中的任何物品;

⑶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⑷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查找有關人員,協助火災調查;

⑸做好火災傷亡人員及其親屬的安排、善後事宜;

⑹火災調查結束後,總結火災事故教訓,改進消防安全管理。

5、注意事項:

疏散患者或家屬時,應把危重病人或特別行動不便的病人通過消防電梯進行

疏散(僅限於着火層),其他病人和家屬往消防樓梯進行疏散。

發生火災的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了預防公司可能發生的火災事故,增強對突發性火災事故的處置能力,協調各類資源及時、高效的撲救火災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因火災事故而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和環境污染,保證公司的財產安全、員工的身體健康,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4《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2.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1.2.6國家環保總局《放射源分類辦法》

1.2.7國家環保總局《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暫行辦法》

1.2.8《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9《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2.10《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11《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12公司《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 預防爲主。始終堅持“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實行全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要求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考覈到位,健全應急體系,在強化預防工作的同時,做好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工作,力爭使事故損失和事故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1.3.2 統一指揮。在公司和當地政府及消防管理部門的統一領導下,統一組織、領導、指揮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應急救援等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1.3.3 分級管理。建立健全公司有系統、分層次、上下協調一致的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體系、預案體系和保障體系,加強應急宣傳與教育、培訓與演練、實施與評估等各項工作。

1.3.4 措施果斷。如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就可能危及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以及財產重大損失,公司各單位、各部門必須按照有關職責與分工,反應及時,動作迅速,措施果斷,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事故損失和事故影響。

1.3.5 依靠科技。加強“三防”工作,同時加大“技防”的投入,不斷提高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1.4適用範圍

公司所屬各部室、各項目部、各分公司。

2危險源與危險分析

2.1安全風險

通過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如下安全風險,可能會導致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

2.1.1 焚燒廢棄物;

2.1.2 臨時取暖防範措施不當;

2.1.3 流動吸菸;

2.1.4 電氣設備使用不當;

2.1.5 動用明火;

2.1.6 配電盤櫃因負荷過載;

2.1.7 電火焊作業點周圍有易燃物;

2.1.8 充油或充氫區違章動火;

2.1.9 其它可能的火險隱患。

2.2發生事故的條件

2.2.1 電器產品不合格;

2.2.2 沒有及時清除易燃物;

2.2.3 在危險區域使用明火作業;

2.2.4 違規存放易燃品;

2.2.5 氧乙炔氣瓶放置距離太近;

2.2.6 違規存放易燃品;

2.2.7 其他行爲性和管理性違章活動。

3.組織體系

3.1領導機構

公司消防保衛應急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機關本部的突發火災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 長:公司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保衛科負責人

成 員:保衛科全體人員

3.2專項工作機構

保衛科設立消防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負責公司消防和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消防保衛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

3.3.1 貫徹落實國家及省電力公司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要求;接受省電力公司和地方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請求和提供應急救援;

3.3.2 統一領導公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所管類別的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3.3.3 組織制定公司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

2.3.4 發佈公司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啓動命令和終止命令;指揮協調公司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

3.3.5 發佈公司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3.4消防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的職責

3.4.1 及時瞭解相關突發公共事件情況,提請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啓動、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

3.4.2 落實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公室下達的應急指令和各項任務;

3.4.3 監督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掌握應急處理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應急處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3.4.4 制訂、監督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制定完善有關應急工作的規章制度;

3.4.5 組織開展相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與演練;

3.4.6 負責相關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制定針對性防範措施,對搶險救災中立功人員提出表彰意見,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責任追究,並積極配合上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危險源監控總體要示,公司系統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4.2預警行動

建立組織機構,實行人防、物防與技防相結合,在人防上加強安全值班、按時巡邏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確保監控到位和保障有力。

5信息報告程序

5.1 信息報告程序

現場火災事故知情人→報119火警、項目級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公司級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省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

5.2 信息報告方式

口頭彙報方式:發生事故後,在初步瞭解事故情況後,項目級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應當立即通過電話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進行口頭彙報。同時,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通過電話立即向省公司應急辦進行口頭彙報。

書面彙報方式:在初步瞭解事故情況後,應當在4個小時內,逐級以書面材料形式上報事故有關情況。

6應急處置

6.1 響應分級

根據火災事故的嚴重程度,公司將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定義爲四個事故應急響應等級。

6.1.1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Ⅰ級應急狀態: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國家電網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中規定的重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即從業人員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傷和死亡10人及以上(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省政府及有關部門設定的Ⅲ級(較大)類型事件。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國家電網公司設定的Ⅲ級(較大)類型事件。

6.1.2 發生下列情況,公司進入Ⅱ級應急狀態: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從業人員一次死亡2人,或重傷和死亡5人以上、9人及以下(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6.1.3 發生下列情況,公司進入Ⅲ級應急狀態: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從業人員一次死亡1人,或重傷和死亡5人及以下(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6.1.4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Ⅳ級應急狀態: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從業人員一般人身重傷及以下事故者(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6.2響應程序

6.2.1 Ⅲ級及以上響應程序

在發生或可能擴大爲特大火災事故時,事故單位在搶險救災的同時,應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應急辦公室事故簡要情況。

公司安全應急辦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應當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公司突發事故應急指揮中心,並通知有關部門準備啓動相關應急預案。

公司突發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事態發展,應當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啓動公司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並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定和部署。安全應急辦和應急處置小組應當立即按照職責分工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公司突發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在決定進入Ⅲ級及以上應急狀態之後,應當立即將有關事故情況按照要求報告省公司應急領導組並視情況請求必要的支持和幫助,並配合上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6.2.2 IV級響應程序

在公司生產經營中發生一般火災事故時,事故單位在搶險救災的同時,應當立即上報安全應急辦公室事故簡要情況。

安全應急辦公室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將有關情況報告公司消防保衛應急領導小組,並通知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安全應急辦公室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後,做出應急處置要求,並進入事故調查程序。

6.3處置措施

6.3.1 在應急狀態下,應急辦、應急處置小組應當立即啓動相應應急預案,奔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6.3.2 在應急狀態下,公司應急辦、事故單位應當調動一切積極力量,努力控制、降低事故損失和事故影響。

6.3.3 事故單位幾點應急處置重點要求:

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切斷或隔離危險源,防止救援過程中發生次生災害。

切斷或隔離危險源後,現場人員應當立即開展現場急救工作,同時請求應急救援和上報事故信息工作。

應急人員趕赴現場後,應當立即進一步採取措施,徹底隔離危險源,設置警戒線,爲其他人員應急救援工作創造一個安全的救援環境。

醫務人員趕赴現場後,如有燒傷人員,應當進一步採取措施開展現場急救工作,同時,提出下一步醫療救援的建議。

保衛人員赴現場後,應當立即隔離、保護事故現場,嚴禁無關人員入內發生意外事故。

安監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後,在協助現場應急處置的同時,應當立即開展事故調查,爲儘快事故恢復創造條件。

6.3.4 當事故有可能出現擴大、惡化苗頭時,必要時及時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申請,請求社會支援。

6.3.5 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應急領導小組經研究決定宣佈解除應急狀態:

火災撲滅,人員傷亡情況得到救護與控制,時間達一個月及以上;

6.3.5. 事故隱患得到消除,防範措施得到落實,設備設施得到恢復,應受教育者受到教育,事故責任者受到責任追究。

7應急物質與裝備保障

7.1人員保障

7.1.1所有從業人員符合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具備必要的安全工作技能和知識,熟練掌握本工種要求的消防知識,並經考試合格,特種工應當取得相應資格證,熟練掌握緊急救護法。

7.2物資與裝備保障

7.2.1 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工作的要求,根據工作性質的不同,爲所有工作場所、區域配備足夠的符合有關標準的消防器材。

7.2.2 各單位應當根據國家和省公司有關要求,嚴格落實安全組織措施與安全技術措施,爲從業人員提供一個安全可靠的工作環境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7.2.3 公司所屬各項目部應當根據本項目施工區域的特點,配備必要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裝備。

8附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隨着國家和國家電網公司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和修訂,或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的情況,以及管理體制的變化,公司將及時組織修訂本應急預案。

8.2 預案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公司保衛科制訂與解釋。

8.3 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