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減輕突發性事故所造成人身傷害,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挽救生命、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所造成人身傷害。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具體應急措施
1、事故現場必須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向校長室報告,校長室立即通知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校醫和班主任老師迅速到達現場,組織開展搶救工作。
2、當事人或現場目擊者要迅速採取緊急措施,制止事態發展,事故現場老師要以"生命高於一切"、"時間就是生命"爲原則迅速組織學生自救互救。
3、能到醫務室治療的,迅速送達,先由校醫診治。傷病學生不能移動或情況不明的,由校醫現場實施救治,根據病情及時撥打"120"請求醫療救助。
4、事故現場最高領導務必保持鎮定、沉着指揮。在場的`每一位教職員工必須迅速維持好現場秩序,組織學生撤離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與發生混亂。根據需要,及時撥打"110"、"119"等報警求助電話。
5、應急小組領導在接到事故報告後除要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組織救助外,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進一步聽取上級指示。要儘快通知受傷害學生家長及有關人員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6、安全保衛人員迅速到達現場、保護現場,維持秩序,保證安全通道暢通無阻,協助開展救助工作。門衛值班員引導有關的人員和車輛迅速到達事故現場。
7、籌措資金,由學校安排校醫、班主任等人員護送到醫院救治。
8、務必穩定好廣大師生的情緒,儘可能排除因事故產生的不安定因素,儘可能縮小因事故所造成的不利影響,維護學校的安定局面,儘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生活、工作。
9、處理好事後的接待善後工作。做好媒體工作,避免引起社會、學生家長的不必要的恐慌。同時要做好受傷受驚同學的心理諮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本預案啓動時間爲:發生人身意外事故時啓動本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