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衛生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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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爲了降低事故後果,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衛生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安全衛生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食品安全衛生應急預案1

一、目標任務

從建立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入手,以量化分級管理爲監督手段,以構建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網絡、形成規範化有序及時高效的集體食物中毒應急處理和快速反應機制入手,以完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絡爲要求,大力普及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不良影響,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擴散。

二、工作機構

成立以園長爲第一責任人的園飲食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設立相應的辦事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日常工作。並將飲食衛生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做到園領導班子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專題研究、佈置,分管領導、衛生保健醫生及食堂專職管理人員每天驗收、督查。嚴格食品藥品准入制度,着重對食品採購、存放、加工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環節進行重點監督指導,並建立檢查、處理情況登記。

三、緊急處理

1、園內一旦發生中毒事故,做到在第一時間報告。同時立即將中毒師生送往醫院救治,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食物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後,園裏必須將該事件的和最終處理結果、整改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應急處理工作流程如下:

(一)、事故發生

(1)、救治患者---關注病情(掌握反饋情況、隨時報告)

(2)、立即報告

(3)、控制現場(配合調查、爭取支持)

(二)、善後處理

(三)、落實整改

四、預防控制措施

1、禁止採購、使用下列食品:①有毒、有害、腐爛變質污穢不潔、混有異物等食品;②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③超過保質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食品;④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⑤用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的食品;⑥未燒熟燒透的食品;⑦可能含有殘留農藥的果品、蔬菜等;⑧“三無”食品。

2、若發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向市教育局和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並保留好現場,積極配合調查,且立即送中毒人員入院救治。

3、強化管理:①嚴把購進關,每天索證;②食品要燒熟、燒透;③規範操作,生熟分開;④妥善保存原料、成品,免受污染;⑤剩餘飯菜及時處理;⑥餐桌、地面每天打掃、清洗,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

五、保障措施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按照市衛生防疫部門及局安全衛生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管理,提高食品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預防食物中毒。

2、園裏在資金、人員等方面,優先保證飲食衛生安全工作的實施,制定層級負責制、責任追究制和有關工作制度,做到“專人負責管理、管理措施得力”。

食品安全衛生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瀏陽市教育系統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指揮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學校師生員工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長沙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瀏陽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瀏陽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結合我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瀏陽市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在食物(食品)生產加工、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師生員工病亡或者可能對師生員工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則

1.全程預防、全程控制:在學校食堂餐飲和小賣部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學校師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時啓動本《應急預案》。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按照“全市統一領導、教育部門協調、學校校長負責、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落實各自職責。

3.科學決策、羣防羣控:各學校要建立組織,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學校日常監測、堅持羣防羣控,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4.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學校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啓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和勢態蔓延,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處理及整改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市教育局根據瀏陽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要求,成立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局長或分管領導擔任,成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由局後勤產業管理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負責同志組成。主要職責有:

1.啓動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處置事項的決策;

4.負責上報與事故相關的重要信息;

5.審議批准學校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等;

6.向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二)各學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成立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成員由分管領導、學校校醫和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有:

1.貫徹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統一指揮、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認真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3.盡力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採取有關控制措施;

4.迅速向當地政府、衛生機構、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等報告,同時上報事故發展情況和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5.根據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要求,提供事故有關信息要真實可靠,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信息監測、預警和報告

(一)監測

各學校要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建立通暢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通過日常監測和抽檢,及時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況,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體系。

(二)預警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各成員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學校衛生、食堂餐飲和小賣部消費等環節的日常監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資料檔案。對學校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預警信息進行及時分析和上報,並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預警信息的統一發布由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

(三)報告

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當地鄉鎮政府、衛生機構及市教育局報告;市教育局再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作出初次報告,初次報告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同時要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上級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學校要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四)報告程序

1.初次報告:應儘可能詳細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受災人數、主要臨牀症狀及報告單位聯繫人和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報告信息要有事故簡要經過以及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即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階段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要求隨時上報。

3.總結報告

總結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包括對事故的發生、引發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鑑定結論、提出處理意見及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同時提出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五)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市教育局投訴舉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對學校及相關人員不按照有關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爲有權進行投訴舉報。市教育局接到投訴舉報後,應及時組織對投訴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四、應急響應

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支持。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組成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督辦應急處理工作,協助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開展相關工作。

五、後期處置

(一)責任追究

各學校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師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執行。

(二)總結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並及時上報。

六、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所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會同宣傳部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學校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二)醫療保障

學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要在第一時間做好現場護救和穩定工作,同時上報當地鄉鎮政府、醫療衛生機構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立即啓動應急救援措施,會同衛生部門迅速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七、監督管理

(一)演習演練

各學校要根據自身特點,採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不斷提高全校師生食品安全事故防範意識,時刻繃緊“食品安全,生命至上”這根弦。

(二)宣傳教育

各鄉鎮、街道初級中學,市直各學校應當加強對廣大師生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爲主的方針,各級各類學校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教育局和市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要求,制訂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加大經費投入,必要時組織學校師生員工按照學校制訂的預案進行演練,以保證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八、附則

(一)本預案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衛生應急預案3

爲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制定本預案。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在全校範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預防

1、在食品供應過程中或學生用餐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後,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並取樣送檢。

2、班主任發現可疑病情後,及時報告校醫室,由校醫初步檢查,採取措施對症處理,密切觀察病情變化。

3、如確定爲食物中毒,應迅速做好以下工作:

4、初步診斷、治療、護理患病師生,對病情較重者應迅速轉送到上級醫院進一步治療。

5、立即報告學生處,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地點、時間、中毒人數,主要的臨牀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啓動應急預案。

6、學校主管領導親臨一線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立即向市教育局報告。

7、收集相關病情信息,協助衛生防疫部門及食藥局餐飲科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各部門工作職責:

1、發生中毒事件的食堂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醫負責立即向上級衛生防疫部門及食藥局餐飲科報告,報告時間距離發病時間不超過1小時。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3、校醫會同食堂工作人員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爲破壞現場,等候衛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校醫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5、學生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向新聞部門做好解釋工作;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校醫要深入各班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7、辦公室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障機動搶救車輛、消毒用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防疫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食品安全衛生應急預案4

一、總則

(一)工作目的

爲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衆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第86號),《××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結合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特點,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職能部門配合、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本預案規定,制定本地區工商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各自的職責。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啓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生,有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流通環節發生的(含可能發生的)危害人體健康及生命安全,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應急預案適用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的。

2.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或者全縣性重大活動期間出現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20人以上的。

3.事故處理涉及縣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5.事故性質惡劣,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應急處理指揮機構設置及其職責

(一)縣局應當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及職責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縣局根據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股稱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在縣局黨組的領導下,負責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國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理措施。

(2)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與指導意見。

(3)組織和協調全縣工商系統及時、穩妥地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

(4)負責報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2、成員單位職責

公平交易股、辦公室(信息辦)、市場股、企個股、法制股、監察室爲縣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職責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預防和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指導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預防與處理工作,組織查處大要案件,協調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各地查處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間囤積緊促生產、生活物資,牟取非法收入,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爲及不正當競爭行爲,參與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

(2)辦公室

將各部門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工商機關,並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情況,重大案件查處情況的宣傳工作、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3)市場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集中交易市場進行專項檢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4)企業個私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企業有關商標違法問題的依法查處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食品違法廣告依法責令停止發佈和查處的主體資格進行覈查,並對其違反企業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爲依法進行查處。

(5)法制股

負責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會廣泛關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參與指導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和協調工作。

(6)監察室

負責按照有關程序和權限,指導(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調查處理有關責任單位和人民的責任。

三、縣局應響應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現)後,事故發生縣局應立即向縣和市局報告,在縣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局的指揮下,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調度,實施應急保障。向有關部門、毗鄰或者說可能涉及縣局通報情況。

(二)事故發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應立即向鄉(鎮)和縣局報告,在鄉(鎮)的統一領導和縣局的指導下,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調度,實施應急保障。有關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縣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落實以及給予有關方面的支持。

(三)先期處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未啓動應急預案前,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先期妥善處置,控制事態。

(四)應急等級的轉換

進入各級應急響應狀態後,應急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彙總和分析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五)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或者說隱患消除後,應急辦公室進行分析論證,現場監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後,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批准,應急響應終結。

應急辦公室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食品安全衛生應急預案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本預案的目的

爲切實抓好我鎮食品安全工作,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有效的處置重特大食品安全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護全鎮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生產法》、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鎮轄區內。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第三條組織機構

(一)鎮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鎮長)

副組長:(副鎮長)

成員:各村(社區)主任。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四條職責分工

(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研究部署、指揮協調、檢查督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研究解決食品安全監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向鎮食安辦及時上報安全信息和工作情況。

3、組織公安、工商、衛生院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努力創建食品藥品放心工程。處置安全重大事故並積極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負責建立相關人員、物質、經費等保障機制。

(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職責

1、協調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抓好轄區食品安全的監督指導工作。

2、配合上級相關部門抓好食品藥品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等工作。

3、負責轄區內安全事故現場的應急醫療救護和患者轉送工作。

第三章監測與報告

第五條監測

建立健全並完善現有食品監測系統,對重點單位、重點企業、重點行爲實行重點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糾正。

第六條責任報告人與報告程序

(一)責任報告人:轄區內所有公民。

(二)報告程序:凡發現食品有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立即上報鎮政府辦公室。

第四章信息報告與發佈

第七條按照相關文件及精神,信息報告與發佈統一一口徑,正面安全,防止炒作,減少社會恐慌,維護社會穩定,重大食品事故由區政府發佈。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八條建立健全高效的組織保障系統

爲預防安全事故發生,做好預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準備,各部門、各村(社區)、各生產銷售加工企業,必須從維護社會穩定人民羣衆的身心健康出發,必須以維護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爲己任,建立健全相應的領導體系和應急反映體系,在思想上、組織上做好應對準備。

第九條經費保障

鎮財政所和相關職能部門應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保障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