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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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爲了降低事故後果,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最新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最新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1

爲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提高社區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保障公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實現轄區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結合宜春里社區的實際,特制定社區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爲了在社區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因素

重大火災事故一旦發生,勢必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的損失,而且直接影響的社會的穩定和經濟建設的發展。

三、機構設置

在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社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設立專項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重大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任務確定總體處理方案和行動決策,及時掌握事故處理和變化情況按照要求及時上報區有關部門。工作小組負責執行有關決定,協調交通、醫療救護等部門組織傷員急救、善後處理等工作。

四、搶救措施

社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後,單位自救機構要果斷採取措施,立即控制事態、封閉現場、疏散羣衆、對傷員實施搶救、切斷一切火源,防止火災蔓延,並向有關部門報警,尋求救援,領導小組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及時調度救援力量,指揮現場救助,疏散羣衆維護現場,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如發現有傷亡情況迅速與搶救醫院等搶救單位聯繫搶救。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社區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工作站,負責社區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工作站由社區党支書記和社區居委會成員、社區消防志願者組成。

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2

一、總則

爲了及時處置我市文物保護工作中的突發事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文物的危害和影響,根據文物法律、法規和《國家文物局突發性應急工作管理辦法》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全市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博物館、紀念館和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蹟和代表性建築遭盜竊、盜掘、損毀、火災、丟失的事件。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文博單位發生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預防爲主:要始終把預防突發事件發生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細緻排查各類文物突發事件的隱患,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

(二)依法管理:文物突發事件預防、控制的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要嚴格執行《文物保護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屬地負責: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爲主、屬地管理。各地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發生涉及文物的突發事件負總責;當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市文物局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四)快速反應:各文博單位應相應建立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啓動各級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果斷採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應急組織及職責

市文物局設立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文物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事發單位的主管局領導擔任,其他班子領導爲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副總指揮兼任,副主任由局辦公室主任和文物安全處處長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市文物局機關各處室負責人組成。

(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指揮、下達應急處置任務,研究解決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處理應急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應急方案的具體執行等工作。

2、及時向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和信息,加強同相關部門的聯繫、溝通。

3、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突發事件信息發佈工作指導方針,擬確定或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信息發佈的內容、時間、方式等,並實施發佈。

4、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法律諮詢。

(三)市文物局各處室的工作職責

1、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協調和指揮工作,及時向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和信息,協調信息發佈等工作。

2、文物考古科研處負責不可移動文物因自然因素及人爲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不可移動文物突發事件的善後業務與技術處置指導工作。

3、文化遺產處負責對文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出諮詢建議和進行技術指導等。

4、博物館處負責文物收藏單位因自然因素及人爲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突發事件善後的業務與技術處置指導工作。

5、文物安全處負責對由人爲因素引起的文物違法行爲、安全事故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置工作;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法律諮詢。

6、計劃財務處負責應急事件的後勤保障工作。

7、組織人事處和紀委協調文博單位責任人員的追究處理。

(四)市直文博單位和文物系統地方應急指揮部

各市直文博單位和縣(市、區)文物系統及各文博單位,比照市文物局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成立本地、本單位應急指揮部。

五、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要求,各文博單位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和監測,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預警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

(二)預防預警行動

1、各文博單位應制定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對本單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強事前的監督檢查。定期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運行機制,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能力。

2、各文博單位應制定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強化日常人力、物力、財力儲備。

3、對外開放的文博單位,尤其是旅遊旺季,要提前制定相應的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報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備案。

4、各地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文博單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文博單位應主動接受公安機關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三)預警支持系統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文博單位應確保安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崗位職責;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防範技術設備,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設備,預留公安、消防、救護及人員疏散的場地和通道;對外開放的文博單位應嚴格覈定人員容量,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在售票處、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設置識別標誌,指定專人負責疏導工作。

六、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一)重大突發事件(I級)

1、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築坍塌的。

2、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築坍塌的。

3、館藏一級文物丟失、損毀的,或館藏二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含5件)以上的。或館藏三級文物丟失、損毀10件(含10件)以上的,或館藏文物丟失,損毀20件(含20件)以上的。

(二)較大突發事件(Ⅱ級):

1、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築坍塌的。

2、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築坍塌的。

3、館藏二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不含5件)以下的,或館藏三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含5件)以上的,或館藏文物丟失、損毀10件(含10件)以上的。

(三)一般突發事件(III級)

1、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築坍塌的。

2、館藏文物丟失、損毀的。

七、應急響應

(一)應急預案啓動

1、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市文物局啓動本預案,指導應急處置工作。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覈實後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國家文物局。

2、I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啓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覈實情況後,視情況啓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3、II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啓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迅速覈實情況後,視情況啓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二)信息報送

1、基本原則

(1)迅速。突發事件發生後,各文博單位應同時多級多頭上報,其中向市文物局報告的時間不得晚於知道突發事件發生後40分鐘。市文物局接報信息並覈准後,應立即向市政府和國家文物局報告,時間最遲不得晚於知道事件發生後40分鐘。

(2)真實。報送信息應儘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

(3)全面。力求多側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斷章取義,更不能對上報信息層層截留、級級過濾。

2、報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的簡要經過、文物受損及人員傷亡情況。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5)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報送形式

突發事件信息可用電話口頭初報,隨後報送書面報告,必要時和有條件的應附音像資料。

(三)指揮和處置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市文物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啓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建議。

2、市文物局各處室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分類,根據各自職能分工,投入到應急工作中。

(四)信息發佈

按有關規定執行,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客觀、準確、全面、及時地發佈信息。

八、後期處理

(一)文物行政部門組織文博單位開展突發事件受損文物的價值評估,提出修復和保護的意見或建議,組織開展對突發事件的事後補救和受損文物的保護工作。

(二)事件處理結束後,市文物局及時將情況書面報告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

(三)根據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有關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

(四)獎懲有關人員。

九、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並落實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博單位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報送設施性能完好,並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物資保障

各文博單位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物資放在交通便利、儲運安全的區域。

(三)人員保障

各文博單位應組建突發事件的處置應急隊伍,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在各級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四)宣傳、培訓保障

加強各文博單位突發事件預案的普及工作,公佈應急指揮部和接警電話,宣傳突發事件的預防、處置等常識,有效預防突發事件發生和減輕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積極組織突發事件應急隊伍進行培訓,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模擬綜合演練,提高應急體系協同配合和快速反應能力。

十、附則

本預案由市文物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3

爲確保校園網安全有序平穩運行,保證校園網絡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更好的服務於學校的教育教學,爲及時處置校園網信息網絡安全事件,保障校園網作用的正常發揮,特制定本預案。

一、信息網絡安全事件定義

1、校園網內網站主頁被惡意纂改、交互式欄目裏發表反政府、分裂國家和色情內容的信息及損害國家、學校聲譽的謠言。

2、校園網內網絡被非法入侵,應用計算機上的數據被非法拷貝、修改、刪除。

3、在網站上發佈的內容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侵犯知識版權,已經造成嚴重後果。

二、網絡安全事件應急處理機構及職責

1、設立信息網絡安全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信息網絡安全事件的組織指揮和應急處置工作。

2、學校網格安全領導小組職責任務

(1)、監督檢查各教研組處室網絡信息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2)、加強網上信息監控巡查,重點監控可能出現有害信息的網站、網頁。

(3)、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對校園網上出現的突發事件進行處理並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上報有關部門。

(4)、與市公安局網絡安全監察部門保持熱線聯繫,協調市公安局網監處安裝網絡信息監控軟件,並保存相關資料日誌在三個月以上。確保反應迅速,做好有關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三、網絡安全事件報告與處置

事件發生並得到確認後,網絡中心或相關科室人員應立即將情況報告有關領導,由領導(組長)決定是否啓動該預案,一旦啓動該預案,有關人員應及時到位。

網絡中心在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寫出事件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單位、事件內容,涉及計算機的IP地址、管理人、操作系統、應用服務,損失,事件性質及發生原因,事件處理情況及採取的措施;事故報告人、報告時間等。

學校網格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承擔校內外的工作聯繫,防止事態通過網絡在國內蔓延。

網絡中心人員進入應急處置工作狀態,阻斷網絡連接,進行現場保護,協助調查取證和系統恢復等工作。對相關事件進行跟蹤,密切關注事件動向,協助調查取證。

有關違法事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一般性安全隱患處理:

學校網絡信息中心配備了正版-防火牆軟件和瑞星防病毒軟件,及時升級,及時清除殺滅網絡病毒,檢測入侵事件,將向管理員發出警報,管理員將在第一時間處理入侵事件,並報有關部門。對來往電子郵件及網絡下載文件用防病毒軟件軟件過濾,確保不被木馬類病毒侵入並在無意中協助傳播病毒。

管理員對定期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做好設備維護記錄,保證設備高效穩定的運行。學校重要計算機出現硬件設備故障,管理員將在第一時間啓用數據備份,保證數據不丟失,保證網絡的正常運行。

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4

爲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火災、安全事故、房屋倒塌、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恐怖等),保障師生安全,減少損失,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其成員有學校辦公室、教導處、總務處、工會領導組成(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區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日常工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事宜。

二、臨時現場指揮部

學校一旦出現火災、羣體性活動安全、房屋倒塌、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恐怖等緊急情況後,學校負責人、各部門領導和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關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

安排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自救和疏散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必要時街道、區教育局可派有關領導直接參與學校臨時現場指揮部的工作。

三、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緊急情況預案

1、切斷各樓層電源。(總務、後勤人員負責)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人員被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指揮:校長)

3、迅速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師、門衛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帶,並阻止學生救火救災。(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負責指揮)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校長室負責)

6、儘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詞記錄。(總務處負責)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師應馬上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校長辦公室。

2、迅速與當地衛生院取得聯繫,採取就地救護。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負責人、校長辦公室,並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繫,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診爲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學校立即採取下列應急措施:到電腦,方便使用.

1、迅速如實報告區教育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全校有關公共場所進行嚴格的消毒和隔離。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經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校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上級指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根據上級指示,隨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5、在有關部門指導下,採取一系列防範及保護措施。

(五)學校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迅速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2、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入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3、調查事故原因

(六)學校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發生其他突發事件(羣體性活動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等),學校負責人、各部門負責領導和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當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自救和疏散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具體應急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預案。

四、報告與響應

1、在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爲該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爲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若接警後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爲玩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2、在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樹立主人翁意識,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爲第一要務,站好崗,值好班,不得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已的迴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學校領導應身先士卒,堅守崗位,最後撤離。

3、在學校出現突發事件後,學校負責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區教育局報告。當事人(第一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召集下,在事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地填寫突發事件有關表格,以備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