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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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預防和減少醫院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醫院職工和患者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精神,特制定我院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醫院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起醫院火災事故的原因:

除有人故意縱火外的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它電器設備、儀器使用違章、食堂油鍋過熱、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菸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醫院火災的主要原因。

二、預防措施:

1、院長是醫院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組,包括疏散引導組、安全救護組、通信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結合實際制定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醫院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醫院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亂堆物品。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警,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在院職員工發現火警後,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通信聯絡組立即報衛生局辦公室。

2、疏散引導組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病員,並進行穩定、安撫和疏散指導。

3、如有傷者安全救護組要及時救治;

4、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滅火行動組利用醫院現有的滅火設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滅火撲救。

5、所有工作組成員和事發現場人員要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起因,維持醫院秩序。

四、消防安全工作小組職責分工:

(1)、疏散引導組:張福中、陳學進等。

(2)、安全救護組:胡宏傑、劉志剛、胡瓊、各科主任等。

(3)、通信聯絡組:王煦、火災事發現場人員。

(4)、滅火行動組:陳小林、汪選舉、胡志學等。

繆新中全權指揮,各科主任、護士長、全體員工齊心協力、全力配合。

五、 責任追究:

在醫院火災事故發生、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關部門和個人未按規定履行報告職責,瞞報、謊報、疏於管理或玩忽職守,醫院要給予通報批評或相應的行政處分,情況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