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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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高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在學校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羣體性異常反應、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

爲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規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的穩定和正常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遵循預防爲主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分類指導、加強合作、羣防羣控的原則。全校各部門應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預報機制,儘早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苗頭,及時採取相應措施,迅速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爲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依次用紅色、橙色、簧色和藍色進行預警。

(一)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

學校發生的肺鼠疫、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放射損傷、新傳染病以及我國已消滅傳染病等達到衛生部確定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亂等傳染病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多校區範圍達到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學校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多校區範圍達到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5、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多校區;

6、因預防接種或羣體性預防服藥造成人員死亡;

7、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發生在學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0人以上,或輕度放射損傷人數20人以上,或中度放射損傷人數3-50人,或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    10人,或極重度放射損傷人數3-5人;

9、因學校周邊環境污染造成的各類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10、發生在學校的,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

1、學校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亂等傳染病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本篇文章來源於大*祕*書*網-網址爲--大ˇ祕ˇ書ˇ網-解決您的燃眉之需]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疫情侷限在單校區域內的,發病人數達到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4、在一個校區發現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發生在學校的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的羣體性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6、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發生在學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51-99人,或輕度放射損傷人數11-20人;

8、因學校周邊環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9、發生在學校的,經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級)

1、學校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30-99人,無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腺鼠疫、霍亂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9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4、因學校周邊環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9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5、發生在學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劑量照射人數10-50人,或輕度放射損傷人數3-10人;

6、發生在學校的,經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五)鑑於學校公共衛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體健康和安全,社會關注度較高,未達到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公共衛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應急反應。

二、**師範大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一)**師範大學

1、組

織機構

學校成立**師範大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該小組是全校緊急應對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決策領導機構,負責組織指揮全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成成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由校辦、宣傳部、學工部、財務處、保衛處、後勤管理處、後勤服務集團、愛衛會、成教學院、醫院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或根據事件情況選取相關的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校醫院(辦公電話:85308448、85308927傳真電話85308448)。

2、主要職責

在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負責全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制訂全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緊急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工作責任制度,校長爲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領導爲第二責任人,並將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人;明確並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報告人;具體實施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緊急應對與處置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及時向教育廳、衛生廳等有關部門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進展與處置情況;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查處。

3、運行機制

按照領導小組的部署和要求,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緊急應對工作。發生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時,學校立即啓動應急預案,組成**師範大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小組。

(二)全校各部門

領導小組各成員部門成立由主要負責人負責的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落實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工作責任制,部門正職爲第一責任人,部門分管領導爲第二責任人,落實到人,明確並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報告人,具體實施對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緊急應對處置工作。校醫院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援實際要求,制定校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具體組織實施醫療救援工作,並配合上級衛生部門開展進一步的醫療救援工作。

三、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

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責任報告單位:(1)辦公室,(2)全校各部門;

責任報告人:(1)負責全校信息報告人員:                    (2)全校各部門指定的信息報告人員。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時限及程序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處置進程等,每一起突發事件都必須作首次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首次報告要快,進程報告要新,結案報告要全。

(1)初次報告

全校各部門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後,應立即向辦公室、領導小組正副組長進行初次報告;

學校在接到各部門的`初次報告後,應在2小時內報告教育廳和衛生廳等有關部門。

(2)進程報告

①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進程報告

一般突發(本篇文章來源於大*祕*書*網-百度直接輸入“大ˇ祕ˇ書ˇ網”第一個網站便是[注:中間加的符號請勿複製] )公共衛生事件與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過程中,辦公室應隨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學校應將事件發展變化情況及時報告教育廳和衛生廳等有關部門。

②重大與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進程報告

重大與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過程中,辦公室應隨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學校應每天將事件發展變化情況報告教育部和衛生廳等有關部門。

(3)結案報告

事件結束後,辦公室應將事件處置結果向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報告教育部和衛生廳等有關部門。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必須報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報告時間、涉及人羣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繫人及通訊方式;儘可能報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初步性質、範圍、嚴重程度、可能原因、已採取的措施、病例發生和死亡分佈及可能發展趨勢等。

(2)進程報告

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經或準備採取的整改措施。

(3)結案報告

在事件處理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上報。包括事件的基本情況、事件產生的原因、應急處置的過程(包括各階段採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責任追究情況,並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等。

(二)信息發佈

領導小組可指派有關部門或專人在指定範圍內通報信息,其它相關部門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自行向外發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任何信息。

四、應急處置措施

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事發地的所在校區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下,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根據相應級別做出應急反應。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在校內未發生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校區和各部門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後,要及時部署和落實本校區和本部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全校內發生。

1、各部門的應急反應

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立即將相關情況報告部門負責人或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人或辦公室或領導小組正副組長。部門負責人接報告後立即趕赴現場,全程組織實施應急措施,並向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報告。

2、學校的應急反應

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部、衛生行政部門;

聯繫當地衛生部門(醫院),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校醫院同時實施救治;

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與中毒或患病人員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污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與肺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觸者實施相應的隔離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破工作;

按照當地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認真落實其他緊急應對措施;

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和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以及當地政府、並請求支持和幫助;

在學校適當的範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採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並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五、應急保障

學校要安排必要的經費,用於增添相關設備,配備所需藥品,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爲全校師生員工提供安全衛生的飲食、用水和洗漱設施,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給予充分的保障,確保學校公共衛生防控措施的落實。

六、善後與恢復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後,工作重點應馬上轉向善後與恢復行動,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1、學校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後工作。

2、對突發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衛生隱患問題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加強經常性的宣傳教育,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3、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因傳染病流行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教室、閱覽室、食堂、廁所等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後,方能復課;因傳染病暫時停學的學生,必須在恢復健康,並經有關衛生部門確定沒有傳染性後方可復學;因水源污染造成傳染病流行,其水源必須經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重新啓用。

七、責任追究

學校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爲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八、本預案從20xx年  月  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