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教育法學習心得體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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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事情讓我們心裏有了一些心得後,可用寫心得體會的方式將其記錄下來,這樣就可以總結出具體的經驗和想法。那麼心得體會該怎麼寫?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教育法學習心得體會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教育法學習心得體會4篇

教育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1

真正以人爲本,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孩子、所有學校、所有老師的基本權利,這是我讀新《義務教育法》第一條到最後一條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義務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個立法理念是以學生髮展爲本,真正給學生以發展的空間,同時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充分的空間。新《義務教育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教師培養工作,採取措施發展教師教育。第二款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均衡配置本行政區域內學校師資力量,組織校長、教師的培訓和流動,加強對薄弱學校的建設。

教育的對象是人,教育是培養人的藝術,而實施教育的人是教師,所以發展教師教育已經越來越引起國家和社會各級的重視。因此,對於整個國家而言,發展中、西部地區的教育尤爲重要,同一地區師資力量的均衡,對薄弱學校建設的加強也提到了日程上來。我認爲在同一學校中,教師可通過循環教學來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因爲知識是有體系的,只有對整個小學階段某個學科有個系統的瞭解,才能更有效的掌握學科特點,更利於教學。

教育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2

教育能夠決定和改變一個人未來的命運,教育也能夠決定和改變一個國家未來的發展前景。

9月1日,新《義務教育法》開始實施,這是我國義務教育發展史上的一個新起點。這個新起點,意味着“素質教育”由教育理念、教育政策上升爲國家法律;意味着“均衡發展”成爲新時期義務教育發展的新方向;意味着政府將更多地承擔起對義務教育的責任;意味着廣大教師的地位、職務、待遇、培訓等將得到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下面,我就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談談個人的一點學習體會。

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今天,作爲我們新時代的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過去的應試教育的老一套不放手,應該讓學生走進更廣闊領域學習,力求全面發展。因此,必須具備高尚的道德品質和師德風範,那就得不斷地更新自己的學識,身爲傳人之“道”,解學生之“惑”,教師必須具備廣博的知識,才能滿足學生的需求。

素質教育不是一種運動,也不是一陣風。素質教育的落實需要細緻的工作,落實在每一個孩子在學校中的每一天,體現在學校各項日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當中。教師要對每位學生的發展負責,尊重他們的人格,在求知的過程中,幫助他們學會做人,學會學習,培養他們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

這段時間通過學習,深刻地認識到: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要想成爲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須不斷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爲形成良好的師德風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教育教學工作,愛崗敬業,使自己成爲一名高素質、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教育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3

義務教育法實施20年後重修,增加內容很多。據參加法案審議的人大委員稱,“不收雜費”是本次修改的一個核心內容。

“學雜費”是中國人耳熟能詳的一個老詞兒。老版本的義務教育法只規定了“不收學費”,給“雜費”留了個口子。教育部有關負責官員介紹,20年前,這個口子很小,小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每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的雜費收入加在一起僅8億元。所以,當時,法律的起草者和審查者大都沒太把它當回事兒。想不到,這麼一個小口子後來竟會導致“潰堤”如今,每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的雜費收入已達上百億元之巨!

所以,我們說新版義務教育法確實好。單是“不收雜費”4個字的含金量,每年就能爲百姓省下上百億元!

中國農村的義務教育,是從“人民教育人民辦”起步的。農村家長豈止要負擔“雜費”,校舍“六配套”,民辦教師工資,以及各項維持費用,幾乎全都是由農民出錢。所以它遠稱不上是真正意義的義務教育。而實現不了真正的義務教育的農村,自然稱不上是新農村。

近年來,國家財政由“建設財政”向“公共財政”轉型,投向教育事業、特別是農村中小學教育事業的資金迅猛增加。同時,先是費改稅,然後減稅,然後免稅,絕大部分民辦教師也已轉爲公辦,政府公開承諾到20xx年免除所有學雜費,義務教育階段由農民自己負擔的項目正急劇減少。義務教育法此時重修,其嚴肅性、可行性,其背後體現的國家意志,應不至於再引人懷疑。

當然,現在,如果基層官員執意要找空子來鑽,肯定也還是能鑽出空子的。“一事一議”本身就留着口子,而跟農民最容易“議”成的“事”,一向就是集資辦教育。新版義務教育法沒有規定“國家免費提供課本”,學校攤派教輔書也就可以沒有邊際。如此等等。中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律修訂得再嚴密,也經不起有心人細細把玩。

所以,我們希望基層官員們,除了數算法律文本中究竟寫了幾項“不收”以外,還得尊重立法本意,還得領會法律的精神,還得講究執政爲民。

教育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4

學習了新《義務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較大的突破,因爲它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孩子、所有學校、所有老師的基本權利,其中最基本的一個立法理念是以學生髮展爲本,真正給學生以發展的空間,同時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充分的發展空間,真正的體現了以人爲本,利國利民。所以新《義務教育法》的頒佈實施,是改革開放以來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開放、社會發展進步的一個必然,對於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義務教育的發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闡述了義務教育的特徵與性質。明確了:“對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從這點看來,義務教育免收學費、雜費的法律原則,必將惠及全國的廣大適齡兒童、少年。特別在農村,蘊含着大量的人才,還有待開發的人力資源,將讓更多貧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學,從法律的角度給他們一個平等就學的機會,當然對於國民基本文化素質的提高是件益事。我想這些內容也必然影響到學校的辦學思想和教師的教書育人行爲。同時,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也必須肩負起提高義務教育階段質量的責任。

其次,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提出縮小辦學差距,不分重點校、重點班,非常人性化,體現了對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麼樣的家庭背景和經濟實力,每個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體現了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教育均衡就是讓所有的孩子,同在藍天下,都應該享受到同樣的教育。

再次,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提出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地位與待遇。國家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爲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這一規定將目前中學教師職務系列和中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了起來,將爲吸引更多高素質人才到中小學任教,調動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提高教育質量產生重要的影響。修訂案對保障、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地位與待遇都有產生重要的影響。

最後,新法規定了學生家長在義務教育中的義務,如果家長不送孩子上學或者在家裏自我教學、送個人私塾等,都屬於違法行爲,將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那就是最該學習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學校的事,而是學校、學生和家長。只有我們都瞭解了義務教育法,具有了相應的維權意識,纔可能形成更嚴密,更有效的監督體系,爲義務教育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在學習了《新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爲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爲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爲,全心全意爲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爲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爲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教學不再是簡單的知識灌輸、移植的過程,應當是學習主體(學生)和教育主體(教師,包括環境)交互作用的過程。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面對知識更新週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爲“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爲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爲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爲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衆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新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