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2017軍校招生計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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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獲悉,2017年17所軍校(含3所武警部隊院校)在甘肅省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317名。其中,男生310名,女生7名。以下是甘肅省最新軍校招生計劃:

甘肅省2017軍校招生計劃公佈

一、招生計劃

2017年全軍17所軍校(含3所武警部隊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317名。其中,男生310名,女生7名。具體招生計劃以《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上冊)》爲準。

二、報考條件

根據國家兵役制度規定,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必須符合規定的政治、身體、文化條件,年齡不低於17週歲、不超過20週歲(截至2017年8月31日),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且參加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考報名。軍隊院校對招生專業如有特殊要求,以本校招生章程爲準。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不再招收國防生。

三、政治考覈和軍檢

(一)組織機構

在省招委會領導下,由省軍區司令部、省公安廳、省教育考試院組成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軍校招生的政治考覈和軍檢工作。

(二)政治考覈

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必須參加政治考覈。政治考覈標準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總政治部《關於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2001]政聯字第1號)執行。

1.政治考覈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組織,縣級人民武裝部會同縣(區)招辦、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學具體實施。考生戶籍所在地與其就讀的普通中學、教育機構或工作單位等不在同一區域的,政治考覈工作由考生高考報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武裝部負責,考生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武裝部配合。

2.政治考覈原則上在高考結束後組織實施。考生從縣級人民武裝部領取《政治考覈表》,填報個人信息並報送縣級人民武裝部。縣級人民武裝部參照徵兵政治考覈程序,協調當地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考覈內容不得由考生、考生家長自行填寫。

3.政治考覈結束後,縣級人民武裝部將合格考生名單上報所在軍分區司令部彙總,考生的《政治考覈表》由所在地軍分區于軍檢時交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未參加政治考覈或政治考覈不合格者,不得參加軍檢。考生自行攜帶《政治考覈表》的不予軍檢。

(三)軍檢

軍檢包括面試、體檢、職業基本適應性檢測和必要的體能測試,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和軍隊承檢醫院統一在蘭州組織。軍檢點設立監督複議組,成員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和承檢醫院各1名負責人組成。政治考覈合格的考生,持本人准考證、縣(區)招辦發放的高考成績單、身份證及1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4張(光面薄型、與政治考覈表爲同一底片)按照規定的時間參加軍檢,相關表格現場發放。

1.面試

面試地點設在西北民族大學(地址:蘭州市城關區西北新村1號)。面試人員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從軍隊系統內選拔組成,按照面試的內容、標準和要求,採取“問、看、考、做”等方式進行,並由面試工作組根據面試情況統一做出結論。面試結論分爲合格與不合格兩種,招生面試工作組成員共同在《面試表》上簽字,省軍區招生辦公室蓋章後有效。具體時間安排爲:6月23日,蘭州市、白銀市考生;6月24日,嘉峪關市、酒泉市、東風場區、張掖市、武威市考生;6月25日,金昌市、定西市、平涼市、慶陽市考生;6月26日,天水市、隴南市、臨夏州、甘南州考生。面試結果當場告知考生,對面試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複議申請,由面試複議組進行復議,做出最終結論。面試合格的考生參加體檢和職業基本適應性檢測。

2.體檢

體檢執行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聯合頒發的《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軍後衛[2016]305號),集中組織在軍隊後方醫院或軍隊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具體時間與地點在面試時通知。體檢實行主檢醫生負責制,凡在非指定醫院體檢或複查的,結果一律不予認可。體檢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體檢現場。考生在體檢時要如實向各科醫生反映“病史”,凡隱瞞自己病史而被軍校錄取後退學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體格檢查結論應當場告知考生本人,如有異議,考生可提出申請,由監督複議組現場複議。對複議結果仍持異議的,可向軍隊承檢醫院、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訴。對於當場不能作出結論的血常規、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體等檢查項目,在軍檢結束後由省軍區招生辦彙總交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公佈。對可通過服用藥物或其他治療手段影響檢查結果的項目,不予複議,考生的初檢結論爲最終結論。

3.職業基本適應性檢測

職業基本適應性檢測由各軍檢機構專門抽調心理衛生、精神衛生和計算機專業人員組織實施檢測,檢測結果分合格與不合格兩種。

4.軍檢結論公佈

體格檢查結論分爲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合格類型包括指揮專業合格、裝甲專業合格、測繪專業合格、雷達專業合格、水面艦艇專業合格、潛艇專業合格、潛水專業合格、空降專業合格、特種作戰專業合格、防化專業合格、醫療專業合格、油料專業合格、舞蹈學專業合格、音樂學專業合格、其他專業合格十五種,考生合格類型爲以上一種或多種。

軍檢結束後,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在7月1日前將軍檢結果按規定格式(見附件1)報送省教育考試院,考生可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看。

(四)注意事項

《政治考覈表》《面試表》《心理檢測表》《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表》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用黑色中性筆逐項認真、準確填寫,務必字跡工整,因考生填寫不清或有誤,致使考生資格無效的,由考生本人負責。《政治考覈表》《面試表》《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表》使用紅色印章,《軍檢綜合表》使用藍色印章,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政治考覈和軍檢的,不再補檢。

四、志願填報

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必須填報高考志願,安排在第一次填報志願時進行: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採取“1+1”順序志願模式,即考生填報1個第一志願和1個第二志願。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將公開徵集志願,徵集一次,仍採用“1+1”順序志願模式,徵集志願的時間詳見《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願及徵集志願實施辦法》。

五、錄取

軍校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A段進行錄取,各招生院校嚴禁在招生章程外附加錄取條件,嚴禁違規調整招生計劃,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一)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按照考生志願和分數,將軍檢合格考生依據招生院校計劃數量的120%進行投檔 (投檔數量按四捨五入取整),由院校按照專業對軍檢結果的要求按照成績高低順序錄取。當符合投檔條件的第一志願考生數量不足時,從第二志願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和招生計劃缺額數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檔;數量仍然不足時,省教育考試院會同省軍區招生辦,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向社會公佈缺招計劃,公開徵集志願,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和計劃缺額數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檔。

(二)投檔錄取過程中,軍隊院校招生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和軍隊的有關文件,原則上不進行跨省調劑。不得拒錄符合錄取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不得錄取未參加政治考覈、面試、體檢或無志願考生,不得點錄正常投檔範圍之外的考生。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在投檔比例範圍內優先錄取。招生院校在審錄過程中對政治考覈、面試和體檢結論提出異議作退檔處理的,需填寫《退檔通知單》,詳細說明退檔理由和政策依據,省教育考試院會同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提出複審意見。若雙方意見仍然存在分歧,由全軍招生辦公室會同教育部有關部門作出最終裁定。

(三)錄取工作結束1周內,省教育考試院按教育部統一規定的數據庫格式,向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提供軍校錄取考生報名數據庫、錄取數據庫和錄取考生名冊。7月30日前,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將上述數據庫、錄取名冊報全軍招生辦。《政治考覈表》《面試表》《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表》和《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綜合評定表》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直接寄往各招生院校。

(四)軍隊院校學員入學後,需要進行政治考覈和體檢覆查,合格者取得學籍和軍籍;不合格者,按照《軍隊院 校青年學生學員轉入普通高等學校學習實施辦法》(參聯[2010]2號)和《軍隊院校生長幹部學員分流安置辦法》(政聯[2014]4號)的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