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自主招生簡章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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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通過高考自主招生筆試和麪試之後,可以得到相應的高考降分政策,一般通過考試後招生學校會與其簽訂招生考試合同,簽訂合同後,一般可享受降低十分至幾十分錄取的優惠政策,另外還有專業選擇方面的優惠,具體合同要與學校談。

北外自主招生簡章2017

北京外國語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將於2月底發佈,本站小編將會和你一起關注,第一時間爲大家發佈北外2017自主招生簡章。以下爲大家提供的是北京外國語大學2016年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僅供參考!

  北京外國語大學2016年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爲服務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目標,培養高端涉外人才,深入開展國別和區域研究,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精神,我校決定實施綜合評價招生,在錄取階段依據考生的高考和我校組織的外國語言文化能力測試(以下簡稱“能力測試”)兩方面的成績錄取考生。

一、領導機構

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阿拉伯語、葡萄牙語、俄語、烏克蘭語、克羅地亞語、羅馬尼亞語、波蘭語、阿爾巴尼亞語、意大利語、朝鮮語、朝鮮語(國際商務)、越南語、烏爾都語、馬來語、斯瓦希里語。

以上專業列在各省提前批次,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辦發佈爲準,考生按招生計劃填報相應高考志願。

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實施省份爲: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雲南、貴州、陝西。其中在天津、山西、內蒙古、江西、重慶、雲南、貴州、陝西僅招收文科生。

三、報名條件

考生應同時具備以下五項條件:

具有堅定的愛國主義信念,品學兼優、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高三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在年級同科類排名前10%以內,並且語文和外語成績均在同科類排名的前5%以內(省級示範校可適當放寬排名限制);

外語學習能力突出,具有濃厚的外語學習興趣;

對國別區域和國際政治、經濟和文化發展趨勢有濃厚興趣;

高中階段體能測試合格。

此外,我校鼓勵復語考生報考。復語考生指除熟練掌握英語外,還熟練掌握德語、法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和朝鮮語其中一種。復語考生必須申請我校組織的復語測試。在填報高考志願時,英俄復語的考生不得報考俄語專業,英朝復語的考生不得報考朝鮮語專業。申請復語考試的考生應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復語學習證明或考試等級證明。德語、法語和西班牙語的復語考生須達到《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框架(標準)》B1級,日語復語考生達到專業二級,朝鮮語復語考生達到TOPIC3級,俄語復語考生達到專業二級。德語復語考生也可以達到DSD1級。

四、報名

3月28日至4月22日24:00,考生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考生在報名系統裏填寫和上傳各類信息,無需郵寄紙質材料。相關紙質材料原件、複印件請在到校參加能力測試時隨身攜帶以備查驗。

中學所學語種(應與高考報名所選語種一致)爲法語或俄語的考生在能力測試中可申請法語或俄語考試。

中學在填寫推薦信之前,應將推薦考生的所有課程成績、模擬考試成績及排名、參加北外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資格等信息在校內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填寫推薦意見。

五、初審

報名結束後,我校將成立專家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以確定參加能力測試人選。

學校初審結果公佈時間爲5月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並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考生可在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初審結果分爲通過和未通過二檔。

六、能力測試

1.初審結果爲“通過”的'考生需在報名系統確認併到我校參加能力測試。

2.能力測試形式爲面試,包括外語口試(滿分25分)和專業考查(滿分25分)。能力測試成績由上述兩部分相加而成。

3.復語考生必須參加復語測試。復語測試(滿分5分)形式爲外語(考生所選復語語種)口試。復語測試成績達到3分的作爲附加分記入能力測試成績;否則不計入,同時取消其復語資格,但保留其作爲非復語考生的資格。

4.能力測試的時間爲2016年6月19日(考生應於18日來校報到),測試地點爲北京外國語大學,具體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

七、確定入選名單

能力測試總成績達到30分並且外語口試和專業考查部分均達到15分的考生爲能力測試合格的考生。

能力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無異議後,確定爲具有資格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入選名單。凡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確定爲入選名單,我校將不予錄取。

八、綜合評價成績算法

綜合評價成績爲考生的高考(實考分)、能力測試兩個方面的成績以當地高考成績滿分值按7:3的比例加總。

九、填報志願

考生根據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填報提前批次高考志願。

十、錄取

錄取程序開始後,由各省級招辦將符合我校規定條件並且報考我校的入選考生進行投檔,我校依據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相同的,依次錄取外語口試、專業考查、高考成績高的考生。

未被錄取者,不影響考生第一批次及後續批次的錄取。

十一、監督機制

1.學校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公示相關信息。能力測試過程將全程錄像。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接受社會監督。我校紀委監督電話:010-88816259。

3.初審通過名單、入選名單、錄取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

4.綜合評價招生具有和高考相同的嚴肅性。考生應如實申報有關材料,有關中學應嚴格組織推薦工作。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在高校考試招生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僞造、編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等弄虛作假、徇私做弊行爲的”,一經查實,對違規的考生和相關人員,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予以嚴肅處理。

十二、我校綜合評價招生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能力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

十三、我校未組織任何有關綜合評價招生的培訓,也未委託其他機構或者個人開展綜合評價招生的培訓和報名等工作。綜合評價招生的有關信息均以我校本科招生網發佈的信息爲準。

十四、本招生簡章經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通過,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公佈新的政策,本方案將按最新政策做相應調整。

十五、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2號,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9

聯繫電話:010-88816254,88816481

傳真:010-88810273

E-mail:

本科招生網:

附件:貧困考生資助申請表

  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