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的學習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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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讓學生取得掌握學習方法的最佳效果,必須找到符合兒童年齡特徵、個性特點、知識水平和學習內容的途徑。而這樣的途徑亟待我們在實踐中研究、探索、總結。依據有些教師摸探到的經驗,小學生掌握學習方法,在課堂教學中,通常的途徑可以概括爲三種。

小學生的學習方法有哪些

1. 指明——嘗試

指明,是教師主動的指點、提示、說明;嘗試,是學生照教師指明的那樣去試着做。學法的掌握,如同知識的獲得一樣,有一個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從不會到會的發展過程。開始,在很大程序上要靠教師在教給知識的過程中,主動明確的指點。諸如怎樣發言答問,怎樣執筆寫字,怎樣拼讀音節,怎樣觀察插圖,怎樣識記字形理解字義,怎樣讀詞讀句,怎樣組詞造句,怎樣說完整的話等等,都需要教師在向學生提出學習要求的同時,——講明學習的方法。不單對初入學無知少法的學生需要事先指明,就是中高年級已經掌握了一些知識和學習方法的學生,在進入較難的學習內容時,也需要事先指明。如運用中心句作段意的方法;連接段意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的方法,在概括文章主要內容,分析作者寫作目的的基礎上歸納中心思想的方法等等,也都要在第一次接觸這些方法時由教師事先指明。但只有教者的指明,沒有學生的嘗試和運用也是不行的。只有結合學習實踐,運用指明的學習方法,進行反覆多次的練習,收到預期效果時,才能說掌握了這種學習方法。

2. 示範——摹仿

示範,是教者用教法爲學生的學法做榜樣;摹仿,是學生領悟到精當之處,並運用它學習新的同類的知識。小學生掌握學習方法,依據兒童善於摹仿的`心理特點,無論是入學初期還是進入中高年級,都需要教師有意的、準確而明晰的給學生作出示範。把理解某類課文所採用的方法、步驟,把弄懂某人、某物、某事所設計的一系列思考問題,把突破某一難點、關鍵引導學生進行分析推理的過程,展現在學生眼前,讓學生從教師教法中得到啓示,領悟教法的精當處,激發摹仿心理,進而用教師示範的方法小學各年級課件教案習題彙總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去學習新的同類的知識,能起到“教法舉一,學法反三”的作用。從“示範”到“摹仿”,和從“指明”到“嘗試”不同的是,這是一種無形的指導,是學生心理內部從感知到理解的活動過程,是通過看不見摸不着的思維活動來實現的。

3. 回顧——概括

回顧,是自我發現,自我體驗,反省自身運用過的學習方法;概括,是在回顧的基礎上,對學習同類知識運用過的學習方法,進行評價、加工,納入學法體系的總體結構。學生掌握學習方法,有的由教師指明後嘗試,有的由教師示範後摹仿,有的則既不指明、嘗試,又不示範摹仿,而是由學生自己去探索、創造。即便是教師指明瞭的,示範過的,有時學生還會修改某些部分,創造適合於自身特點的方法。一個學生,知識的基礎,個性的發展,大腦的功能,不盡相同,應當鼓勵學生根據自身的特點,尋求適合自身特點的不同方法。學有規律而無定法。符合學生個性特點的學習方法,往往是學生在實踐中自我探索的。有的學生學習的效果其所以特別好,除勤奮刻苦外,就是他創造了適合自身特點、行之有效的學習方法。創造和發現的學習方法,比教給的學習方法管用得多。不少的學生,確實創造了許多好的學習方法,應當選擇時機,安排時間,引導學生回顧學習過程,反思運用過的學習方法,逐一分析、比較,剔除已經證實無效的學習方法,總結符合學習客觀規律的科學方法,經過整理,使一些具有創造性的正確方法能夠肯定下來。從“回顧”到“概括”,同樣是一個掌握學習方法的完整過程。在回顧的基礎上必須及時概括。只“回顧”不“概括”,不能逐步組成結構嚴密的學法體系,零散的方法不能實現有效的遷移。回顧——概括在教學中一般安排一個環節進行,有時也可運用開學法交流會,辦“學法集萃”專欄等形式進行。用集體活動形式,實行同學間的多向交流,不僅可以促使學生概括各自的學習方法,而且還可以促進學生不斷深入的探求學習方法。從“指明”到“嘗試”從“示範”到“摹仿”,從“回顧”到“概括”,是一個辯證統一的掌握學習方法的發展過程。它們是相互依存,不能分割的。指明——嘗試、示範——摹仿、回顧——概括是三個不同水平、不同層次的途徑,是由低向高,由淺入深的。要依據不同學習內容,不同水平學生的具體情況而選用。有時還可以相互滲透,交叉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