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連理工大學接受推免研究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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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連理工大學接受推免研究生辦法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是選拔創新人才的重要渠道,是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錄取機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和激勵在校本科生勤奮學習、勇於創新、全面發展的有效機制。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的精神,爲進一步做好我校推薦和接收2015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5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的推薦、接收工作在時間上分爲互不交叉的兩個階段。

一、推薦階段

1.2014年9月10日前,研究生院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推免名額分配各學部(學院)名額,並通過“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全國推免服務系統”)公佈我校推免生推薦辦法。2015年教育部下達推免名額不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再設置留校限額。

2.各學部(學院)根據學校文件精神制定出本單位的推薦辦法和排名方案並上報研究生院審覈備案。審覈通過後向學生公示並具體實施。

3.所有申請推免生的學生(不含創新實驗班),均應參加本學部(學院)的學習成績和素質成績的排序,且排名應在前40%以內。每個推免生只能有一種排名方式。

4.各學部(學院)應根據學生申請、排名情況審查資格。資格審覈通過的學生由推免生遴選小組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分配名額排序報研究生院。

5.對於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國家專項計劃,我校只有研究生支教團推免專項計劃、直屬師範大學補償計劃和國防科工院校補償計劃。研究生支教團由校團委組織,會同相關學部(學院)進行推選。青年人才培養計劃、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由學生處組織,會同相關學部(學院)進行推選。創新特長計劃由創新實驗學院組織進行推選。

6.所有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含專項計劃)均需在9月18日前登錄大連理工大學推免生信息採集系統(網址:)填寫相關信息,逾期不填報信息者視爲自動放棄推免資格。

7.2014年9月15日左右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全校推薦名單進行審批並上網公示,未經公示的推免生資格無效。若發現弄虛作假、違規操作,學校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8.2014年9月25日,學校發文公佈最終獲得推薦資格的推免生名單,推免生數據進入“全國推免服務系統”,並按照相關要求向省教育廳和教育部上報推免生名單進行審覈備案。

二、接收階段

(一)原則與要求

1.推薦工作結束後啓動接收錄取工作。所有推免生均享有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如研究生支教團只能報考本校、補償計劃只能報考指定的接收院校等)。

2.學校通過“全國推免服務系統”向社會和考生公佈接收推免生辦法(包括直博)和專業目錄(含各招生專業及擬接收推免生人數)。推免生招生計劃與統招計劃完全分開,各單位務必要留出計劃招收統招生。

3.所有推免生(含專項計劃)都要在“全國推免服務系統”(網址:)上填寫基本信息、上傳照片和網上支付報名費。未填寫基本信息、未上傳照片或未網上繳費的視爲自動放棄推免生資格。

4.每個推免生(不含專項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可自主多次平行報考多個招生單位及專業(同時可報三個志願,每個志願48小時內不得修改)。

5.我校組織各學部(學院)及時審覈信息、確定複試名單、發放複試通知、組織考覈、發放待錄取通知、公示擬錄取名單。各學部(學院)要認真組織考覈,科學選拔,公平競爭,根據推免生綜合表現確定擬錄取類別。

6.推免生招生專業目錄與統考招生專業目錄要一致。發送待錄取通知時必須有相應的複試成績。

7.推免生可同時接受多個複試通知並參加招生單位的考覈,但只能接受一個待錄取通知,規定時間內未確認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視爲放棄該單位的擬錄取資格;在10月25日前未確認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視爲放棄推免生資格。

8.我校將經過公示的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報省教育廳進行政策審覈後,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未經公示及“全國推免服務系統”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9.擬錄取推免生不需要再參加統考生的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10.研究生支教團、青年人才培養、少數民族骨幹等專項計劃須經接收學部(學院)面試並同意接收。

(二)接收類別

1.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

推免生根據我校推免生招生專業目錄,自行選報學術學位或專業學位類別。所有推免生在錄取後不得更改學位類別。

2.直博生

推免生可自行選報“推薦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生”類別。我校鼓勵優秀的推免生申請直接攻讀博士學位,招生學科、專業爲理學的數學、物理學、化學及工學的力學、水利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機械製造及其自動化、結構工程、船舶與海洋結構物設計製造、環境工程、動力機械及工程。

3.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國家專項計劃

國家規定的專項計劃有:研究生支教團推免專項計劃、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新疆高層次雙語人才計劃、直屬師範大學補償計劃、國防科工院校補償計劃、免費師範生等。

我校只有研究生支教團推免專項計劃。

三、注意事項

1.推免生推薦和接收工作標準和工作程序要公開透明,切實保障推免生對接收單位自主選擇的權利,按要求認真組織,做好各項工作。

2.強化推免工作過程中集體議事制度,加強科學選拔、擇優錄取。

3.大力推進推免工作過程中的信息公開,工作過程中要成立監督小組,加強監管。

4.各學部(學院)應加大力度吸引校內、校外優秀推免生,我校設立優秀推免生獎學金(名額約80名,額度爲2萬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