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師範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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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師範大學,簡稱“天師大”。坐落於中國五大國家中心城市之一——天津市。入選“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特色重點學科項目”,是天津市屬重點院校。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天津師範大學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天津師範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報考專業須與畢業專業相同或相近。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爲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爲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我校是具有推薦和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推薦接收辦法參照我校相關辦法執行。所有申請我校的推薦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凡按規定可接收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報名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按考點要求繳納報名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我校規定的藝術類專業考生(美術與設計學院、音樂與影視學院下的專業)應選擇天津師範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1235)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爲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爲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4.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人員,應選擇與畢業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報考。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7.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我校可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爲準。按照相關文件規定,最多隻錄取“少民”計劃招生人數的10%爲漢族考生,具體參照教育部關於少民骨幹招生的相關文件執行。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爲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10.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繫。

11.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A.天津師範大學報考點(報名點代碼:1235)

報考費爲170元/人,在“研招網”進行網上支付,不接受現場繳費。

B.其他報名點的繳費請查閱相關報名點說明。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已在網上報名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覈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現場確認時間:

A.天津師範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1235)現場確認時間

2016年11月7日—11日(上午9:00—下午4:00)。逾期不再補辦。

現場確認地點:天津師範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一樓(勸寶超市旁)

B.其他報考點的具體安排請查閱相關報考點說明。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覈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覈驗。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一)我校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二)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試。

(三)現場確認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應在2016年12月9日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準予考試。

(四)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五、初試

(一)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期間,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爲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6日 代碼爲510、511的考試科目考試時間爲6小時(起始時間8:30)

初試方式均爲筆試。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今年我校不再公佈自命題科目的參考書目和參考資料,關於考試科目的內容範圍的說明請諮詢相關學院。

(五)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後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六、複試

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施行差額複試。

(二)我校在複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爲準,複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爲準。

(三)複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以及複試辦法和程序以各學院公佈信息爲準。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爲準)參加複試的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爲筆試。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是否加試根據相關學院要求執行。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是否加試根據相關學院要求執行。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各相關學院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七)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並公佈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屬於一區。我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並公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七、體檢

新生入學時須進行體格檢查,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錄取

(一)我校依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爲思想品德考覈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覈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二)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爲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四)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五)新生報到後,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我校同意後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七)擬錄取名單確定後,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九、信息公開公示

(一)複試過程公示。

各學院提前在本學院網站上開闢專欄,向社會公佈複試工作實施細則,各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參加複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大學生士兵計劃”等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應進行說明)。

(二)錄取結果公示。

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由各學院在網站自行公示。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佈考生名單時應進行說明。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研究生院網站也會在各學院錄取工作結束後統一進行公示。

(三)信息上報。4月底前研招辦將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覈,並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十、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爲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爲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其他

(一)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培養方式、修業年限、學費標準等請查閱相關學院通知。

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爲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二)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辦法由解放軍總政治部另行制訂;推薦免試工作及招收港澳臺地區人士、外籍人士爲碩士研究生的管理辦法由教育部另文規定。

單位代碼:10065

單位名稱:天津師範大學研招辦

電 話:(022)23766157

地 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3號 郵編:300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