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2015年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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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條件

長沙理工大學2015年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簡章

經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資格的高校2015屆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並取得所在學校碩士研究生推薦免試資格。

二、接收專業

除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碩士外,我校所有學術學位和其他專業學位均接收推免生。

三、申請程序

(一)9月25日後,考生填報專業志願。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進行註冊,填寫基本信息,上傳照片,網上報名併網上繳費(未繳費視爲放棄推免生資格),申請報考學院和報考專業。

(二)9月26日—10月15日,研究生院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考生髮出複試通知。複試後經學院審覈確定擬錄取名單。申請人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完成確認複試通知或確認待錄取通知等程序。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未同意待錄取的視爲放棄推免生資格。

考生在複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材料:

1、驗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複印件(身份證複印正反面,學生證複印學生信息和註冊情況);

2、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並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3、其他有關材料(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複印件,其他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複印件。

(三)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覈後,公示接收名單。

(四)在錄取名單備案公開階段,考生可查看推免生錄取名單。

考生要認真填寫本人網上報名信息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複試考覈要求

1、學校對所有推免生進行復試,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各學院按照《長沙理工大學2015年推薦免試碩士生複試與錄取工作方案》(附件一)組織複試。

五、體檢

考生在複試時參加體檢,具體時間、要求在複試前通知。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六、錄取

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考生複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對於思想品德考覈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錄取類別爲非定向就業。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七、激勵政策

1、推免生享受新生獎學金3000元;

2、推免生在校期間(正常學制內)表現優秀、成績優良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以及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還可按我校有關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單項獎學金,以及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助學金等;

3、推免生優先享有選擇導師權;

4、推免生優先作爲碩博連讀生進行培養。

八、其他事項

1、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將及時公佈專業目錄。招生信息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招生主頁公佈的相關信息爲準。

2、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爲統考生。

4、諮詢、監督與申訴渠道

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或紀檢監察處聯繫。聯繫人:曹老師,聯繫電話:85219058、85258529。

  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