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國家會計學院2017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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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國家會計學院是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財政部直屬事業單位,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廈門國家會計學院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廈門國家會計學院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院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7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招生人數

全日制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擬招收80人(含推薦免試生6人)。非全日制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擬招收30人,不招收推薦免試生。最終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爲準。

 三、報名方法

採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報名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院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院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

具體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本地區報考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

請考生(不含推免生)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發佈的公告,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方現場覈對並確認個人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覈對。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入學考試

(一)初試(筆試)

全國統考科目:① 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200分), ② 204 英語二 (100分)。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初試時間: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詳細時間以准考證爲準。

(二)複試

複試擬於2017年4月中旬進行,實行差額複試。複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英語聽說能力測試面試和思想政治理論與綜合能力面試。

專業課參考教材:《會計》(2016年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財務成本管理》(2016年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思想政治理論和英語不具體指定參考書目。

 五、資格審查和體檢

考生報考資格審查和體檢安排在複試階段統一進行, 具體安排和相關要求屆時請關注我院網站通知。

六、錄取和入學時間

(一)錄取:根據我院確定的錄取標準,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二)入學時間:2017年秋季,具體時間見新生錄取通知書。

七、學制、學費與獎學金

(一)學制:

全日制研究生採取全日制學習方式,學制爲兩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採取週末上課方式,學制爲二至三年。

(二)學費:

全日制研究生學費爲全程3.3萬元/人(最終以省物價部門實際批准的收費標準爲準),可以分兩次繳清,每次繳納1.65萬元。

非全日制研究生學費爲全程8萬元/人(最終以省物價部門實際批准的收費標準爲準),可以分兩次繳清,每次繳納4萬元。

(三)獎學金:

依據學院現行《廈門國家會計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獎學金評定辦法》相關規定,設置新生獎學金、普通獎學金、優秀獎學金,具體如下:

1.新生獎學金:新生特等獎學金人民幣25000元/生,一等獎學金人民幣15000元/生,二等獎學金人民幣10000元/生,三等獎學金人民幣5000元/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獎學金以入學考試成績爲依據進行評定,獲獎人數不超過新入學碩士研究生總數的20%。原則上各等級名額分配如下:特等獎10%,一等獎20%,二等獎30%,三等獎40%。

新生獎學金只限於第一志願報考我院的考生參評。

2.普通獎學金:每生每月生活補貼600元;一年按十二個月發放。

3.優秀獎學金:一等獎5000元,二等獎2000元,三等獎1000元,評定比例爲本班級參評研究生總人數的30%,其中一等獎約佔20%,二等獎約佔30%,三等獎約佔50%。優秀獎學金將在第二學年第一學期評定發放。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任何獎學金。

 八、培養方式及學位授予

(一)培養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脫產學習,實行學分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脫產學習,實行學分制。

上課地點:廈門

(二)學位授予:達到我院碩士研究生畢業條件者,將由我院授予國家承認的會計專業碩士學位(MPAcc)證書以及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九、招生諮詢

廈門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處

電話:0592-2578126、2578128

E-mail:

網址:

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環島南路 郵編:3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