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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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編爲大家蒐集整理的長安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看看,希望對你有幫助。

長安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

爲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長安大學2016年繼續面向全國進行自主招生。

 一、選拔要求與條件

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良好、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對我校自主招生的專業(類)有濃厚興趣,具有與專業(類)發展相關的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專業願望強烈,立志成爲相關領域的優秀人才,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

2.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

3.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北斗杯”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BD-CASTIC)、“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中獲得一、二、三等獎。

4.高中階段參加國家和各省級地理學會、地質學會、測量學會、地理信息學會、水利學會、環境科學學會主辦的“地球小博士”、“環保之星地理科普知識大賽”、“地球科學知識競賽”、“地質知識競賽”、“全國中學生水科技發明比賽暨斯德哥爾摩青少年水獎中國地區選拔賽”獲得省級一、二、三等獎。

5.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

6.高中階段在教育部、國家科協、各省級教育廳、各省級科協主辦或組織(發證單位爲教育部、國家科協、各省級教育廳、省級科協)的全國、全省統一專項競賽、科技活動獲得一、二、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7.有與自主招生專業(類)密切相關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考生須提供與擬報專業(類)相關的學科特長與創新潛質的創造發明、論文著述、科學調查與研究、社會實踐等證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獲獎證書及材料須上傳掃描件和郵寄複印件,且須由所在中學複覈並蓋章確認。

二、招生計劃與招生專業(類)

長安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計劃數爲60人。自主招生計劃不做分省計劃。

專業類

招生計劃

入圍合格考生數

分流專業

測繪類

20

前30名

測繪工程

遙感科學與技術

地理信息科學

地質學類

20

前30名

地質學

資源勘查工程

水利類

20

前30名

水利水電工程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地下水科學與工程

合計

60

90

 

注:考生只能報考其中一個專業類。

 三、報名與初審

考生須完成網上報名、郵寄報名材料兩個步驟。

1.網上報名

考生必須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註冊報名,不接受現場臨時報名。

網上報名起止時間:2016年3月16日至3月22日。

報名網址:。

2.郵寄報名材料

材料包括:

①《長安大學2016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打印蓋章簽名)。

②相關獲獎證書複印件,專家推薦信,證明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個人成果或發明、設計的相關論述或實物圖片、視頻影像(視頻材料存儲至一個空白U盤,按照“專業類+姓名”重命名存儲)。

材料須於2016年3月23日前用特快專遞寄到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註明“自主招生”字樣,以當地郵戳爲準,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請自留備份。

3.初審

學校聘請相關學科專家根據《長安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報名材料初審辦法》對考生的網上報名信息、郵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初審合格的考生即可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覈。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將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考生須及時查看初審結果。

四、考覈安排

1.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6月10日(10:00至19:00,中午不休息)。

2.考覈方式:小組面試。

3.考查目標:專業素養與學科特長、創新意識與創新潛質。

4.考覈時間:2016年6月11日。

時間如有調整,將提前通過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和長安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另行發佈。

5.考覈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麪試順序由抽籤隨機確定。

6.自主招生考覈不收取報名考覈費用。

7.學校根據自主招生簡章,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集體研究確定入圍合格考生名單與專業類後,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

 五、錄取原則

1.維護公平公正,確保機會公平、程序公平、結果公平。

2.自主招生考覈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體檢結果沒有與所報專業(類)相關的受限項目(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轉發網址),高考志願與自主招生選報專業(類)一致,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即可投檔,投檔考生經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查通過後予以錄取,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照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江蘇省入圍合格考生選測科目要求達到BB。

 六、監督機制

1.學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2.自主招生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結果將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考生所在中學要公示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

3.接受社會監督。學校建立有完善的監督機制,並公佈舉報渠道。凡發現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注意事項

1.考生持《長安大學2016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現場報名確認,同時須出示本人各類證書原件。戶口本和臨時身份證不作爲現場確認和考覈的證件。

2.相關中學和學生本人應恪守誠信原則,申請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該考生的認定資格,相關中學和推薦人將錄入聯合報名系統的高校共享信息誠信黑名單,已經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學校取消其錄取資格和學籍。

3.填報志願按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和簡章的要求完成。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應注意生源地高考志願表的設置,以免失誤。長安大學不負責解決志願填報失誤造成的問題。

4.自主招生錄取學生入學後不得轉專業。

5.我校未委託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錄取工作或提供錄取中介服務。

6.簡章內容由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另頒新規定,本簡章將參照相關文件要求做相應的調整。

 八、聯繫辦法: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碑林區南二環路中段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710064

電話:029-82334104 82334813 傳真:029-82334099

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

長安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公衆號:zsb82334099

監督舉報電話:029-82334043

 溫馨提示:

1.網上報名前須準備好電子版照片(請在照相館拍攝)。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預訂。

3.請經常關注網上報名系統和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相關信息。

4.請關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後期有關自主招生考覈的注意事項、交通住宿預定等信息將通過微信統一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