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藝術研究院2015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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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藝術研究院是文化部直屬的藝術科研、藝術教育與藝術創作的國家級藝術科研機構,擁有衆多卓有成就的專家學者擔任博士研究生導師、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藝術研究院是國務院首批公佈的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現擁有藝術學理論、音樂與舞蹈學、戲劇與影視學、美術學(含美術設計)四個藝術學一級學科和文藝學(文學二級學科)。中國藝術研究院是人事部批准的建立藝術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單位,同時也是國務院學位辦批准的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單位和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授予單位。

中國藝術研究院2015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中國藝術研究院歡迎有志於從事藝術研究和藝術創作的廣大學子報考。2014年預計招收全日制藝術學學位碩士研究生84名,全日制藝術碩士(實踐類)專業學位研究生35名(具體招生人數根據生源情況及教育部下達的當年招生人數爲準)。

一、培養目標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藝術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三、收費標準

我院爲科研單位,碩士研究生應交納研究生培養費。現階段我院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按照每生8000元/年標準收取;全日制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按照每生10000元/年標準收取。

被我院錄取碩士研究生的助學金、獎學金等待遇,按我院相關規定實行。

四、報名方式、日期、地點及考生應提供的有關材料

(一)網上報名

報名前應仔細覈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1.報考2014年碩士研究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

2.網上報名時間: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3.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 ,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4.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4)考生在網上報名選擇報名點時必須選擇:1181 中國藝術研究院(即網報成功後系統生成的報名號必須是以1181開頭的一組數字)

(5)考生提交的報考信息必須真實有效,特別是聯繫方式請認真校對,以便學校和考生的聯繫。

(6)考生必須在網報系統關閉前完成報名費的網上提交。

(7)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爲了防止出現重複註冊學籍情況,凡被我院藝術碩士(MFA)招考錄取的考生,重複報考我院全日制碩士,我院不予錄取。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具體日期考生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獲知)

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惠新北里甲一號 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

2.現場確認程序:

(1)報考我院的考生必須到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覈對。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僞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3.現場確認注意事項:

(1)現場確認(照相)時,考生需提供:①有效身份證件(即居民身份證或現役軍人的“軍官證”、“文職幹部證”等);②最後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學生證及學校開具的應屆生證明信等。

(2)以上證件均須提供原件及複印件,僅提供複印件不能進行現場確認。

(3)我院未在北京以外的任何地區設置報名點和考點,考生現場確認(照相)、初試和複試均需在我院研究生院進行。

 五、報考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的內容包括:

1.對考生教育背景的審查即畢業院校、專業、獎懲情況等。

2.對考生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

3.報考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需提供4-5張作品照片(提交時間:網上報名開始起至現場確認時止;提交方式:函寄;函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北里甲1號 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29 註明“碩士材料”)。

我院將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髮放准考證,資格審查不通過者,不發放准考證。我院將在複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複試。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僞造證件應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六、初試與複試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1.初試科目:詳見附件一、附件二《入學考試科目》表。

2.初試時間: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安排(詳見准考證)。

3.考試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惠新北里甲一號 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

4.同等學力考生和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複試時另增加“文化藝術通識”(本科階段應該掌握的中外文化藝術有關知識)和“閱讀與寫作”兩門本科基礎課筆試。

5.初試成績公佈後,根據教育部對考生進入複試的基本分數要求確定我院複試考生名單並在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網站上公佈。

6.複試方式、內容及具體辦法於複試前一週公佈在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的網站上。

七、體檢

1.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對於傳染性較強的疾病,我院不予錄取。

2.考生複試期間由我單位組織到指定醫院集體進行體檢。

 八、錄取

1.貫徹“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政治思想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情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覈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爲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3.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九、學習年限

全脫產學習三年(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年限以全國藝術碩士教育指導委員會確定的指導性培養年限爲準)。

十、畢業生分配

1.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2.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二、其他

1.上述規定,如與教育部頒發的招生簡章不符,以教育部頒發的招生簡章爲準。

2.如有其他未詳事宜,請與我院招生辦公室聯繫。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北里甲一號 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 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29

聯繫電話:010—64988181、64966577、64951979轉碩士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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