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新聞傳播與影視藝術學院2016考研複試錄取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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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學新聞傳播與影視藝術學院2016考研複試錄取工作安排已經公佈了,請相關考生做好複試準備工作,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詳細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湖南大學新聞傳播與影視藝術學院2016考研複試錄取工作安排

一、複試組織管理機構

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1),負責學校複試錄取辦法的具體實施和本院複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下設院複試監督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1),負責本院複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工作。

二、複試基本條件

1.根據我校自行劃定的複試分數基本要求,確定新聞傳播學學術型碩士的複試分數線爲:總分365分,政治60分,外語60分,業務課(一)90分,業務課(二)90分;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的複試分數線,A線爲:總分350分,政治55分,外語55分,業務課(一)90分,業務課(二)90分;B線(在職班)爲:總分330分,政治45分,外語45分,業務課(一)80分,業務課(二)80分。符合此複試分數基本要求且通過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參加複試。

2.專業型在職碩士研究生考生參加複試除符合上述複試分數條件以及國家有關碩士研究生報考的基本條件之外,還須滿足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的相關規定要求:必須已經取得大學本科畢業證;專科起點獲本科畢業證或專升本的考生還須提交專科畢業證;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3.根據學校規定和本學科專業考生情況,我院不接受校內、校外調劑複試,也不組織任何形式的破格複試。

4.推薦免試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復試,不再參加統考生複試。

 三、複試時間、形式和內容

1. 複試費標準:120元/人。繳費方式:網上支付。繳費時間:3月10日-19日。未按時在網上繳納複試費的,不予複試。繳費後自動放棄複試的,不予退費。

2.複試資格審查

3月18日下午3:00-5:00和3月19日上午8:30-11:00在新聞傳播與影視藝術學院(北樓306室)進行資格審查,複試考生攜帶學校規定的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學院審覈原件,收復印件)參加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合格後請憑合格證進行復試報名,以便確定複試分組和複試時間,複試報名的同時給複試考生髮放調檔函,在擬錄取名單公示後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將個人全部檔案調入我校。凡未經資格審查或審查不合格者、未複試報名者,一律不能參加複試。

3.集中體檢時間3月19-23日,體檢由南校區醫院組織,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安排請查閱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的通知。

4.複試專業課筆試

3月19日下午14:30~16:30,考生憑本人身份證、資格審查合格證參加專業課筆試,考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

專業課筆試按一級學科新聞傳播學出1套試卷,題目內容爲新聞傳播學科當前所關注或研究的熱點問題,學術型與專業型考生參加同1套試卷考試,複試專業課筆試滿分爲100分。

5.專業綜合複試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資格審查合格證參加專業綜合複試,同時必須攜帶學校規定的相關材料。

專業綜合面試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考生複試前複試小組須檢查考生的身份證和准考證(或資格審查合格證),覈實考生的身份(由各複試小組的祕書負責進行)。

專業綜合面試時間爲:3月19日晚上19:00開始-21日上午(上午8:30開始)。面試採取抽題作答的形式。面試分三個組進行:

少幹計劃和專業型在職組:3月19日19:00-22:30;

學術型組:3月20日8:30-14:30;

專業型全日制組: 3月20日14:30—18:00,21日8:30-11:30。

每個面試小組的考生按報名先後確定複試順序號,再按順序號依次從複試試題庫中抽取1道題目(後一位在前一位作答時抽題),準備8-12分鐘,然後進場作答。考生完成專業綜合知識素質能力測試之後,即依次參加外語聽力、口語和專業外語測試。

6.按照學校規定,學院成立專業課筆試組、專業綜合知識素質能力測試組、外語測試組3類複試小組(複試小組名單見附件2)。

四、評分標準

1.複試專業課筆試評分標準按各試題對應的答案或評分標準執行。

2.專業綜合面試由外語測試和專業綜合測試兩部組成。外語測試評分從外語聽力、外語口語以及專業外語等幾個方面評判,滿分20分,其中託福成績、雅思成績、以及大學英語本科畢業等將作爲重要評分依據,凡獲得託福100分及以上、雅思7分及以上、英語專業八級證書者,其外語測試成績可獲滿分。專業綜合測試滿分120分,其中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與成績、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和獲獎證書與論文(專業型在職碩士研究生還包括業務能力與工作經歷)等佔40分,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掌握程度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瞭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佔70分,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佔10分。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覈不作量化計入複試成績,但考覈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複試工作要求

1.複試工作按照學校的統一安排進行。

2.學院複試的具體辦法與程序在統一規定的複試日期之前公佈。

3.複試過程必須規範操作,切實做好試題保密、複試現場記錄及保存等工作, 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院複試監督小組參與本院複試監督工作,確保複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4.所有參與複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嚴格自律,認真負責,自覺遵守教育部和學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實維護複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須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六、錄取辦法

學院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之和,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專業綜合面試成績小於84分者不予錄取;複試成績小於144分者不予錄取。

1.招生計劃確定:經學校批准2016年我院計劃招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55人(含推免生24人),計劃招收專業型碩士研究生60人(含推免生8人、在職研究生11人)。

2.錄取名單的確定: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總分(即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之和)重新排序,分別按從高分到低分方式擇優確定學術型研究生、專業型研究生、專業型在職研究生的擬錄取名單。同類型考生中如遇總分(初試成績+複試成績之和)相同時,則以初試成績、本科學校級別、英語成績等順序確定排名先後。擬錄取名單確定後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審批通過後在學校統一規定的時間公示。

3.獎學金的確定:學校爲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係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未調人事檔案,有固定工資收入的考生和專業型在職碩士研究生不參加學業獎學金的申請和助學金的發放。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爲三個等級:一等學業獎學金0.8萬元 /人· 年;二等學業獎學金0.5萬元 /人· 年;三等學業獎學金0.3萬元 /人·年。國家助學金的標準爲0.6萬元 /人·年。

2016級碩士研究生第一年的獎學金待2016年9月份開學以後再按學校文件確定。

4.調劑錄取:我院上覆試線的學術型和專業型考生均已超過招生計劃人數,因此我院在完成正常錄取之後,不接受校內、校外調劑複試。

5.錄取名單公示:按照學校要求,實行錄取名單公示制。擬錄取名單張榜公示10天。公示期內,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有責任接受考生的投訴並負責妥善處理,處理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公示期內,如無爭議或爭議得到妥善處理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和審批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佈;若遇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難以解決的爭議,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複議仲裁,確定和審批錄取名單並由學校統一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