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2017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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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大學簡稱鄭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中西部高校綜合實力提升工程”入選高校,也是“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和“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入選高校。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鄭州大學2017碩士研究生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鄭州大學2017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人數

2017年我校270餘個專業(含21種專業學位授權點)意向招收碩士研究生4900名(含推薦免試生),其中學術型碩士研究生2400名,專業型碩士研究生2500名(含推薦免試生);計劃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研究生” 30名,歡迎廣大優秀考生報考我校。

二、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爲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爲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項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5、報考臨牀醫學、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項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臨牀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各專業招生對象爲5年制全日制統招臨牀醫學專業應屆和往屆本科畢業生,獲得醫學學士學位;臨牀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影像醫學與核醫學、臨牀檢驗診斷學、麻醉學)招生對象爲5年制全日制統招臨牀醫學或對應的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醫學檢驗(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麻醉學專業應屆和往屆本科畢業生,獲得醫學學士學位;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招生對象爲5年制全日制統招口腔醫學專業應屆和往屆本科畢業生,獲得醫學學士學位。

(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應爲高等學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

高等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以下簡稱高校)。

高等學校學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四)對考生報考的其他要求

1、同等學力考生還應達到以下學業要求:

(1)一般不能跨專業門類報考;(2)須進修過所報考專業本科主幹課程,並出具成績單或其他相應證明;(3)須以第一作者發表過所報考專業的學術論文(CN刊物正式發表)1篇(含1篇)以上。

2、臨牀醫學類碩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非醫學專業及護理專業畢業的考生報考。

3、符合各招生專業目錄中註明的限定要求。

4、考生報名前應仔細覈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將在複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學制和學習方式

(一)學制:學術型研究生實行以三年爲基礎的彈性學制,專業型研究生的學制2-3年。

(二)學習方式:碩士研究生分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報考我校美術學院、音樂學院、書法學院的考生必須選報鄭州大學考點。

(一)2017年考生一律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以下簡稱“研招網”)

預報名時間: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五、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僞造證件情況,將扣留僞造證件;發現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後,再准予考試。

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在複試時將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複試。報考前,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我校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及相關公告,覈對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公佈的報考要求。無論何時,如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初試

(一)准考證打印:2016年12月15日-26日期間,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雙面打印《准考證》。考生憑《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2016年12月26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爲準,上午8:30-11:30,下14:00-17:00(12月26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三)初試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6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初試方式均爲筆試。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

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爲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臨牀醫學綜合能力(中醫)、臨牀醫學綜合能力(西醫)。

全國聯考科目爲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其他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我校統一組織。

(六)考生須到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後不得入場。

(七)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於2月下旬在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網址)進行查詢並自行下載打印(如查詢時間有變將另行通知),我校將不再寄發紙質版成績單。

 七、複試

(一)複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複試辦法和程序將在我校各招生單位網上公佈,全部複試工作一般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請各考生屆時關注。

(二)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爲準)報考的考生(除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遊管理碩士外),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複試時,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爲筆試。

(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圖書情報、旅遊管理、工程管理類專業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四)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五)我校根據教育部公佈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和國家下達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確定各專業考生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並及時公佈。

(六)我校各專業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複試。

 八、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將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教育網址:)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願。

九、體檢

考生複試時應按規定到學校醫院進行身體檢查。具體要求見覆試通知。

十、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爲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爲考生思想品德考覈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覈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

我校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加大複試力度,擇優錄取原則。嚴禁一切弄虛作假行爲,如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行爲,一經查證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一、獎助政策

(一)優秀考生獎勵政策

1、推免生

經考覈接收的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學推免生,入學報到後,可獲得優秀考生獎金5000元。經學校認定爲特別優秀的,其優秀考生獎金可高達20000元。

經考覈接收的其他高校推免生,入學報到後,可獲得優秀考生獎金3000元。

2、統招生

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學的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並被錄取,在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專業排名前20%且複試綜合排序前10%的考生,入學報到後,可獲得優秀考生獎金5000元,經學校認定爲特別優秀的不受本科專業排名及複試綜合排序限制,可獲得優秀考生獎金20000元。

具有碩士學位授權高校的全日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在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專業排名前5%且複試綜合排序前10%的考生,入學報到後,可獲得優秀考生獎金3000元。

(二)研究生獎助體系及有關政策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獎助類別和標準

(1)國家獎學金:2萬元/人

(2)學業獎學金: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研究生(即工資關係和檔案轉入學校者,不含MBA、MPA、 MEM及 MED中的教育管理)學業獎學金分爲兩等,一等爲全額學費(8000元),發放比例40%;二等爲半額學費(4000元),發放比例60%。

(3)國家助學金: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研究生(即工資關係和檔案轉入學校者,不含MBA、MPA、 MEM及 MED中的教育管理)助學金7200元/生/年,分爲12個月發放,600元/生/月。(國家發放標準爲每生每月600元,每年發放10個月,共計6000元。)

(4)學校提供“三助一輔”崗位,可以通過承擔助教、助研(助醫)、助管和學生輔導員工作,由設崗單位或導師支付相應的勞務費。

2、單項優秀研究生獎學金

設立單項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獎勵在學校各類“創先評優”和創新實踐活動中表現優異的研究生。

(1)“十佳研究生”獎(1萬元/人);

(2)研究生“優秀科研獎”(5000元/人);

(3)優秀畢業研究生獎(1000元/人);

(4)研究生“學術論壇”最佳獎;

(5)爲學校贏得重大榮譽的特別貢獻獎等。

(三)我校還結合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資助碩士研究生到國外一流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或參加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

(四)我校每年選拔優秀在校碩士生進入“碩博連讀”培養。“碩博連讀”考生比例可佔到50%以上。

 十二、其它

(一)2017年報考鄭州大學碩士研究生可在備用信息欄填寫指導教師,請考生需在報名前認真查閱招生院系招生簡章、導師簡介和招生情況等信息。

(二)我校不出售歷年考研試題,不舉辦考研輔導班。

(三)我校只郵寄錄取通知書。按教育部規定,考生准考證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成績單、複試通知書等材料均由考生從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自行下載打印。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認真詳細填寫本人的通訊方式、通訊地址和郵政編碼,以保證研究生院與考生的聯繫。

(四)學費標準。

窗體頂端

碩士生(不含MBA、MPA、MEM及MED中的教育管理):8000 元/年;

工商管理碩士(MBA):24000 元/年;

公共管理碩士( MPA):18000 元/年 ;

工程管理碩士(MEM) :24000元/年;

教育碩士(MED中的教育管理) :15000元/年。

(五)信息查詢及諮詢

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址爲: 歡迎上網查詢考研信息。

考生可直接撥打所報考院系聯繫電話進行諮詢。研究生招生辦每週五下午(工作時間)開通招生工作集中答疑電話(0371-67781710),另開通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在線諮詢,敬請考生按照上述聯繫方式及時間要求進行相關諮詢。

鄭州大學研究生招生單位聯繫電話

院系代碼 招生單位名稱 聯繫人 聯繫電話

001 商學院 高老師 67780165

工商管理(MBA)陸老師 67767232

002 旅遊管理學院 李老師 67780040

003 公共管理學院 李老師 67781562

公共管理(MPA)何老師67763543

004 信息管理學院 陰老師 67780936

005 文學院 李老師 67780176

006 法學院 王老師 67781286

007 新聞與傳播學院 樊老師 67780087

008 外語學院 胡老師 67781221

009 歷史學院 楊老師 67783390

010 體育學院(校本部) 馮老師 67739346

012 教育系 王老師 67739159

013 物理工程學院 冀老師 67780972

014 數學與統計學院 張老師 67780996

015 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 劉老師 67781815

016 生命科學學院 施老師 67780920

019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陳老師 67781653

020 機械工程學院 鄭老師 67781787

021 土木工程學院 葛老師 67781692

022 水利與環境學院 杜老師 67781310

023 化工與能源學院 姜老師 67781330

024 建築學院 畢老師 67781987

025 力學與工程科學學院 衛老師 67739359

027 公共衛生學院 王老師 67781963

030 管理工程學院 張老師 67781657

031 音樂學院 王老師 67767105

032 美術學院 黃老師 67739508

034藥物研究院賈老師67781895

035河南省資源與材料工業技術研究院徐老師67739356

036產業技術研究院陳老師67739611

037橡塑模具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宋老師63887600

040醫學科學院喬老師67780120

043 馬克思主義學院 徐老師 67781339

044 第一附屬醫院 史老師 66913301

張老師 66913301

045 第二附屬醫院 餘老師 63921651

046 第三附屬醫院 丁老師 66903051

048 第五附屬醫院 白老師 66916826

049 護理學院 史老師 86565007

051 附屬腫瘤醫院 許老師 65587307

052 人民醫院 王老師 65896932

054書法學院殷老師67767983

15638452810

061 聯合培養單位:鄭大西亞斯國際學院 周老師 0371-62605526

062 聯合培養單位:周口師範學院 陳老師

劉老師 0394-8178070

063 聯合培養單位:安陽師範學院 孫老師 0372-2900065

064 聯合培養單位:許昌學院 張老師

田老師 0374-2968659

0374-2968868

065 聯合培養單位:南陽師範學院 張老師 0377-63525107

066 聯合培養單位:洛陽師範學院 王老師 0379-68618085

067 聯合培養單位:商丘師範學院 孔老師 0370-2591069

069 聯合培養單位:黃淮學院 羊老師

衡老師 0396-2853548

070 聯合培養單位:平頂山學院 盛老師 0375-2077216

071 聯合培養單位:洛陽理工學院 毛老師 0379-65928307

072 聯合培養單位:新鄉學院 趙老師 0373-3683015

073 聯合培養單位:安陽工學院 宋老師 0372-2909869

074 聯合培養單位:河南工程學院 王老師

徐老師 0371-62508188

075 聯合培養單位:南陽理工學院 高老師 0377-62073869

076 聯合培養單位:河南城建學院 曹老師 0375-2089019

077 聯合培養單位:河南警察學院 王老師 18838935209

078 聯合培養單位:鄭州師範學院 陳老師 0371-6550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