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廣州化學研究所2015年“少數民族骨幹”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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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保證我所2015年度“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國科學院大學“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實施辦法》(校發招字〔2013〕126號)的要求,結合我所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簡章。

中科院廣州化學研究所2015年“少數民族骨幹”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爲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的發展樂於奉獻、具有較高科學人文素質和創新能力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

 二、招生範圍與對象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招生生源範圍是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區的少數民族骨幹人才,以及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等學校和培訓機構的教師和管理人員。主要考慮少數民族考生。

 三、招生原則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招生工作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原則。學生畢業後,按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四、報名與考試

(一)報考條件

除具備《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規定的普通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外,還應具備如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爲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考生須來自前述生源範圍,且須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審覈同意。

3.符合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計劃。

 (二)報考辦法

考生在報考前需填寫《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可從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下載),並經原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審覈蓋章。

考生必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進行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和方式與全國普通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相同。注意在網上報名系統中“專項計劃”欄目應選擇“少數民族骨幹計劃”。

考生報考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招生單位所在地區”應選擇“北京”,“招生單位”選擇“80001中國科學院大學”,在“院系所名稱”欄中選擇我所,如“033廣州化學研究所”(以網報系統顯示爲準),然後選擇報考專業等報考信息。

特別提醒:請考生務必牢記自己網報時的用戶名和密碼,後期打印准考證、調劑錄取等均需使用。

完成網上報名後,打印《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信息表》,並按碩士研究生現場確認要求,持該報名信息表和已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以及有關證件材料到指定的報考點參加現場確認。通過現場確認後當天將這兩份表格寄到我所。

 (三)初試

1.報考該計劃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必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

2.考試科目、內容及要求均與其他統考生相同。

(四)複試

1.複試工作由我所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公佈的複試基本分數線,結合我所具體情況,確定複試名單。複試的方式、程序及要求與其他考生相同。

2.在合格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所可根據情況接收報考本計劃的調劑考生參加複試,但不能調入或調出該專項計劃。

五、錄取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錄取實行“計劃單列,擇優錄取”的規則。這裏計劃單列是指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與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計劃分別用於錄取對應類別的考生,兩類考生不形成競爭。錄取時考生不得調入或調出該專項計劃。具體錄取由我所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含初試和複試成績),並結合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爲定向,必須在錄取前由招生單位牽頭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定向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畢業生)與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學生必須保證畢業後按定向協議到定向單位或地區就業。

 六、其他

1.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須到教育部指定的院校接受爲期一年的基礎強化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其他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經考覈合格後,進入碩士課程學習。

2.被我所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已達到普通招生計劃國家複試分數線和複試錄取規程要求的,經考生本人申請,我所審覈同意,報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批准,可免除一年基礎強化培訓,直接進入碩士研究生階段課程學習。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類別均爲定向就業。錄取的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及戶口轉入錄取單位;在職考生不遷移戶口、人事檔案由定向單位保管。新生的黨團組織關係需轉至強化培訓單位,培訓考覈合格後組織關係轉至北京。

4.2015年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含基礎培訓)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按國家及基礎培訓高校和國科大相關規定繳納。

5.本簡章未盡事宜,考生可進一步查看《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或向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招生辦公室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