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大學2016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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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大學2016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揚州大學,簡稱揚大。學校坐落於長江、古運河之濱的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江蘇省揚州市,是江蘇省人民政府同教育部共建的江蘇省屬重點綜合性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揚州大學2016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一、招生計劃   
專業計劃招生範圍
音樂學(師範)60江蘇 湖南 湖北 河南 江西 河北 安徽
音樂表演40江蘇 湖南 湖北 河南 江西 河北 安徽
美術學(師範)40江蘇 湖南 湖北 河南 江西 河北 安徽
環境設計110江蘇 湖南 湖北 河南 江西 河北 安徽
服裝與服飾設計40江蘇 湖南 湖北 河南 江西 河北 安徽
二、專業考試、報名  
省份考試地點報名時間考試時間
河北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2月18-19日2月21日(美術)
(音樂北校區、美術南校區)2月20-21日(音樂)
河南鄭州市第24中學1月15-16日1月17日(美術)
1月17-18日(音樂)
湖南湖南師大音樂學院1月27-28(音樂)1月29-30日(音樂)
考試院安排2月15-16日(美術)2月18日(美術)
湖北沙湖考試基地(武漢市武昌友誼大道學院路12號)1月24-25日(音樂)1月28-29日(音樂)
考試院標準化考場(武漢市江漢區楊汊湖小區常青五路54號)2月28-29日(美術)3月4日(美術)
江西江西科技師範大學1月8-11日1月15-16日(音樂)
1月15日(美術)
安徽安徽藝術職業學院2月21-22日 2月23日(美術)
2月23-24日(音樂)
注:①江蘇省的考生統一參加由江蘇省考試院組織的藝術專業加試。  ②江蘇省外考生必須參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
  1、報名時應辦理手續
  (1)交驗本人二代身份證及考生所在省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專業考試准考證明。
  (2)繳納報名費、考試費:美術類150元,音樂類200元。
  (3)領取《揚州大學藝術類專業考試准考證》。
  (4)實行網上報名的省份,按網上報名的要求報名。
  2、專業考試科目
  音樂類(滿分300分)
  (1)視唱(80分):5套試題中抽選一套。
  (2)專業主修(200分):聲樂、器樂、舞蹈任選一項。
  (3)加試科目(20分):考生在聲樂、鋼琴、器樂、舞蹈中任選一項作爲加試科目。加試科目不得與專業主修科目重複。
  美術類(滿分400分)
  (1)素描:8開畫紙,人物頭像(提供圖片)。(時間2.5小時)
  (2)色彩:8開畫紙,靜物默寫。(時間2.5小時)
  3、考生食宿自理,自備畫具、樂器、用具。
  4、我校只招文科類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不分文理科,則皆可報名),不接受考生跨省參加考試。
  5、考生須持報考我校的《揚州大學藝術類專業考試准考證》、身份證及所在省份的藝術專業准考證(或報考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生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
  6、我校於4月15日前寄發《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通知書》。考生可登錄揚州大學本科招生網輸入准考證號、身份證號查詢自己的成績,網址:。專業考試成績不查卷。
  三、文化考試
  考生按所在省份招辦公佈的《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及其它有關規定參加高考報名及全國(省)統一文化考試。
  四、志願填報
  獲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通知書》(所在省專業統考成績須合格),符合填報志願基本條件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
  五、錄取原則
  1、合格分數線確定辦法:
  專業分數線按不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文化分數線執行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文化錄取分數線;
  2、錄取辦法:
  (1)音樂類專業:對報考我校,文化成績達各省音樂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並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通知書》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其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
  (2)美術類專業:對報考我校,文化成績達各省美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並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通知書》的考生,我校將根據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相加後的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
  六、學費標準:2015年爲6800元/生·年.
  七、聯繫方式
  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江蘇省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
  美術類聯繫人:謝老師、錢老師聯繫電話:0514—87972226 87971618
  音樂類聯繫人:韓老師、錢老師聯繫電話:0514—87993664 87971618
  八、如果國家或江蘇省相關招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