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師範大學2017屆畢業研究生助學貸款還款確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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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貫徹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保障貸款畢業生合法權益,方便貸款畢業生順利離校,現將2017屆畢業研究生還款確認工作安排發佈。下面,小編爲大家提供華中師範大學關於開展2017屆畢業研究生助學貸款還款確認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華中師範大學2017屆畢業研究生助學貸款還款確認工作的通知

一、校園地貸款

學生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確定還款方式,按照相應模板填寫相關材料,並將材料於5月27日—6月2日期間報送至各培養單位;

因涉及彙總全校學生資料、交中國銀行審覈確認等工作必須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完成,請各培養單位務必於6月5日之前按照要求,提交相關材料至研究生工作部曹老師處(研究生院311辦公室)。

1.提前還款

離校前辦理提前還款,可避免產生任何利息,有利於學生本人的徵信。建議有能力償還的同學,選擇全額提前還款。具體方式有兩種:

(1)網銀還款(見附件一)

依照中國銀行要求,建議於6月1日當天執行還款,這樣不會產生利息,其他時間則會產生少許利息。

(2)櫃檯還款(見附件二)

貸款學生攜帶本人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助學貸款還款申請表(一式兩份)、貸款合同到華師北門中國銀行辦理還款。銀行於2017年6月15日之前的每週一受理,在規定時間的櫃檯還款不會產生利息。

注:還款銀行卡號如有變更,須先到銀行辦理卡號變更手續,然後再進行還款。

已辦理提前還款者,須將扣款收據複印件或網上還款截圖打印件上交至華中師範大學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311辦公室)。

2.正常還款(見附件三)

貸款學生須在6月2日前簽訂還款協議(簽訂還款協議的對象爲申請辦理了國家助學貸款未辦理提前還款業務的2017屆畢業研究生),並提交相關材料至各培養單位輔導員處,具體材料如下:

(1)《中國銀行湖北省分行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借款人)資料確認書》一份,請下載附件三中的“3.1中國銀行湖北省分行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借款人)資料確認書”進行填寫;

(2)《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一式三份,2014年及之前申請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請下載附件三中的“3.2還款協議”進行填寫;2015年及2016年辦理的新貸,請下載附件三中的“3.3還款協議”進行填寫);

(3)本人身份證和中國銀行卡(學費卡)複印件各一份(正反面複印在同一張A4紙上);

未提前還款或未簽訂還款協議的畢業研究生將不能順利辦理離校手續,請各位畢業研究生相互轉告。

3.展期還款(見附件四)

繼續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可申請展期還款。貸款學生須在6月2日前提交相關材料至各培養單位輔導員處,具體材料如下:

(1)《中國銀行湖北省分行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借款人)資料確認書》一份,請下載附件四中的“4.1中國銀行湖北省分行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借款人)資料確認書”進行填寫;

(2)《國家助學貸款再貼息還款申請表》一式三份,請下載附件四中的“4.2國家助學貸款再貼息還款申請表”進行填寫;

(3)《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家助學貸款再貼息後還款協議》(一式三份,2014年及之前申請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請下載附件四中的“4.3還款協議”進行填寫;2015年及2016年辦理的`新貸,請下載附件四中的“4.4還款協議”進行填寫);

(4)博士錄取通知書複印件一份(如尚未收到通知書,可用調檔函覆印件或者其他證明材料並加蓋公章(證明材料中需包括錄取院校、專業、學制、入學時間、畢業時間);

(5)本人身份證、中國銀行卡(學費卡)複印件各一份;

延期畢業的同學,須到學校北門中國銀行更改自己的貸款合同畢業時間,如不辦理,則會影響學生本人的徵信。

4.資料提交要求

(1)請各培養單位按照歷年新貸名單,仔細覈對應還款同學的相關信息,以免漏報。

(2)《中國銀行湖北省分行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借款人)資料確認書》(含正常還款和展期還款)、《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國家助學貸款再貼息還款申請表》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家助學貸款再貼息後還款協議》請按統一要求上交A4紙正反打印版(個人簽字、捺印除外)。

(3)各培養單位將學生還款協議、資料確認書等材料,統一收齊審覈後,區分正常還款和展期還款,分別按照貸款合同號的順序從小到大完成整理,並填寫《國家助學貸款2017屆學生還款情況反饋表》(見附件五)。紙質版材料(含所有完整還款資料+還款情況統計表)交至研究生院311辦公室,電子版材料(僅需單位整體還款情況反饋表)發送到研究生工作部郵箱。所有資料上交截止日期爲6月5日。

二、生源地貸款

1.國開行貸款(見附件六)

在國家開發銀行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於6月15日前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網站(),“畢業確認申請”頁面,覈實並完善個人及共同借款人等相關信息後,點擊“申請”,完成申請。

2.其他生源地貸款(見附件七)

非國開行辦理的生源地貸款,貸款人須做好信息備份工作。請相關同學填寫《2017年非國開行學生信息登記表》(附件七)一份,將電子版於6月5日前電子版發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郵箱。(命名格式爲“姓名+非國開行生源地貸款信息表”)

特別強調:如果貸款畢業生沒有按照規定要求及時、完整上交材料而導致銀行審批未通過,不能在繼續攻讀學位的期間享受國家財政貼息的政策,其後果和責任將由貸款畢業生本人自負。

三、中國銀行聯繫方式

電話:027-87521649、87521659、87521670、87521017、87521018;傳真:027-87521897;新浪微博:@中國銀行東湖支行國家助學貸款。

未盡事宜,請與研究生工作部聯繫,聯繫電話:6786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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