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大學(武漢)2017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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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地質大學,簡稱地大,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國土資源部共建的一所以地球系統科學爲主體,應用科學、前沿科學,以及新興交叉學科協調發展的全國重點大學。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中國地質大學(武漢)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招生專業及招生人數

1.2017年我校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共1830人左右,擬接收推免生人數800人左右(以實際接收推免生爲準,將在10月底公佈,推免生報名及錄取有關事宜見推免生章程及推免生專業目錄),各專業具體招生人數見招生專業目錄。此外,我校2017年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專項計劃碩士生50人左右,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40人。

2.擬在51個學科、專業中招收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1115人。其中33個學科按一級學科招生(學科代碼後兩位爲“00”);6個爲自設二級學科(學科代碼第5位爲“Z”)。

3.擬在9個類別(其中工程碩士14個領域)中招收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715人。

4.擬主要在5個類別(其中工程碩士10個領域)中招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700人左右。

5.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給我校的2017年招生計劃爲準。

二、學習形式及學制

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及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均實行2-3年的彈性學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學制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6年。

 三、收費及獎助體系

(一)獎助體系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00%享受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定向生除外):

1.學業獎學金:碩士生一等學業獎學金8000元/人.年,二等學業獎學金4000元/人.年。所有推免碩士生第一年享受碩士生一等獎學金;統考碩士生一等、二等學業獎學金分別佔80%、20%(非重點學科爲70%、30%)。新生錄取時根據入學考試初複試總評成績評定,以後每年根據學習成績、科研表現情況動態評定。

2.國家獎學金:根據國家下達指標評選,每年評選約120人,獎金20000元/人。

3.國家助學金: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助學金(按月發放)。

4.專項獎學金:學校設有研究生專項獎學金,用於獎勵在社會活動、學術活動、學習成績、科技成果等方面獲得突出成績的研究生。

5.學校設有“助教”、“助管”崗位。資助標準:碩士生300元/月,按實際工作月份發放。覆蓋面超過研究生人數的10%。

6.繼續實行“助研”崗位津貼,鼓勵導師爲其指導的全日制碩士生提供“助研”崗位,津貼不少於300元/月。

7.由社會力量在學校設有中國科學院獎學金、中國石化獎學金、中國石油優秀生獎學金、中國石油塔里木油田獎學金、中凱獎學金、福建馬坑獎學金等供研究生申請。

8.對於未獲獎學金,又確有困難不能繳納學費的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國家規定的,可向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二)學費標準

1. 全日制碩士生:學術學位各專業學費爲8000元/人.年;工程碩士各專業8000元/人.年,翻譯碩士12000元/人.年,藝術碩士16000元/人.年,其他專業學位10000元/人.年。

2.非全日制碩士生:1.6-2.2萬元/人.年,按2-3年收取,具體收費標準以培養協議爲準。

所有收費以物價部門最新批覆爲準,我校將及時公佈有關收費信息。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 2 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相關學院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在境外獲得學位或學歷證書的考生在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5.推薦免試生必須是經畢業院校確認資格、在統考報名前通過我校複試並被接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有關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辦法請查閱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有關通知。

(二)報名參加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爲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2.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單考生報考條件

2017年我校在非全日制專業學位(不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招收單考生,單考生的報名及初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報考須經我校審覈同意,申請材料(申請表格從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下載)須於2016年10月10日前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單考生必須選擇我校報考點報名、考試。

單考生報考須滿足下列條件:

(1)符合(二)中第1、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爲業務骨幹,有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並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委託培養。本校教職工不允許報考本校單獨考試。

(四)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按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六)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報考均實行網上報名,請廣大考生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2016年10月10日-31日,應屆生可於9月24日-27日預報名,每天9:00-22:00)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寫報名信息。

報考我校單獨考試及藝術類考試(包括珠寶學院的設計學和藝術設計專業學位,機械與電子信息學院設計學,藝術與傳媒學院的環境科學與工程、設計學、音樂、舞蹈和藝術設計專業學位)的考生網報時須選擇我校報考點(4203報考點);湖北省內報考我校法律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網報時選擇我校報考點(4203報考點);其他報考我校的武漢市內考生網報時選擇我校報考點(4203報考點);其他考生根據工作或戶口所在地所在省招生考試機構規定就近選擇報考點。

已網報考生須在規定時間(一般是2016年11月10日-14日,以報考點所在省級招辦通知爲準)到所選擇的報考點對網報信息進行現場確認(包括繳費、照相、確認信息),未參加現場確認的報名無效。

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二)資格審查

1.報名期間學信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建議考生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學信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以免耽誤現場確認、考試或錄取。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及時到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進行學歷(學籍)認證,並於2016年11月25日前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或該中心網站提供的學籍或學歷電子註冊備案表寄送或傳真至我校研招辦,否則不予準考。

2.現場確認信息時,考點須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因此,現場確認時,考生必須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號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後方可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否則不予辦理。

3.在複試前,考生必須提供學歷證書(或學歷認證報告、學歷電子註冊備案表)、學生證(或學籍電子註冊備案表)、大學成績單等相關材料,學校將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審查。

4.考生報名時不用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學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5.對報考我校2017年專業學位研究生中的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實行資格預審制度。具體程序爲:擬報考上述專業的考生向我校相關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材料->我校相關單位對擬報考考生進行學術背景審查,必要的可組織考試->通過資格預審的考生按規定參加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其中工商管理碩士由經濟管理學院MBA中心進行審查;公共管理碩士由公共管理學院MPA中心進行審查。未通過資格預審的考生,不予現場確認。

六、考試科目及複習參考

(一)各專業初試具體科目名稱及代碼請查閱招生專業目錄。

(二)單考生考試科目與同專業統考生相同,均由我校自行命題評卷,具體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以准考證爲準。

(三)複試和同等學力加試科目請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或各招生學院(部、所、實驗室、中心)網站查詢。

(四)命題及考試大綱

1.國家統考或聯考科目複習請參考教育部考試中心或相關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頒佈的考試大綱。其中下列科目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101-思想政治理論、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201-英語一、202-俄語、203-日語、204-英語二、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312-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397-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其中下列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題:211-翻譯碩士英語、333-教育綜合、346-體育綜合、357-英語翻譯基礎、436-資產評估專業基礎、448-漢語寫作與百科知識。

2.其他考試科目均由我校公佈考試大綱並命題。考試大綱請從我校網站查看,完成現場確認的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系統免費下載相關科目的往年試題。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目和參考資料,不舉辦自命題科目輔導班。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辦理購書業務。

 七、初試、複試及錄取

(一)2017年碩士研究生入學全國統一考試初試時間爲:2016年12月24日-25日。

(二)複試一般在3月中下旬至4月初舉行,我校各招生學院(部、所、實驗室、中心)複試工作方案將在各自網站公佈。

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並公佈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執行一區分數線。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報名時須填寫定向回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覈稱職以上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加分考生須在複試前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方可加分。

(三)複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面試(含外語口語、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和實踐(實驗)能力考覈等。同等學力考生複試時須加試本專業的兩門本科階段主幹課程。

(四)複試時考生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時對通過複試的考生進行政治審查,政治審查未通過者不予錄取。除定向委培生外,須調取考生人事檔案材料。

(五)對通過複試的考生,根據教育部下達給我校的實際招生規模,按照考生入學考試初、複試成績及現實表現等擇優錄取。

八、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願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願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7.第一志願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9.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10.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的調劑政策按教育部規定執行。

(二)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三)我校實施優秀生源調劑計劃,對於重點學科畢業且考試成績優異的考生不受學院招生計劃限制,優先接收並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歡迎相關考生屆時關注。同時對達到一區分數線但未能達到我校相關專業複試分數線或未能錄取的一志願考生,我校積極爲考生提供調劑信息服務。

 九、信息與服務

1.我校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如因名額所限,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能在其報考專業錄取,我校將依據相關政策儘量協助考生調劑到相近專業或兄弟院校錄取。

2.對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地質類艱苦專業和志願到西部地區就業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及成績查詢、複試名單、錄取查詢等均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我校研招微信平臺也可查詢有關信息,不再向考生寄送紙質成績單、複試通知書等,請考生注意經常登錄網站查詢有關信息。

 十、諮詢、監督與申訴渠道

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考生申訴有關問題按照規定及時處理,保證各級投訴、申訴渠道暢通。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電話:027-67885153,郵箱:,微信公衆號:cugyzb

校紀委、監察處 電話:027-67884345

單位名稱: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單位代碼:10491
地 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388號郵政編碼:430074
聯繫部門: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聯 系 人:張老師 吳老師
網 址:電 話:027-67885153
電子信箱:傳 真:027-67885153
微信公衆號:cugy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