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程大學2017年博士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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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工程大學2017年博士生招生簡章
哈爾濱工程大學原隸屬於國防科工委,現隸屬於工信部,是“國防七校”、“東北五校”之一,是我國“三海一核”領域最大的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和重要的科學研究基地。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哈爾濱工程大學2017年博士生招生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一、招生學科與導師
  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學科與導師詳見《哈爾濱工程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專業目錄中所列招生人數爲2017年各院系計劃招生人數(將根據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及考生報考情況作適當調整),僅供參考。
  二、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獲得國外碩士學位的考生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考生及其他在報名前未能夠拿到碩士學位證書者,需提供由指導教師簽字的、本人在擬錄取名單公示前取得碩士學位證書的證明。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四)有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五)現役軍人報考博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現爲委託培養或定向就業培養的應屆畢業碩士生、擬報考定向就業博士生的考生、原爲委託培養或定向培養碩士生及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務年限內的在職人員考生,須徵得委託或定向培養單位或服務單位的同意方能報考博士生。
  三、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爲直接攻博、碩博連讀和申請考覈三種,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其中一種。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校內外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簡稱推免生)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遴選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階段,取得直接攻博資格的學生應按時獲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證書,於次年秋季學期辦理博士研究生入學手續。我校船舶與海洋結構物設計製造、輪機工程、水聲工程專業的推免生可申請直接攻博,由院系在學校下達的名額內進行選拔。
  (二)碩博連讀
  碩博連讀是面向入學考試方式爲統考或推免的我校在學碩士研究生遴選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碩博連讀招生工作每年度進行2次,分別安排在當年的秋季學期和次年的春季學期。秋季學期的遴選工作面向研二、研三的在學碩士生,春季學期的遴選工作主要面向研一的在學碩士生。
  (三)申請考覈
  “申請考覈”是面向符合報考條件的所有優秀考生選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申請考覈招生工作每年度進行2次,分別安排在當年的秋季學期和次年的春季學期。秋季學期爲面上招生,面向報考類別爲非定向就業的博士生,有關規定詳見《哈爾濱工程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覈制招生辦法(試行)》(校研字〔2015〕13號);春季學期爲補充招生,面向所有報考類別的博士生,有關報名工作另行通知。
  以上各類招生方式的具體要求及工作安排詳見當年的工作通知。
  四、報考類別及錄取類別
  考生的報考類別按就業方式分爲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錄取類別與報考類別一致,報名後不允許更改。
  (一)非定向就業
  非定向就業博士生指入學時人事檔案全部轉入我校,沒有工資收入的博士生。非定向就業的博士生享受學校各類獎助政策,畢業時採取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非定向就業博士生在擬錄取資格確定後,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人事檔案調轉手續。未按規定辦理人事檔案調轉手續和檔案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二)定向就業
  定向就業博士生入學時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不享受學校各類獎助政策,錄取前由人事檔案所在單位、考生與我校簽訂定向就業培養協議書,畢業時學校不負責就業派遣,按照定向協議就業。
  按照教育部規定,考生因報考博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學制與學費
  我校博士研究生學制爲3年。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研究生教育實行全面收費。我校2017年入學博士生學費標準爲每生每年1萬元,收費年限爲實際學習年限。
  六、資助體系
  對錄取類別爲非定向就業的博士生,學校設立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獎學金、三助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元獎助政策體系,提高博士生待遇水平。
  博士生助學金資助期限爲4年,標準爲每生每年2萬元,按月發放;學業獎學金按年發放,第一學年學業獎學金1萬元,不分等級,第二、三、四學年(直博生第二、三、四、五學年)的學業獎學金根據博士生學業情況重新評定等級,其中一等學業獎學金1.5萬元,二等學業獎學金1萬元,三等學業獎學金0.8萬元;助研津貼由導師發放,建議最低標準爲每生每年0.6萬元(每月500元)。具體內容見《哈爾濱工程大學博士研究生資助體系改革實施方案》(校研字〔2014〕16號)。
  教育部設立博士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爲每生每年3萬元,評選辦法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說明
  (一)考生報名前應仔細覈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我校將嚴格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審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本科和碩士的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應屆生的學生證)及本科和碩士的學歷(學籍)情況。考生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按要求提前進行在線或書面學歷(學籍)認證。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一經發現將隨時被取消報考資格和錄取資格。
  (二)考生報考的所有費用(報名費、複試費、體檢費、往返旅途費用、食宿費等)由考生本人自理。
  (三)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提供歷年試題,不舉辦任何考前輔導班。
  八、信息查詢及聯繫方式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部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網站公佈(),請考生密切關注。
  (二)有關報考、錄取等事宜,請諮詢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三)有關研究方向、導師情況等信息,請諮詢報考學院。
  (四)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繫方式:
  聯繫電話:0451-82589675,82519679
  聯繫 人:劉卓 李永華
  郵寄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南通大街145-1號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主樓733室)。
  郵政編碼:150001
  (五)各報考學院聯繫方式:
序號單位聯繫電話
(區號0451)
聯繫人
1船舶工程學院82569910老師
2航天與建築工程學院82569241範老師
3動力與能源工程學院82569310王老師
4自動化學院82569410許老師
5水聲工程學院82569510高老師
6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82569610夏老師
7機電工程學院82569710黃老師
8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82569810穆老師
9經濟管理學院82519614樑老師
10材料與化學工程學院82518793譚老師
11理學院82519753王老師
12人文社會科學學院82569513計老師
13核科學與技術學院82518466崔老師
14馬克思主義學院82569311肖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