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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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學,簡稱浙海大,位於國家級新區——浙江省舟山新區,是一所以海洋爲特色,理學、農學、工學、管理學、經濟學、文學、歷史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教學研究型大學。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浙江海洋大學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浙江海洋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業、招生人數

招生專業、招生人數詳見《浙江海洋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招生專業目錄中公佈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錄取人數以教育部實際下達招生計劃爲準。

(三)報考條件及報名流程

符合國家公佈的2017年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研究生。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1、網上報名時間爲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爲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考生要及時關注報考點通知。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並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考生報名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覈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被取消報考資格,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四)打印准考證

考生在2016年12月15-26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五)考試

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均分爲兩個階段:初試和複試。

第一階段——初試: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初試時間以國家公佈時間爲準。

第二階段——複試:全部複試工作一般應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複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由學校自定。複試辦法和程序由學校公佈。學校在複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爲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學校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爲準,複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爲準。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複試中進行,由學校自行組織,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以同等學力參加複試的考生(包括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與網絡教育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方式爲筆試。

考生體檢工作在複試階段組織進行,須在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2]2號)規定執行。

 (六)錄取

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七)學習方式、培養模式及學制

招生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

全日制研究生是全脫產的學習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是不脫產,採取進校不離崗的培養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中學術學位學制爲2.5-3年;專業學位學制爲2年,具體見各專業(領域)培養方案。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制爲2-3年,最長不超過5年,具體見各專業(領域)培養方案。

 (八)收費標準

1.全日制全脫產研究生學費標準爲每生每年8000元,學費按學年收取,不提前預收;

2.非全日制研究生全部學費爲2萬元,原則上一次性交清。

 (九)全日制研究生獎助政策

1.研究生入學後即能享受以下獎助學金:

①學業獎學金

研究生入學後一年級每人均可獲得一年級學業獎學金,8000元/生。

②新生獎學金

新生獎學金分一志願考生獎學金和調劑考生獎學金,有特等、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具體見新生獎學金評審辦法。

③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所有研究生均可享受國家助學金6000元/生·年(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

④三助崗位津貼:所有在校研究生均可通過申請、競聘等方式獲得“三助”崗位,一般助管崗位滿額工作津貼500元/生·月。

2.在學期間,研究生可參評獲得國家獎學金、學校王成海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優秀幹部獎學金、研究生學術成果獎勵等。二、三年級學業獎學金年生均不低於4000元,原則上覆蓋面100%。支持研究生申報浙江省教育廳、科技廳和團省委等各類創新科研項目。

3.對於家庭特別困難研究生,學校將通過採取減免全部或部分學費、發放特殊困難補助、開闢入學“綠色通道”、生源地助學貸款或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方式,加大對其資助力度。

4.入學後,憑車、船票報銷複試來回路費(飛機票、高鐵或動車票摺合後報銷)。

5.爲鼓勵優秀考生從事國家海洋事業建設,我校將從一志願考生中優先選拔相關專業的出國交流生和中外雙碩士學位項目研究生,並通過專項經費予以支持。

 (十)畢業證與學位證

被我校正式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畢業時,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註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備註:以上各條款如有變動,以教育部公佈的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