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學院2017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識都 人氣:1.69W

隨着2017考研的到來,各地院校也開始公佈相關的考研招生信息了。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湖南商學院2017研究生招生簡章,僅供大家參考。

湖南商學院2017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考試形式

全國統考。

 二、招生專業

我校2017年擬招收攻讀學術型碩士學位和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和錄取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爲準。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爲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爲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會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7年碩士研究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時間:以教育主管部門公佈的時間爲準(預計2016年10月),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網上預報名時間:以教育主管部門公佈的時間爲準(預計2016年9月)

3.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4.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7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現場確認時間:

以教育主管部門公佈的時間爲準(預計2016年11月)。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覈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退出現役證》。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僞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五、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後,再准予考試。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僞造證件情況時,將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六、考試

(一)准考證:以教育主管部門公佈的時間爲準(預計2016年12月),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以教育主管部門公佈的時間爲準(預計2016年12月)。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爲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詳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

初試方式均爲筆試,每科考試時間爲3小時。

(五)初試地點:考生在報名點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

(六)考生初試成績單不郵寄。請通過湖南商學院研究生院網站()或者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查詢。

(七)複試內容包括:專業素質筆試、綜合素質面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三個部分。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爲準)報考的考生,複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爲筆試。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報考會計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成績。複試時間、地點在複試通知書中直接通知考生。

七、調劑

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並公佈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願。

八、體檢

通過初試的考生在複試時需要體檢,體檢工作由校醫務室負責,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考生在複試時參加體檢,具體時間、要求在我校在複試通知中寫明。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複試)的成績並結合其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體健康狀況及檔案政審意見,按照“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十、學制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一般爲3年。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習年限一般爲3年。

 十一、獎助政策

錄取至我校的研究生,可享受學校提供的一系列優惠獎助政策:

(一)新生獎學金

爲鼓勵優秀學生報考、調劑我校的學術碩士,設置新生獎學金,於研究生入學報到後一次性發放。獎勵條件及標準如下:

注:①人事檔案不調入學校的研究生不享受新生獎學金;②破格錄取的研究生不享受新生獎學金;③本獎學金採用就高不就低、不重複獎勵的原則發放。

(二)學業獎學金

第二、第三學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爲三個等級。獎勵標準及比例如下:

注:人事檔案不調入學校的研究生不享受學業獎學金。

(三)國家助學金

凡錄取至我校的國家計劃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爲每生每年6000元,按學期發放。

(四)國家獎學金

凡錄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根據國家政策和相關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爲每生每年20000元。

(五)培養經費

凡錄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校提供每人2200元的培養經費。

(六)“三助”津貼

凡錄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從事“三助”工作的,每年可獲3000-6000元的崗位津貼。

(七)特困生補助和助學貸款

家庭特別貧困或發生重大困難的碩士研究生可申請特別困難補助。

(八)科研成果獎勵

研究生以湖南商學院爲第一署名單位獲得的各類成果,與教師享受同等的學校獎勵政策。

(九)擇優選拔優秀碩士研究生留校工作。

十二、其它事項

1.人事檔案

複試結束後,即調人事檔案進行政審,政審合格者發錄取通知書。新生入學時,憑錄取通知書將組織關係等轉入我校。

2.關於收費

所有納入國家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都需繳納學費,收費標準按照國家及湖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聯繫方式

1.2017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動態會及時發佈到我校研究生院網站(),請考生查詢。

2.諮詢電話:0731-88688031,18175985066。

3.通訊地址:長沙市嶽麓區嶽麓大道569號湖南商學院嶺南校區研究生院,郵政編碼:4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