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就業協議書模板合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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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就業協議書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用的就業協議書模板合集八篇

就業協議書 篇1

《就業協議書》的作用有哪些?

請10級的同學認真閱讀後謹慎辦理個人《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務必填寫、蓋章一致!

1.《就業協議書》的作用有哪些?

《就業協議書》是國家就業主管部門把畢業生列入就業派遣計劃的基本依據。學校依據《就業協議書》編制就業方案,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覈備案,並辦理《就業報到證》。

*請大家明確一點:辦理了《就業協議書》就是說該公司或人事局決定接收你的檔案,準備正式留用你了。有人接收你的檔案就說明你從這一刻起可以開始算工齡了。所以請大家一定注意,這個東西是不能跟人家亂籤的!!

2.《就業協議書》的簽訂順序是什麼?

(1) 畢業生如實填寫“畢業生情況及意見”一欄所有內容; 培養方式:全部都選並軌

(2) 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章;

(3) 畢業生所在系部簽署意見、蓋章(空出來不用寫);

(4) 就業部門審覈後簽署意見、蓋章(空出來不用寫)。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一欄和“用人單位意見”一欄務必詳細填寫,不能缺項。

3.《就業協議書》的蓋章有哪些要求?

咱們發了三份《就業協議書》,三份務必填寫、蓋章一致。

(1) 被國有企業錄用,比如以“中”、“煤”、“石油”等字開頭的公司,這個很好區別,只要在“用人單位意見”蓋上該單位的公章即可,“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不用蓋章。國有企業通常是有檔案管理權的;

(2) 被其他非國有企業錄用(絕大多數同學都是這種情況,這種公司因爲沒有檔案管理權,所以要在該公司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市場進行檔案託管),這個又分兩種情況:

就業單位在你本人生源地的,比如說如果你的生源地是三門峽,就業單位也在三門峽,那麼只要在“用人單位意見”處蓋上公司公章即可,依此類推;

就業單位不在你本人生源地的,那麼,這就需要除了在“用人單位意見”處蓋上公司公章,還要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處蓋上該公司所在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的章。比如你的生源地是三門峽,就業單位在鄭州,那麼你需要在“用人單位意見”蓋上三門峽這個公司的公章,“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章需要你自己到鄭州人才交流中心蓋章,依此類推。這裏面呢,又分兩種情況:

該公司在該市/縣人才交流市場有公司統一的檔案號的:

公司會給你一個該公司在人才交流市場的檔案號,讓你將來把檔案統一放進這個公司在人才交流市場的檔案中集中管理,通常這種公司每年會幫你交代理檔案的費用。

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單位/公司)

乙方:_________(學校/實習學生)

爲明確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實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乙方_________名學生到甲方實習,實習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實習學生的實習工作時間。

二、實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實習學生到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工作。

實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實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實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實習。

三、實習津貼

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制度確定實習學生的實習津貼,月津貼人民幣_________元。如實習學生需變動實習崗位,甲方相應調整實習津貼(月津貼人民幣_________元)。

四、實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實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實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實習。

2.因實習學生造成實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五、勞動保護

1.甲方需爲實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實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實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

六、協議解除

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實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實習學生不符合實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習,在爲實習學生履行實習津貼支付手續後,解除本協議。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八、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政府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3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爲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爲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覈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爲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爲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爲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就業協議書 篇4

爲維護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和學院聲譽,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範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範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爲,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爲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製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範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爲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爲準,複印無效。

第七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就業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程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繫,提供就業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覈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後,上報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覈通過後,在學院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一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繫,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爲原件,複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覈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審覈通過後,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後,發放給學生。

3.對於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後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就業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標註在協議書“備註”欄內,其內容視爲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以欺騙手段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後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並以此爲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後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在一週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並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爲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籤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爲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並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覈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是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覈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係,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經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向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於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2.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簽約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於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爲,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爲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信息或不簽字,並以此爲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生事務發展部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原《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協議書〉管理辦法》(院管〔20xx〕24號)同時廢止。

附件:1.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

2.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

附件1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

附件2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

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學員)

爲了保障全部學員的就業安置,更好地組織和實施教學,履行各自的職責,保障雙方權益,依據平等自願的原則,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責

1.嚴格按照簡章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2.提供足夠的師資和良好的教學環境,並根據教學要求安排相應的實習。

3.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嚴格管理學生。

4.提供必要的生活設施和活動場所。

5.學習結束,經考覈合格者,爲畢業學生頒發相應證書。

6.全面負責畢業學生的就業安置工作,並提供_________年的跟蹤服務。

二、乙方職責

1.瞭解招生要求、教學環境及辦學條件後,憑入學錄取通知書繳費註冊。

2.交費入學後不退費。

3.要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別是不得私自外出、外宿。

4.就業安置採取分期分批、雙向選擇的方式,學員要珍惜每一次的就業機會。不得連續_________次無理拒絕就業安置。

5.離校後未經甲方批准不得私自回校上課或住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經協商無效,乙方可向甲方索賠全部學雜費。

2.乙方違約,經甲方教育無效,將給予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取消就業安置等處分,且費用一律不退;若屬違法行爲,則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學生)(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6

7.1.1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有什麼作用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 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作爲學校列入派遣計劃依據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學校發給,畢業生簽字,用人單位蓋章,畢業生本人保存一份作爲辦理報到、接轉行政和戶口關係的依據。

7.1.2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繫的不同階段,表現在:

1、《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划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爲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爲明確。

3、一般來說《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 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同意和見證,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7.1.3 教育部關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管理辦法

1、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意見上後,均須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定,學校招生就業工作處統一翻印,各學院集體到招生就業工作處領取,或者由畢業生持本人學生證到招生就業工作處領取。每位畢業生只有一套《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每套一式四份。

3、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複印、複製、翻印《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書時,如果《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因破損等情況而不能使用時,可持原件到招生就業工作處申請更換;《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不得挪用、轉借、塗改,否則視爲無效。

4、畢業生在協議書上籤署個人意見之後,用人單位或學校兩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協議書上簽字,畢業生即不得單方面終止協議的簽訂工作。畢業生違約時,必須辦理完畢與原簽約單位的解約手續,然後將原協議書交還招生就工作處,並換取新的協議書。

5、畢業生如果不慎將協議書遺失,學校原則上不再補發,到畢業派遣時,畢業生回生源地參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況需要補發時,畢業生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由所在學院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負責人簽署意見,經招生就業工作處調查並研究之後酌情處理。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時,招生就業工作處方予受理:

(1)、經覈查,協議書確實屬於遺失者;

(2)、招生就業工作處收到畢業生的申請書兩個星期以上。

(3)、畢業生須交納相當於違約金數額的費用。

6、凡是通過地方或部委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與用人單位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簽約時可使用他們提供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但是畢業生回校後,必須與學校補籤《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如果另有選擇,則必須與原簽約單位解除所簽訂的協議。

7.1.4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簽訂程序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後,簽約程序是:

1、畢業生認真如實填寫基本情況及應聘意見,並簽名。

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人事調配部門簽定意見。

3、用人單位一定將檔案詳細轉遞地址填好。

4、各院系籤意見。

5、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籤意見。

6、省就業指導中心簽證。

需要說明的是:按程序最後到學校簽章,由學校作最後把關,更有利於維護畢業生合法利益。有些畢業生圖方便,要求學校先簽章,再交用人單位,容易寫上有損畢業生權益的條款,產生不利後果。學校把關,意義還在於確認簽約手續是否完備,否則由於手續不齊等原因,導致報方案時通不過,或派走後到用人單位無法報到,會加大畢業生心理負擔。

就業協議書 篇7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性 別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3 個月。

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雙休工作制。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的薪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八條 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內容:一、在一個年

度內完成 臺公司主營機器的銷售任務。二、在一個年度內銷售 萬 包配套設備的藥片。三、每臺銷售機器平均費用控制在 內,如超出從薪酬中扣除,如有結餘,給予獎勵。四、乙方工作期間,不得銷售其他公司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醫院需要,需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實行。五、爲客戶提供後期服務及協助公司應對各種事宜。六、彙報工作進度。

第九條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及要求執行。

第十條 工資及獎勵措施

本公司採取按完成任務比例階梯式給予酬勞模式,如下

1、完成任務100%,即年銷售達到 臺設備和銷售達到 萬包藥片,給付工資萬薪酬。

2、完成任務80%至100%,即年銷售達到至 臺設備和銷售達到 萬包至 萬包藥片之間,按情況給付 萬至 萬薪酬。

3、完成任務50%至80%,即年銷售達到 至 臺設備和銷售達到萬包至 萬包藥片之間,按情況給付 萬至 萬薪酬。

4、乙方每月從薪酬先中支付 元,結餘部分薪酬的%留作保證金,保證離開公司三年內不做與本公司相同或者類似產品。結餘部分年終時支付。

第十一條獎勵措施:

1、每多銷售 臺設備及 萬包藥片,獎勵 萬元,累進制上不封頂。

2、依據給公司帶來的經濟利益,年終會拿出專門資金,對錶現優秀的銷售經理進行獎勵,最高有10萬元的額外現金獎勵。

五、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調配或者解除合同事宜。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第二十二條 乙方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三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或不能保守與本公司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貴陽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籤 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8

高校學生在畢業之前,仍屬在校學生,並不具有勞動者的主體身份,因此,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無效合同。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又不是《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意義上的《勞動合同》,而只能視爲一般的民事協議。因此,《就業協議書》糾紛的適用法律,是《民法通則》而不是《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大學生就業所填寫的就業協議書的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訂的。根據國家規定,在達成就業意向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必須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所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俗稱三方協議,經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署後生效。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一定的廣泛性和權威性,是學校制訂就業方案派遣畢業生、用人單位申請用人指標的主要依據,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所以畢業生就業時一定要簽署就業協議書。協議書一經簽署,協議各方須嚴格履行協議內容:畢業生要保證自己能正常畢業,按時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序接收畢業生,妥善安置畢業生的戶口、檔案;學校要按照規定程序派遣畢業生。

近來很多往屆大學生及應屆生紛紛找到就業指導中心的老師,諮詢最多的就是大學生畢業時簽署的就業協議,對其作爲大學生就業的影響,以及大學生在畢業時簽署就業協議和不籤就業協議有什麼後果等等,本文就有關這份就業協議,即“三方協議”所涉及的最常見的問題給予準確解答。

接下來就來談一下。就業協議書的作用在那。

一、《就業協議書》有何作用?

協議書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建立就業關係的正式憑證,也是畢業生畢業後到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的必備材料之一,因此,畢業生必須妥善保管。就業協議書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訂立的確立勞動關係的協議,實質上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求職最終簽署的合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簽約一定要慎重,同時協議書的填寫更加不可忽視。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着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纔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瞭解。

如果畢業生沒有找到就業單位無法簽署“就業協議”,可以在申請“暫緩就業協議”有效期間,辦理暫緩就業,這樣學校可以在2年內對其的檔案和戶籍予以免費保管,暫緩就業期間隨時可以辦理就業手續,再由校方發放《報到證》及《戶口遷移證》,然後畢業生持這些證明辦理人事檔案和戶口關係的遷移等事宜。

二、《就業協議書》與《就業報到證》有何關係?

學校根據手續完備的《就業協議書》上報就業計劃,經批准後由政府主管部門打印和下發《就業報到證》。《就業報到證》的全稱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是國家教育部爲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走向就業崗位所開具的唯一憑證。按現行的幹部人事制度,《就業報到證》有如下作用:

1、證明持證者是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是學生完成學業走向就業崗位和用人單位接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唯一依據;

3、是人事管理部門覈定幹部身份的重要依據;

4、是工作變動、參加社會保險、退休時覈定工作年限等的重要證據;

5、是人事檔案中不可缺少的參加工作起始時間的重要證明材料。

畢業生只有簽訂《就業協議書》並辦理了有關鑑證登記手續,纔會得到《就業報到證》;凡持有《就業報到證》的學生,其就業前的個人身份可認定爲“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後即具備“幹部”身份;凡沒有《就業報到證》的學生,其就業前的個人身份則爲“社會無業人員”,就業後不能認定其“幹部”身份。

所以,高校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領取《就業報到證》絕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小事,而是關係到畢業生能否順利地由學校走向社會,並且影響今後職業生涯發展的一件必做的大事。

三、《就業協議書》糾紛適用何種法律?

高校學生在畢業之前,仍屬在校學生,並不具有勞動者的主體身份,因此,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無效合同。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又不是《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意義上的《勞動合同》,而只能視爲一般的民事協議。因此,《就業協議書》糾紛的適用法律,是《民法通則》而不是《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四、什麼是就業協議

就業協議是三方協議,全稱爲《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由校方、畢業生、工作單位三方來簽訂,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協議書,一般高校會在大四的時候派發給學生(具體時間由各校制定),此協議一式三份,由該大學生保留一份用於辦理報到、轉移行政關係及戶口等手續。就業協議的法律效益直至該畢業生到工作單位報道,和該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