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集合15篇)

學識都 人氣:1.72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集合15篇)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

甲方名稱:____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____

電話:____

乙方姓名:___

年齡:___

性別:___

民族:___

身份證號碼:___

常住地址:___

聯繫電話:___

家庭電話:___

一、簽訂本協議的背景:

1、____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級信息技術人才北京培訓基地的指定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2、全國“高級信息技術人才認證培訓(ITET)”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於2005年6月18日正式批准並立項的,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已授權甲方負責監督管理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級信息技術人才北京培訓基地的工作開展。

3、爲了確保教學質量,提高“學成率”,以使學員早日走上工作崗位,在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ITET工作組的監督指導下,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級信息技術人才北京培訓基地(以下簡稱北京培訓基地)負責培訓、認證和考試工作。

4、在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的授權和指導下,____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專門設立了人才交流中心,負責爲ITET學員免費提供人才推薦上崗的服務工作。

5、乙方已通過甲方的面試,基本符合入學條件,並已辦理入學手續,正式成爲培訓基地的學員。

6、對乙方的管理由甲方和北京培訓基地共同負責。本協議的相關條款,北京培訓基地認可並支持。

7、爲了明確甲乙雙方權益,確保教學質量,雙方本着平等公正和學員利益第一的原則經協商後,甲方與___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二、培訓班別:_______工程師/設計師。

三、培訓時間:自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預計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結束。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嚴格按照經ITET專家組反覆論證並通過的教學實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教學工作,根據學校的安排爲學員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確保給學員提供合理的上機時間。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交清全部學費、資料費等費用,然後再履行爲乙方提供全部服務的承諾。

3、因乙方行爲過錯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4、乙方正式入學並簽訂本協議後,甲方負責爲乙方辦理在校學習期間的意外傷害保險。

5、乙方完成學業並通過考覈之日起一個月之內,根據乙方所學專業爲其提供在北京推薦相關行業內就業的服務,推薦服務期爲一年。在服務期內,因乙方所在單位的原因致使乙方的工作發生變動,甲方應無條件地爲乙方提供幫助,直到乙方再次上崗爲止。若乙方在甲方爲其推薦的單位工作時間達到三個月,則視爲乙方成功就業。成功就業後,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兩年的工作、再學習、法律諮詢等跟蹤服務,力求乙方在IT行業能夠持續穩定的發展。

6、因乙方個人原因(違法、違紀或無故放棄就業機會等)導致甲方不能推薦工作或推薦工作後不能繼續工作的,甲方有權取消其推薦資格且不再提供推薦服務。

7、如果乙方不能通過專業考覈,但在學習期間能夠做到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上課、上機並完成作業,並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可申請免費重學(其它費用自理),重學期間不保證“人手一機”。

8、甲方有權制訂《學員就業安置管理制度》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要求乙方自覺遵守。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遵守學習紀律,按時上課,按時完成作業,認真練習,服從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學員就業安置管理制度。書費、生活費、醫藥費、住宿費、考試費等由乙方自理。

2、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相關各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本,如:身份證、學歷證、戶口等複印件。不得提供虛假資料,否則視爲違約。

3、乙方在校期間要愛護使用學校的各種設備和公物,如由於人爲造成設備損壞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4、乙方要與他人和睦相處,不得發生酗酒、打架鬥毆等。

5、乙方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有違法亂紀行爲,不得擾亂課堂秩序,不得違反校規、校紀等規章制度,不得做有損甲方名譽及形象的行爲。

6、在個人自願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統一組織乙方參加學習內容相應的認證考試,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應於學期終止之前,做好離校準備,學期終止一週內,退出住宿及辦理相應的離校手續,甲方有義務爲學員推薦崗前週轉房(費用由學員自理),以方便學生應聘工作。

8、乙方在結業後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推薦就業工作的服務,直到乙方在甲方爲其提供就業的單位成功就業爲止。

9、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學員就業安置管理制度》及各種相關管理文件,否則因此而影響了就業安置工作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違反甲方學校規章制度者,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同時也喪失了要求甲方繼續培訓、推薦工作及退費等權利。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承擔相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3、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地震等),而影響本協議的履行,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

其它事宜:

1、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無故解除合同。如發生糾紛,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蓋章):____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

一、協議書的領取與簽訂

具體程序:

1、經過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雙方達成就業意向後,用人單位填寫或出具錄用函(錄用證明函件);

2、畢業生憑錄用函向班主任/隊長領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班主任/隊長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領取登記表》上登記;

3甲乙雙方可就有關事項協商達成附加條款,如畢業生就讀本科插班生、畢業生未獲畢業證等或用人單位有何特殊體檢要求等均可在《協議書》中補充說明。

3、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一起協商、填寫《協議書》,並各自簽字蓋章,《協議書》即生效;

4、畢業生或用人單位將《協議書》先送到班主任/隊長處簽名,再送至學院學生處和就業辦鑑證蓋章,登記並編制就業方案;

5、《協議書》一式三聯,蓋章完成後,用人單位、畢業生、學院就業辦各執一聯。

甲方須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擬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及待遇情況。乙方須如實向甲方介紹本人的情況,並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

有關規定:

1、一名畢業生原則上只能領取一份《協議書》;

2、《協議書》爲雙方協議,在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後即生效,不論學院就業辦蓋章與否。如要變更,畢業生一定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取得書面同意函,才能到學院就業辦辦理手續,重新領榷協議書》;

3、如果用人單位已簽章,畢業生未簽字而改變主意不想再繼續簽約,需由用人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新單位接受函(或經確認有新接受單位)、本人申請和原《協議書》,方可到學院就業辦辦理更換《協議書》的手續;解約後暫未找到新接受單位的,暫不給換新的協議書;

4、考取本科插班生和公務員類單位的畢業生不得領榷協議書》。如果已和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需與用人單位解除協議,並在學院就業辦登記備案,方可辦理升學等手續;

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協議的,憑原用人單位同意解除協議的證明(或在原協議書上註明並蓋章)、新用人單位接收函和本人申請,並經所在二級學院審覈同意,到校學生就業處辦理。

5、畢業生簽約前必須向用人單位如實說明有無參加專插本考試或考研,如有,應協商好錄取後就業協議解除的辦法。簽約前已錄取並決定就的畢業生原則上不發放《協議書》。錄取前已與單位簽約的畢業生辦理解除就業協議後,必須通知畢業班班主任/隊長和就業辦老師;

6、如果畢業生遺失或損壞《協議書》,必須提出申請並經班主任/隊長覈准後到就業辦辦理補發手續。

二、填寫《協議書》注意事項

1)甲方(用人單位)填寫項目

1“用人單位”要與單位公章一致,不要簡寫、誤寫或寫別名;

2“用人單位性質”填寫單位的性質或經濟類型,如獨資、合資、國有、私營等;

●上級主管單位簽章。有上級主管單位的(一定是有人事管理權的單位)則簽上級主管單位的章。或者是蓋所委託的人才中心的章;或者是蓋自己所託管的人才中心的章。以上都沒有的則不蓋(視作默認回原籍)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是應屆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的法律依據。畢業生就業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並由學院、學校蓋章,納入正式就業方案,打印報到證。

3“用人單位電話”填寫人事部門的電話;

4“單位機構代碼”即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法人代表,凡獨立法人單位都有此代碼。外企辦事處無此代碼者,可委託中介機構辦理錄用手續;

學生在前五個學期綜合測評總成績排在學校前十名者,或連續兩年被評爲優秀學生幹部者,優先推薦就業並免交就業推薦費,其餘學生在最後一學期需另交納就業推薦費_________元;

5“檔案接受(單位名稱、郵政編碼、詳細地址)”請填寫清楚用人單位的人事檔案接收單位的全稱和詳細地址,用於學校郵寄畢業生檔案材料。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可寫單位地址,無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應填寫其委託保管檔案的地址,如某人才市嘗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2)乙方(畢業生)填寫項目

學校根據手續完備的《就業協議書》上報就業計劃,經批准後由政府主管部門打印和下發《就業報到證》。《就業報到證》的全稱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是國家教育部爲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走向就業崗位所開具的唯一憑證。按現行的幹部人事制度,《就業報到證》有如下作用:

1“專業”務必填寫準確、規範、統一的專業名稱,應爲入學時的專業名稱,不得誤寫、簡寫,如“刑事偵查專業”不要寫成“刑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2“生源地”填寫爲“**省**市”。(生源地爲畢業生入讀廣東警官學院前常駐戶口所在地);

3“學歷”填寫爲“大學專科”或“大學本科”;

4“家庭住址”填寫父母居住地地址;

5“落戶地址”填寫畢業生在畢業後戶口將遷往的地址;廣州生源直接填寫家庭戶口所在地地址。畢業生簽約廣州工作單位的,也要直接填寫廣州市戶口所在地的地址(如:廣州市**路**號)。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協議的,憑原用人單位同意解除協議的證明(或在原協議書上註明並蓋章)、新用人單位接收函和本人申請,並經所在二級學院審覈同意,到校學生就業處辦理。

3)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條款填寫注意事項

1“服務期、見習期”等條款必須明確填寫;

2“各項福利、違約金”等最好註明多少,若不註明,易引起糾紛;

3甲乙雙方可就有關事項協商達成附加條款,如畢業生就讀本科插班生、畢業生未獲畢業證等或用人單位有何特殊體檢要求等均可在《協議書》中補充說明。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3

甲方: (省級就業見習基地)

乙方: (畢業生) 學校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爲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乙方 等 名學生(附學生簽名的名單,明確姓名、性別、學歷、學院及專業)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 部門,從事 工作。 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爲見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見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見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五、協議解除: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爲見習學生履行見習津貼支付手續後,解除本協議。

六、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

1、

2、

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當地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並接受其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4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爲年,工作崗位爲,工種爲。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年)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七、甲方對乙方體檢的特殊要求(如無,則填無):

八、甲方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應在個工作日內簽訂本就業協議。

九、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爲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十、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十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爲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誌願服務項目;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況。

十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十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四、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十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地方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十七、甲乙雙方簽訂就業協議後,由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甲方所在地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覈備案;由乙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乙方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審覈登記,並由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列入畢業生就業方案,報省教育廳簽發就業報到證。

十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附加條款,從其約定(如無,則填無;如有,則另需雙方簽字才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5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爲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

爲維護學院聲譽和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範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範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爲,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製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範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爲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爲準,複印無效。

第七條 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協議書的程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繫,提供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覈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覈通過後,在學院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三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繫,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爲原件,複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覈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覈通過後,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後,發放給學生。

3、對於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後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

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標註在協議書“備註”欄內,其內容視爲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後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並以此爲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後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在一週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並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爲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籤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爲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並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覈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作爲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覈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係,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經所在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向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於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學生要求與來我院參加校園招聘會的用人單位解約;

2、學生要求與作爲我院教學實踐基地的用人單位解約;

3、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4、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

往原用人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於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爲,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爲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信息或不簽字,並以此爲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6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爲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爲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覈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爲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爲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爲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

政治面貌培養方式健康狀況

專業學制學歷

聯繫電話:xxxx電子信箱:xxxx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xx年xx月xx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7

爲給畢業生創造良好的就業機會,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在畢業班學生(以下簡稱:學生)本人申請下,經家長同意,學校研究決定,就學生離校參加用人單位實習、實踐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學校同意學生根據自身就業需求,離校參加就業實習、實踐工作;

二、學校有權在學生畢業之前對其與學習有關事項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學生在離校參加就業實習、實踐前,必須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勞動合同或就業證明)等材料,方可申請離校;

四、學生必須按學院離校程序辦理完相應手續,方可離校;

五、學生離校後,在校外的工作、生活、安全保障、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學生本人承擔;

六、學生離校就業實習、實踐期間,應服從學院和用人單位的雙重管理,根據系部要求完成相關課程的考試、畢業設計、答辯等教學環節;定期向班主任彙報個人情況,保持個人、家庭、班主任、系部通訊聯繫的暢通;如不能按時完成系部規定的各項畢業生工作,影響畢業證書發放,責任自負;

七、學生前往就業單位費用自理。須按照與用人單位簽署的協議按期履行就業實習、實踐任務,遵守用人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若因學生個人原因違約返校,需持就業單位證明(如解約函等證明材料),在所在系部辦理返校手續,安排住宿。未辦理返校手續者,學校將按規定不予辦理公寓住宿手續及就業推薦工作;

八、學生保證提交證明和所有簽字的真實性,若因僞造或找人代簽產生遺留問題由學生自行負責。

注:

1、所有學生須簽訂此協議書後,方可離校,並憑此協議書辦理相關畢業手續。

2、協議經學生本人簽字,系部審覈蓋章後方爲有效,自簽字之日起至畢業前有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系部和學生本人各保存一份。

就業單位名稱:

就業單位聯繫電話:

學生qq號:

學生電子郵箱:

學生電話:

學生家長電話:

專業:

班級學號:

該生思想端正,性格開朗活潑,樂觀向上,與同學相處融洽,有團結合作精神。對生活,對未來有自己的規劃,有積極地人生觀。

學生本人簽字:學生家長簽字:

"違約"特指"三方簽約",學校強調畢業生要講誠信、講法治、認真履約。但畢業生一旦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在徵得用人單位同意並交納違約金後纔可重新簽約。畢業生違約時,必須辦理完畢與原簽約單位的解約手續(有原簽約單位的書面退函,交納完畢違約金),然後將原協議書上交還招生就業工作處,並換取新的協議書。

班主任審覈:

財務處審覈:

圖書館審覈:

公寓管理科:

系部審覈(蓋章):

年月日

乙方在甲方兼職期間,乙方若不按甲方操作規程發生安全事故,經相關部門鑑定,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爲準。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爲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於以社會需求爲培養目標,以就業爲導向的辦學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能夠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根據乙方提供的入學材料,到省教育廳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負責學生畢業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理工作;

2.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3.學生畢業後負責推薦就業,併爲每位學生至少提供一個就業崗位;

4.負責畢業生崗前培訓工作;

5.負責推薦就業的專業包括我院______年招生的各個高職專業。

二、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時;

2.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3.學生必須向學院提供真實、有效的入學錄取材料;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配合學院進行上崗培訓及推薦就業。

三、如果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負責安置工作

1.在校期間不認真學習,所學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2.不按時交納學費或經學院允許緩交,但在畢業前仍未交齊全部學費者;

3.在校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4.畢業後自行就業者;

5.無正當理由,出於個人好惡,不服從推薦就業者。

四、其它規定

1.如發生協議條款之外的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十八週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蓋章)

監護人:__________(家長)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9

1、基本概述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繫的不同階段,表現在:

1、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爲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爲明確。

3、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不作爲第三方。高校只在“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製作長條章加蓋)學校的聯繫電話、郵箱、郵寄地址及相關意見等信息。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的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5、現實中就業協議存在的尷尬現象,必須先簽訂就業協議,學校才發畢業證的現象(不籤三方,不發畢業證)。這樣,就業協議不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而是未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

2、主要條款

主要內容

就業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1)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業、學制、畢業時間、學歷、聯繫方式等。

(2)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檔案接收地等。

(3)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戶口遷入地;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

(5)其他補充協議。

協議包括

由甲方(用人單位)和乙方(高校畢業生),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介紹情況,經瞭解,同意接受乙方,並負責有關接受手續。

(2)乙方應如實向甲方介紹情況,同意到甲方工作,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乙雙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明確,並視爲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5)雙方中有一方要變動協議,須提前一個月徵得對方的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

(6)本協議一式三份,分別由甲方、乙方和學校就業工作部門留存,複印件無效。

(7)就業協議書由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或高等學校印製,由高等學校統一發放給畢業生。

3、協議簽訂

簽訂原則

是指雙方在訂立就業協議時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

1、主體合法原則: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

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要取得畢業資格,如果學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對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畢業生計劃和錄用自主權,否則畢業生可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平等協商原則:

就業協議的雙方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學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畢業生到指定單位就業(不包括有特殊情況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亦不應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要求畢業生交納過高數額的風險金、保證金。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是一致的。除協議書規定內容外,雙方如有其他約定事項可在協議書“備註”內容中加以補充確定。

簽訂步驟

就業協議的訂立一般要經過兩個步驟,即要約和承諾。

1、要約

畢業生持學校統一印製的就業推薦表或複印件參加各地供需洽談會(人才市場),進行雙向選擇,或向各用人單位寄發書面材料,應視爲要約邀請,用人單位收到畢業生材料,對畢業生進行考察後,表示同意接收並將回執寄到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或畢業生來人,應爲要約。

2、承諾

畢業生收到用人單位回執或通過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單位答覆後,從中作出選擇併到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領取就業協議書,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即爲承諾。由於畢業生就業工作比較繁瑣,比較具體,有時很難明確分爲要約和承諾兩個步驟。比如:有的畢業生參加公務員考試,達到面試線後,到用人單位參加面試、體檢,用人單位也對畢業生進政審、閱檔,表示同意接收,在這種情況下,畢業生應與該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而不應再選擇其他單位。又如,用人單位到學校挑選畢業生,畢業生自己主動報名,經學校積極推薦,用人單位也表示同意接收,但要回到單位後再正式發函籤協議,在這種情況下,畢業生也應安心等待與用人單位簽約,而不能出爾反爾,以未正式籤協議爲由,置學校信譽於不顧,在這過程中與其他單位簽約,這樣也浪費了其他畢業生的就業機會。

簽訂注意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並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協議書上註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的名稱和地址。

2、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蓋章。

3、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訂協議書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的工作部門。

4、由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在協議書“乙方基本信息”中的“學校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製作長條章加蓋),補蓋學校就業部門公章,並及時將協議書反饋用人單位。

4、無效協議

概念

無效協議是指欠缺就業協議的有效要件或違反就業協議訂立的原則從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無效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無效。

例子

1、有的就業協議書對畢業生顯失公平,或違反公平競爭、公平錄用的原則。

2、採取欺騙等違法手段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如用人單位未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根本無錄用計劃而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無效協議產生的法律責任應由責任方承擔。

5、協議解除

概念

爲了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和學校的聲譽,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後,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應認真履行協議。倘若畢業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辦理解約手續。

步驟

1、到原籤協議書的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

2、向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並附上單位及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覈同意的解約函,交招生就業辦。

3、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換髮新的《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的解除分爲單方解除和二方解除。

單方解除,包括單方擅自解除和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單方擅自解除協議。屬違約行爲,解約方應對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業協議有法律上的或協議上的依據,如學生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就業協議,畢業生錄用之後,可解除就業協議,或依協議規定,畢業生未通過用人單位所在地組織的公務員考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協議,此類單方解除,解除方無須對另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二方解除

二方解除是指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經協商一致,消滅原訂立的協議,使協議不發生法律效力。此類解除因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一致的體現,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雙方解除應在就業計劃上報主管部門之前進行,如就業派遣計劃下達後雙方解除,還須經主管部門批准辦理調整改派。

6、違約後果

定義

就業協議書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規定的違約金,從實際情況來看,就業違約多爲畢業生違約。

違約結果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後果,主要表現在:1、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爲錄用一畢業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對畢業生將要從事的具體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時畢業生就業工作時間相對比較集中,一旦畢業生因某種原因違約,勢必使用人單位的錄用工作付之東流,用人單位若另起爐竈,選擇其他畢業生,在時間上也不允許。從而給用人單位工作造成被動。2、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爲認爲是學校的行爲,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的長期合作關係。用人單位由於畢業生存在違約現象,而對學校的推薦工作表示懷疑。從歷年上情況來看,一旦畢業生違約,該用人單位在幾年之內不願到學校來挑選畢業生。面對激烈的就業競爭,用人單位需求就是畢業生擇業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響今後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同時影響學校就業計劃方案的制定和上報,並影響學校的正常派遣工作。3、就其他畢業生而言,用人單位到校挑選畢業生,一旦與某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就不可能再錄用其他畢業生。若日後該畢業生違約,有些當初希望到該用人單位工作的其他畢業生由於錄用時間等原因,也無法補缺,造成就業信息的浪費,影響其他畢業生就業。因此,畢業生在就業過程應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7、意義

概述

就業協議作爲用人單位、畢業生之間雙方的一份意向性協議,不僅能爲畢業生解決工作問題,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保障了用人單位能夠從不同學校找到合適,優秀的畢業生。

具體作用

第一、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約束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勞動合同的內容等。當發現所要簽訂的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不一致,特別是出現對維護畢業生權益不利的情況時,畢業生應該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已經簽訂生效的就業協議,制定新的勞動合同,使其內容符合就業協議。

第二、保障用人單位能方便地直接從學校方面調出該畢業生真實的檔案、資料。次乃令用人單位能夠方便,清楚瞭解畢業生真實情況。

8、注意事項

一般事項

須注意的是學校同意蓋章這一步一定要最後執行以保護學生的權益高校畢業生就業必須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簽署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各執一份。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或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

(一)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

(二)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蓋章;

(三)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署協議書起的15天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

(四)學校同意蓋章,並及時將意見反饋用人單位。

採用欺騙等手段簽署的就業協議書無效,並由欺騙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畢業生如需調整就業單位,在本市、縣、區範圍內的,由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跨地區,由兩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從市、縣、區調整到省級、中直單位,或從省級、中直單位調整到市、縣、區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整就業去向,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每位畢業生只允許調整一次就業單位。

1、畢業生辦理就業手續截止日期爲6月30日。

2、畢業生辦理就業調整時,須攜帶如下材料:

A原就業報到證

B以前已落實就業單位的,須出具原就業單位同意解除協議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覈同意的書面意見。

C現已落實單位的,須出具與就業單位簽訂的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覈同意的就業協議書,或是就業單位出具的,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覈同意的書面接收意見。

3、已落實單位的畢業生如落實新用人單位,可憑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和解除協議證明,向招生就業辦申請換髮新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允許換1次),改派由學生自行到省教育廳簽發新的就業報到證。

(六)各類證件遺失怎麼辦?

畢業證書遺失:本證遺失不補,學校給予出具證明。

學位證書遺失:本證遺失不補,學校給予出具證明。

戶口遷移證遺失:向發證戶籍中心掛失,並補辦。

就業協議書遺失:登報申明作廢,攜帶報紙及系審覈同意的書面材料到招生就業辦補辦。(指已簽好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請於就近的報刊登報聲明作廢,隨帶報紙經所在系負責大學生就業工作的老師簽署意見,至招生就業辦,招生就業辦審覈同意後,予以補發。補發的《就業協議書》上註明“該生原件已遺失,此份爲遺失補辦件”,以示有別於正式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謊報遺失《就業協議書》,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校規校紀處分。

協議區分

大學生畢業前後往往要簽署三份協議:實習協議、就業協議、勞動合同,但是不少學生和用人單位都不能區分三份協議的特點和效力。

實習協議是指在校學生通過參加實習單位的實際工作進行實踐學習,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就業協議是指在校學生畢業前與學校、用人單位三方簽訂的協議,目的在於約束學生和用人單位在畢業後建立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0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就業協議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

一、論述畢業生就業協議

1、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爲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爲明確。

2、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3、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不作爲第三方。高校只在“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製作長條章加蓋)學校的聯繫電話、郵箱、郵寄地址及相關意見等信息。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的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4、現實中就業協議存在的尷尬現象,必須先簽訂就業協議,學校才發畢業證的現象(不籤三方,不發畢業證)。這樣,就業協議不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而是未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

5、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二、就業協議簽訂原則

1、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要取得畢業資格,如果學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對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畢業生計劃和錄用自主權,否則畢業生可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平等協商原則:就業協議的雙方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學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畢業生到指定單位就業(不包括有特殊情況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亦不應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要求畢業生交納過高數額的風險金、保證金。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是一致的。除協議書規定內容外,雙方如有其他約定事項可在協議書"備註"內容中加以補充確定。

三、違約的處理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後果,主要表現在:

1、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爲錄用一畢業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對畢業生將要從事的具體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時畢業生就業工作時間相對比較集中,一旦畢業生因某種原因違約,勢必使用人單位的錄用工作付之東流,用人單位若另起爐竈,選擇其他畢業生,在時間上也不允許。從而給用人單位工作造成被動。

2、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爲認爲是學校的行爲,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的長期合作關係。用人單位由於畢業生存在違約現象,而對學校的推薦工作表示懷疑。從歷年上情況來看,一旦畢業生違約,該用人單位在幾年之內不願到學校來挑選畢業生。面對激烈的就業競爭,用人單位需求就是畢業生擇業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響今後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同時影響學校就業計劃方案的制定和上報,並影響學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3、就其他畢業生而言,用人單位到校挑選畢業生,一旦與某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就不可能再錄用其他畢業生。若日後該畢業生違約,有些當初希望到該用人單位工作的其他畢業生由於錄用時間等原因,也無法補缺,造成就業信息的浪費,影響其他畢業生就業。因此,畢業生在就業過程應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四、相關意義

具體作用第一、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約束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勞動合同的內容等。當發現所要簽訂的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不一致,特別是出現對維護畢業生權益不利的情況時,畢業生應該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已經簽訂生效的就業協議,制定新的勞動合同,使其內容符合就業協議。第二、保障用人單位能方便地直接從學校方面調出該畢業生真實的檔案、資料。次乃令用人單位能夠方便,清楚瞭解畢業生真實情況。

概述就業協議作爲用人單位、畢業生之間雙方的一份意向性協議,不僅能爲畢業生解決工作問題,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保障了用人單位能夠從不同學校找到合適,優秀的畢業生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_大學學生處

乙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丙方(學生):_________

爲保證就業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學校、用人單位及學生的合法權益,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合作的原則,經慎重協商,甲乙丙三方承認《_________大學大學生就業實習管理規定》對三方均有的約束力,並達成如下就業實習協議:

一、工作介紹

乙方要求甲方爲其介紹丙方從事就業實習工作,其中

(一)工作內容:_________

(二)工作時間:_________

(三)就業實習報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管理費用

在辦理實習信息登記時,乙方在就業實習報酬外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_________元(即按實際聘用人數,每人管理費_________元或按學生酬金的_________%計)。管理費用於爲丙方購買人身保險等。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丙方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剋扣丙方的勞動報酬。無論乙方辭退或丙方辭職,乙方均需付足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乙方有權根據其用工需要而終止與丙方實習用工關係,乙方終止用工關係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無故離職,或因表現不佳被辭退,學校將按考勤等校規處理。

(二)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將丙方的報酬付給甲方,統一由甲方發放,乙方不直接與丙方發生經濟關係。

四、勞動保護

丙方就業實習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乙方不得安排丙方從事易對人體造成傷害或危險的特殊行業或專業的勞動及違法活動;乙方應對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但是,甲方應爲丙方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乙方對丙方的醫療不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乙方對丙方的故意行爲造成的自身人身傷害事故不負責任。有關勞動保護的其他內容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組織管理機構

甲方是具體負責指導大學生就業實習的組織管理機構。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紀守法,執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就業實習協議中的各項義務,如乙方與丙方發生糾紛,甲方主持調解雙方的爭議。在調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請仲裁和訴訟。

六、補充事項

(一)乙方有權與丙方簽定有關知識產權、保密義務等協議。甲方督促丙方執行上述協議。

(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畢業生):

甲、乙雙方通過供需見面、雙向選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擬安排乙方工作崗位情況,並通過對乙方的瞭解、考覈,同意錄用乙方。乙方已如實向甲方介紹本人的情況,並通過對甲方的瞭解,願意到甲方就業並在約定期限內簽署高校三方就業協議。

二、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及福利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三、乙方到甲方所屬分公司報到(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取得畢業證及學位證,否則,甲方不予錄用。

四、三方就業協議簽定時間:

乙方最遲於20xx年xx月xx日前與甲方簽訂三方就業協議,否則視爲乙方自動放棄。甲方在收到乙方就業協議後,15個工作日內將經甲方蓋章後的三方就業協議反饋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鑑於甲方在招聘過程中的招聘成本支出,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出現以下情況視爲違約,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仟(¥20xx.00)元:

1、乙方在離校前要求與甲方解除已簽訂的就業協議;

2、乙方未按協議約定在報到證規定期限內到甲方報到並簽訂勞動合同;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符合錄用條件的乙方報到。

六、協議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的簽訂僅視爲甲乙雙方對就業意向的約定,不視爲勞動關係的成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畢業生)

人事部門簽章:

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3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後,簽約程序是:

1、畢業生認真如實填寫基本情況及應聘意見,並簽名。

學生(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爲解除學生的後顧之憂,保障合格學生全部安排就業,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簽定以下協議:第一條

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人事調配部門簽定意見。

房產:a夫妻雙方婚後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3、用人單位一定將檔案詳細轉遞地址填好。

(一)做好本學期的收尾工作和新學期的開學準備工作。放假前,請各單位按照學校年度工作計劃安排,認真完成本學期的各項收尾工作,並做好下學期開學的各項準備工作。

4、各院系籤意見。

5、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籤意見。

6、省就業指導中心簽證。

需要說明的是:按程序最後到學校簽章,由學校作最後把關,更有利於維護畢業生合法利益。有些畢業生圖方便,要求學校先簽章,再交用人單位,容易寫上有損畢業生權益的條款,產生不利後果。學校把關,意義還在於確認簽約手續是否完備,否則由於手續不齊等原因,導致報方案時通不過,或派走後到用人單位無法報到,會加大畢業生心理負擔。

簽訂協議時應注意的問題

1、查明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一般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

2、有關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

如乙方未具備第一條的六個條款中的任一要素或對甲方有所隱瞞的,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不必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不付退款責任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約時,儘量採用示範條款。如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增加,亦應在內容上必須明確。

3、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

由於畢業生就業協議簽訂在先,爲避免在日後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應儘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並明確表示在今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以確認。

4、對合同的解除條件做事先約定

(一)、先由畢業生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中填寫基本情況;(二)、與用人單位簽定協議,用人單位填寫相關內容並簽字、蓋章;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填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4

乙方:

(畢業生)學校:

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學歷:專業:畢業時間:

爲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乙方等名學生(附學生簽名的名單,明確姓名、性別、學歷、學院及專業)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部門,從事工作。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在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本科三批次、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結束後,各有一次徵集志願。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根據高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組織尚未被錄取的考生在網上進行徵集志願,投檔時以本次徵集志願信息爲依據進行投檔。從第二次徵集志願開始,即從本科二批次徵集志願開始,考生可同時進行上一批次的徵集志願和下一批次的志願修改。

租房協議書,是指承租人與出租人就房屋租賃的相關權利義務達成一致合意,從而簽訂的協議。以下是由爲大家收集整理出來的XXXX年租房協議書模板範文,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爲見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見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3、見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五、協議解除: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爲見習學生履行見習津貼支付手續後,解除本協議。

六、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

1、

2、

...

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當地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並接受其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爲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促進人才交流,充分發揮甲方的品牌優勢,做好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在雙方相互協作,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制定本協議。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5

甲方: (省級就業見習基地)

乙方: (畢業生)學校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爲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乙方***等***名學生(附學生簽名的名單,明確姓名、性別、學歷、學院及專業)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部門,從事**工作。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爲見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見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見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五、協議解除:

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爲見習學生履行見習津貼支付手續後,解除本協議。

六、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

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當地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並接受其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