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就業協議書集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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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什麼樣的協議書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就業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有關就業協議書集錦6篇

就業協議書 篇1

籤就業協議書(三方協議)的重要性

一、《就業協議書》有何作用?

隨着大學畢業生就業制度的改革,爲了合理使用人才,充分發揮人才的主觀能動作用,調動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的積極性,國家把選擇工作崗位和錄用人才的權利,交給了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逐漸形成了“市場導向、國家調控、學校推薦、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就業新模式。當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後,須以書面的形式確定下來。由於在校大學生還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因此,要以《就業協議書》的形式,確認雙方招(應)聘意向和相關條款,這樣做是爲了保護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各自的利益。

二、《就業協議書》與《就業報到證》有何關係?

學校根據手續完備的《就業協議書》上報就業計劃,經批准後由國家主管部門打印和下發《就業報到證》。《就業報到證》的全稱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是國家教育部爲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走向就業崗位所開具的唯一憑證。按現行的幹部人事制度,《就業報到證》有如下作用:

1、證明持證者是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是學生完成學業走向就業崗位和用人單位接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唯一依據;

3、是人事管理部門覈定幹部身份的重要依據;

4、是工作變動、參加社會保險、退休時覈定工作年限等的重要證據;

5、是人事檔案中不可缺少的參加工作起始時間的重要證明材料。

畢業生只有簽訂《就業協議書》並辦理了有關鑑證登記手續,纔會得到《就業報到證》;凡持有《就業報到證》的學生,其就業前的個人身份可認定爲“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後即具備“幹部”身份;凡沒有《就業報到證》的學生,其就業前的個人身份則爲“社會無業人員”,就業後不能認定其“幹部”身份。

所以,高校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領取《就業報到證》絕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小事,而是關係到畢業生能否順利地由學校走向社會,並且影響今後職業生涯發展的一件必做的大事。

三、《就業協議書》糾紛適用何種法律?

高校學生在畢業之前,仍屬在校學生,並不具有勞動者的主體身份,因此,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無效合同。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又不是《勞動法》和《合同法》意義上的《勞動合同》,而只能視爲一般的民事協議。因此,《就業協議書》糾紛的適用法律,是《民法通則》而不是《勞動法》和《合同法》。(《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就業協議書 篇2

一、畢業證:凡在校學習成績合格、無處分記錄、操行評定合格、持有手續齊全的離校清單的畢業生,具有領取畢業證的資格。畢業證由班主任負責統一領取,其中大專畢業證在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領取,中專畢業證在各系部領取。

二、協議書:畢業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以班爲單位將協議書上交至各系部,否則不能辦理報到證。

未找到用人單位蓋章的畢業生,均只發畢業證不發報到證,畢業兩年之內找到單位的畢業生,請到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三、檔案: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學校負責檔案管理,形式有兩種:一是交費存放在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進行人事代理(代理費5元/月);二是免費存放在學校兩年,存放期間,畢業生均可持報到證將檔案提走;兩年之後發往生源所在地的地市人事局。

兩種存放形式有重大政策區別:存放在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者,無時間限制,從存放之日起開始計算工齡,並具備幹部身份。存放在學校者,最多不超過兩年,且存放時間內不計算工齡;兩年內仍未提走檔案者,學校將檔案寄回畢業生原籍,超過兩年存放者,畢業生將失去幹部身份。

我校爲了方便同學們順利提取檔案和改派報到證,決定每逢星期五(節假日除外),集中辦理同學們的檔案提取和報到證改派工作。

xx屆畢業生於9月18日之後的每週五,辦理檔案提取和報到證改派手續。

提取檔案時畢業生須持畢業證和報到證。

報到證的重要作用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分上(簡稱報到證)、下(簡稱通知書)兩聯,內容完全一致,是河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根據就業協議書等材料核發的畢業生就業報到的憑證。報到證由畢業生本人手執到用人單位報到,通知書由檔案室老師負責將其裝入畢業生檔案。報到證作用有以下七點

①是教育主管部門正式派遣畢業生的憑證;

②是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的憑證;

③是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文字證明;

④是任何一個合法的人才中心、檔案管理機構接收畢業生檔案的證明;

⑤是用人單位給畢業生落戶、接管檔案的重要依據;⑥是畢業生的幹部身份證明。就業報到證是正規院校全日制畢業生的重要標誌,成人教育等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沒有報到證;

⑦畢業生持報到證報到後,轉正定級、工齡計算、職稱評定等才能起算。

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注意事項

一、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一)主體不同

就業協議適用於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學校是就業協議的鑑證方或簽約方,就業協議對用人單位的性質沒有規定,適用任何單位;而勞動合同只適用於勞動者(含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不含公務員單位和比照實行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和社會團體以及軍隊系統)之間,與學校無關。

(二)內容不同

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受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方案,而不涉及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原享有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爲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爲明確。

(三)時間不同

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再前,就業協議應在畢業生就業之前簽訂,而勞動合同往往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才簽訂。

(四)目的不同

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是對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的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同意,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將來雙發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

(五)適用法律不同

就業協議發生爭議,除根據協議本身內容之外主要依據現有的畢業生就業政策和法律對合同的一般規定來加以解決,尚沒有專門的一部分法律對畢業生就業協議加以調整。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依據《勞動法》來處理。

二、就業協議的主要條款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合同的協議,由教育部指定樣式,作爲示範性文本,地方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或高等學校負責印製。就業協議書一般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用人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覈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主管部門批准,學校負責辦理離校手續。

(四)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中明確,並視爲本協議的一部分。

三、就業協議的訂立

(一)訂立的原則

1、主體合法原則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

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要取得畢業資格,如果學生在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對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否則畢業生可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對高校而言,高校應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如實介紹畢業生的在校表現,也應如實將所掌握的用人單位的信息發佈給畢業生。高等學校在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過程中應進行監督和指導。

2、平等協商原則

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學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

要求畢業生到指定單位就業,用人單位亦不應在簽訂協議時要求學生繳納高數額的風險金、保證金。

(二)訂立的步驟

1、要約

畢業生持學校統一印製的就業推薦表或複印件參加各地供需洽談會(人才市場),進行雙向選擇,或向用人單位寄發書面材料,應爲要約邀請;用人單位收到畢業生材料,對畢業生進行考查後,表示同意接收並通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或畢業生本人,即爲要約。

2、承諾

畢業生收到用人單位的通知或通過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單位答覆後,從中做出選擇,並拿學校統一發放的就業協議書,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即爲承諾。

(三)簽訂就業協議的程序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並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協議書上註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的名稱和地址。

2、用人單位進人,如須經主管部門同意則應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3、用人單位或畢業生將協議書送到學院畢業生領導小組審覈後再將協議書送到學校招生就業指導中心就業科蓋章。

4、學校審查同意後,應及時將協議書反饋用人單位和畢業生。

(四)簽訂協議時應注意的問題

1、查明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一般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

2、按規定的程序簽訂協議

畢業生憑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在與用人單位簽約後交學校就業工作部門蓋章。此程序由學校作最後把關,更有利於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3、有關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約時,儘量採用示範條款。如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增加,亦應在內容上必須明確。

4、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

由於畢業生就業協議簽訂在先,爲避免在日後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應儘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並明確表示在今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以確認。

5、對合同的解除條件做事先約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無效協議

無效協議是指欠缺就業協議的有效要件或違反就業協議訂立的原則從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無效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無效。

(一)採取欺騙等違法手段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二)就業協議未經學校審查同意,學校將不予列入就業方案,不予辦理就業報到手續

五、就業協議的解除就業協議的解除分爲單方解除和雙方解除。

單方解除,包括單方擅自解除和單方依法或以協議解除。單方擅自解除屬違約行爲。單方依法或以協議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業協議有法律上或協議上的依據,此類單方解除,解除方無須對另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雙方解除是指畢業生、用人單位,經協商一致,取消原訂立的協議,使協議不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但須徵求學校同意。

六、違約責任及畢業生違約的後果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後果,主要表現在:

第一,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爲錄用一名畢業生作了大量的工作,一旦學生違約,會給用人單位造成被動。

第二,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爲認爲是學校的管理不嚴,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的長期合作關係。第三,就其他畢業生而言,違約會影響其他畢業生的就業,造成就業信息的浪費。

就業協議書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學校及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學專業年級: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使大學生更好地瞭解企業、宣傳企業,理論聯繫實際,完善知識結構,共同做好畢業生就業和企業人才招聘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在實習期間各方權利和義務及相關事宜如下:

一、實習協議期限

第一條 本協議生效日期 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本協議於________ 終止。 實習期爲 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二、甲方需履行的義務與擁有的權利

第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在正式實習前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 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講明應牢記的注意事項。

第三條 甲方爲乙方在實習期間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操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證乙方實習的正常進行。

在乙方實習期間,甲方享有對乙方在安全、衛生方面進行管理、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應該在乙方實習期間,爲乙方指派一到兩名實習指導老師,負責指導乙方進行實習。甲方指派 ___________ 爲乙方指導老師,指導乙方在實習期間的工作。

第五條 乙方實習期結束時,根據現實表現,甲方爲每位實習生提供一份客觀的實習鑑定。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實習期滿後,甲方應優先錄用實習合格的實習生。

第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本身工作需要,爲其提供學習專業知識、從事專業實踐活動的機會,並明確乙方的實習任務和工作目標。

第八條 甲方可以根據需要,調配實習生從事不同的實習崗位;如實習生由於個人能力和身體原因,不能參加正常的實習活動,或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或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實習活動。

第九條 在乙方實習過程中所產生的工作成果及這些成果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歸甲方所有。

三、乙方擁有的權利與需履行的義務

第十條 乙方在允許的範圍內,學習與實習崗位相關的專業技術知識,參與實踐活動。

第十一條 乙方在實習期內應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遵守甲方

依法規定的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作業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 乙方在實習期間,違反勞動紀律的,乙方的指導老師,可予與教育糾正。乙方應該聽從指導老師的安排,認真完成指定的任務。

乙方同意根據雙方協商,在________ 崗位進行實習。

第十三條 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成果用於其它用途。

第十四條 乙方在實習結束後,及時移交工作資料和工具,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不得帶走任何與工作相關的文件資料。

第十五條 就業實習是乙方的自願行爲,因此,乙方在實習期間,應遵紀守法、嚴格自律,愛護身體、端正行爲。在工作時間外(上下班必經路途中所發生的意外傷害除外)發生的,或與工作無關的一切行爲和後果(含患病),皆由實習生自負,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應珍惜實習機會,多思考、多請教、多總結。實習結束後要形成一份詳實的實習總結報告交甲方行政事業部備案。乙方要及時向其他同學交流實習體會心得,客觀的宣傳甲方,積極引導同學到甲方就業。在甲方到校舉辦招聘活動時,主動給予宣傳和協助。

第十七條 乙方要對甲方全面瞭解,擇業時優先到甲方就業。

四、實習期間的勞動保護和勞動報酬

第十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進行實習,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兩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時。

第十九條 乙方在實習期間,甲方向支付乙方相應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準由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決定。

第二十條 如果甲乙雙方就支付實習期間生活費用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以RMB ______ 元/月的'標準支付乙方生活費用。

實習期間加班時段的生活費用標準參照第十九條之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向乙方提供應RMB ______ 元/月的午餐補貼和RMB

______ 元/月的通訊補貼(在每年的6月、12月發放)。

以上費用按甲方規定的時間統一進行結算並存入乙方的銀行卡中。

五、實習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條 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爲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甲方保證乙方在實習期 間的安全與保險待遇。乙方在實習期間,享有同甲方試用期僱用員工在衛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及在發生損害時,同等的損害補償標準。 同時,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協議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後以書面形式修訂。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七、本協議違約與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 違約行爲發生後,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及後果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第二十八條 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助的精神進行協商解決,在必要時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八、其他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4

關於就業協議書的說明

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與企事業單位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書,是學校統計就業率,在網上(福建省畢業生公共網)進行就業登記的依據,同時也是省人事廳開具報到證的憑證。因此,畢業生與企事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關於就業協議書的填寫

1、甲方(用人單位):由企業填寫,其中檔案接收單位及地址由檔案接收方(一般爲人才市場)填寫,戶口遷移地址不用填。如果檔案放福建建築人才的,單位地址先不填。

2、乙方(畢業生):由畢業生本人填寫

3、蓋章處:凡是要蓋章的地方只需蓋章,其餘的可不填。

4、學校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請畢業生自己如實填寫。聯繫方式:2660077聯繫人:金浩

5、協議條款:可不填

6、協議書需用水筆填寫,如果填錯可塗改,但不能太嚴重。

二、關於就業協議書的蓋章

1、協議書(一式4份)都必須蓋章,同時凡是要蓋章的地方(共5處)都必須蓋章,不能遺漏。

2、的章。如果打算檔案放到福建建築人才市場,且蓋不到公司公章,只能蓋到項目部章,那要將項目部成立批文或《施工許可證》複印件(加蓋公司章或項目部章)一一起交到福建建築人才。

3、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意見(第二處):詳情見三。

4、學校院(系)意見(第三處)、學校就業工作部門意見(第四處):都已蓋完。

5、甲方(公章)(第五處):蓋公章。

三、關於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意見的說明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爲畢業生檔案存放機構,所以要求大家在蓋此章之前務必先考慮好自己的檔案要放到哪。

1、就業單位性質情況說明

(1)政府機構、事業單位:找就業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蓋章;

(2)國有企業:蓋公司的公章(第一處與第二處章相同);且第二處的章一定要蓋公司公章。

(3)私企:找人才市場蓋章,切記不要將企業的章蓋進去。如果已經蓋了企業的章,只有到人才市場加蓋章在旁邊。

2、就業區域情況說明

(1)廈門就業(非廈門生源和非省外生源在廈門就業):找福建建築人才市場

(2)福建省其他城市就業(非廈門生源和非省外生源在福建其他城市就業):找福建建築人才市場、各地市人才交流市場、海峽人才市場

(3)省外就業:

①福建生源在福建省外就業:最好在福建找一家企業在第一處蓋章,然後找福建建築人才市場蓋章;

②外省生源在福建省外就業:在就業單位所在地找當地人才市場蓋章。

3、生源所在地情況說明

(1)廈門生源:

①在廈門就業:找廈門人才市場、海峽人才;

②不在廈門就業:找就業單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場蓋(只有就業單位在當地人才市場有備案才讓蓋)。

一企業在第一處蓋章,然後找福建建築人才市場蓋章;

(3)外省生源:

①在省外就業:在就業單位所在地找當地人才市場蓋章;

②在福建省就業:先找各地市人才市場蓋章,如果蓋不到再等通知。

到證。如果此處沒蓋章,報到證爲待就業,反之則爲已就業。

四、福建建築人才市場

1、可接受蓋章的情況包含:

(1)非廈門的省內生源在福建省任何地方任何單位就業;

(2)非廈門的省內生源在外省就業,協議書第一處章必須蓋福建省公司公章(除了在北京、上海、天津、廣東省就業外,這幾個地方就業的可以蓋本地區的章);

2、需交材料:

(1)就業協議書(一式4份)

(2)家庭戶口本複印件一份(戶口第一頁和本人戶口頁一起復印);以上材料和就業協議書一起寄回學校,或自己到建築人才市場蓋章時攜帶。

注:材料的郵寄時間等通知。

五、需交材料

2、如果想將檔案放到福建建築人才市場的,請大家自己聯繫以上服務窗口辦理相關手續;如果同意將檔案放到福建建築人才市場但沒時間去辦理的,請大家填好及準備家庭戶口本複印件一份(戶口第一頁和本人戶口頁一起復印),並和就業協議書(一式4份)一起交到學校;案放到福建建築人才市場但沒時間去辦理的,就業協議書(一式4份)都要上交,並交家庭戶口本複印件一份(戶主和本人戶口頁一起復印);備註:

1、各地市人才交流市場聯繫方式及地址,請各位畢業生到網上查找;

2、請各位畢業生無論如何都必須將所有章都蓋齊,並按規定時間上交。

3、如果還不清楚怎麼蓋章,請諮詢xx老師1xxxxxx。

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習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習人員)

爲明確見習人員與見習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崗位需求,乙方經所在學校團委或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推薦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甲方指定崗位見習。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見習活動包括必要的培訓,以提高乙方的實踐能力。

二、見習崗位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學專業,安排乙方到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見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見習崗位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甲方在乙方見習期間,協助乙方所在高校對乙方進行管理;在乙方到崗前爲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爲____元;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____元的基本生活補助;有條件的單位爲乙方見習期間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見習崗位的安全;見習結束時與乙方所在學校共同對乙方進行考覈鑑定,出具見習證明。

5、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見習,按時完成見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

四、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爲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7、甲方未能及時足額爲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致使乙方受損的,應予賠償。

8、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學校反映,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見習。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9、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補助,乙方有權追償。

五、爭議解決途徑

10、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相應的組織提出調解,調解不成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六、其他規定

1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1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另一份交乙方組織單位存查。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6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覈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覈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覈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爲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覈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