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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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那麼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1

學校安全工作是一項重要工作,必須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根據縣教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爲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工作,增強全體教師的責任感,確保我校安全的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打造平安校園,特簽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

第一條:簽訂對象:崗位責任人。

第二條:責任期限:**年2月18日-**年7月20日

第三條:責任目標:在責任期內,杜絕因管理不善而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具體落實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崗位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崗位職責。

二、加強宣傳學習,堅持“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提高師生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

三、加強安全工作檢查,切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1、學校領導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分管領導及全體教師要經常檢查校舍、校具(門、窗、樓梯扶手、旗杆、電教器材、電教設備、體育設施、照明線路等)。特別是惡劣天氣更要重視對校舍的檢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產生。如發現危險隱患應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

2、各班班主任每天晨會必須強調安全工作,每週工作安排有安全教育,重點教育學生掌握交通法規知識,初步瞭解消防知識,使學生在遇險、遇火、遇難時能及時自救,馬上報警,有安全教育工作記載。

3、各值日教師要切實做好責任區護導工作,值日教師應到位,保證秩序正常。

4、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違背師德規範的行爲。

5、加強對學生活動安全的管理。嚴禁在校園內亂接電源,違章使用電器。

嚴禁以任何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嚴禁組織學生參與非教育性的社會活動,嚴禁在未經學校審批而帶學生外出活動,嚴禁學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爲。由各條線組織的一切活動要嚴密組織、嚴格管理,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6、嚴格教育教學管理,各項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在教育教學中由於班主任和任科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7、教師不經學校同意推遲、變換教學時間,發生安全事故由教師本人擔承相應責任。

9、嚴格執行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凡本班學生髮生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傷亡事件,必須立即向學校、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四條:責任追究。在責任期內,如因疏於管理、違反責任書第三條釀成的安全事故,將嚴肅追究責任。

第五條:附則。

1、本責任書供本校使用。各班主任及各崗位負責人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2、責任書各崗位責任人、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後在責任期內生效。

3、在責任期內,責任書各條款不因負責人變化而變更或解除,接任負責人應相應履行職責。

4、責任書一式兩份,各崗位責任人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校(蓋章)  崗位責任人(簽名)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2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安全防範能力,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依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求四華里以上的學生在校寄讀,並對寄宿生實行封閉式管理,無特殊原因,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學期間(尤其是晚上)一律不準外出。通寄生在上課期間不準外出。禁止學生翻爬圍牆進出校園。

2、學生上學、放學路上,星期五放學後,學生必須及時回家,嚴禁乘坐農用車、拖拉機、漫漫遊、無牌無證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準騎自行車。

3、嚴禁私自下河、塘、水庫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動物。

4、嚴禁以任何形式從事賭博活動。

5、嚴禁到網吧、歌廳、遊戲室、錄像廳、溜冰場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6、禁止與社會閒散人員不正當來往,勾搭,更不允許參與他們的活動。

7、嚴禁喝酒、抽菸、偷盜、損壞公物、翻牆出入、追打吵鬧、打架鬥毆、頂撞師長、在走廊的欄杆上休息,在校園燃放鞭炮。

8、嚴禁攜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對他人易造成傷害的物品,不準做其他具有危險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購買食品需到具備衛生健康證條件的商店和餐飲店,以防傳染。

10、週末和假期,家長要加強監護,教育學生子女不準上網、溜冰等,出行注意安全。

11、學生違背有關規定,不聽告誡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又及時通知了學生的監護人,在此期間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負責任。

責任單位:xx學校

責任人(簽名): 責任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3

爲了強化崗位職責意識,構建完善的學校治安防控體系,使學校各級人員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責任,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師生安全,學校決定與分管安全工作人員簽訂安全教育和管理責任狀:

1、執行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具體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佈置、指導、檢查、評比和監督。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管理制度化、規範化。

3、負責採用各種有效方法宣傳安全工作制度,樹立師生的安全意識。

4、聯繫和協調各部門開展安全工作。

5、對各校上報的安全隱患及時作出處理意見。

6、協助校長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對一般性安全事故作出處理意見。

7、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本責任書每學年度簽訂一次,一式二份,鄉中心學校校長、分管教師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責任單位:xx學校

責任人(簽名): 責任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4

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是學校、家庭、社會的共同心願。教育管理好學生,使其健康成長是學校、家庭、社會的共同責任。爲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明確學校、家庭和學生自身的責任,構建學校、家庭、學生本人共同防護責任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育部關於《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根據自願、平等、公平的原則,特與家長(或監護人)簽定以下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因下列情況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沒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或告誡的;

2.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3.學校的建築物及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清除,或對有安全隱患的地方未加以封閉或增設警示標誌的;

4.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要求的;

5.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範圍內採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6.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爲具有危險性,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制止的;

7.上學時教師沒有和家長進行交接,放學時教師沒有護送並和家長履行交接手續的。

二、因下列情況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與學校設施無關,或與學校設施有關但學校設施並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教育管理或告誡職責,學生不服從管理或不聽從告誡,導致發生傷害事故的;

3.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4.在放學、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

5.學生在校突發疾病,學校已及時採取救護措施或送往醫院治療再發生意外,病情惡化的;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爲、情緒等有異常,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6.來自不可抗拒性學校外部突發性、偶然侵害造成的;

7.參與他人矛盾糾紛、酗酒滋事、打架鬥毆的;

8.在危險處攀爬,私自在水塘、水庫、河道等游泳的;

9.學生本人吃來源不明或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過期、腐爛變質、無衛生防疫部門許可證食物中毒的;

10.乘坐“摩的”、“三輪車”、“農用車”、“面的”等非法營運交通工具的;

11.乘坐無牌無證、超載等非法營運交通工具引發安全事故的;

12.玩尖銳物、其它危險物或危險遊戲的;

1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14.學生自殺、自傷的;

15.上學時家長沒有護送,放學時家長沒有來接並且和學校履行相關手續而造成傷害的;

三、學生在校期間有意或無意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學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被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由施加傷害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學生在校期間違反學校紀律,對造成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學生,學校給予相應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學生出現傷害事故,發生矛盾糾紛時,雙方根據本協議和教育部關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解。

六、本協議有效時間爲簽字之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中途轉學,此協議廢止。

甲方:油坊街小學 乙方:學生

校長:  家長(或監護人)

xx年9月1日 xx年9月1日

學校安全責任協議書5

爲了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明確學校、家長及學生三方在安全工作中各自所承擔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此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學校

1、保證上好安全教育課,讓學生熟悉必要的安全常識。

2、督促學生參加人身保險。

3、依法治教,規範教職工的教育行爲。

4、學生出現並傷等意外事故,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如設法送往醫院,通知家長以及協助家長向保險公司索賠和協調處理事故等)。

二、家長

1、利用子女在家的時間進行安全教育。

2、教育子女在校遵章守紀。

3、將子女參加人身保險。

4、非正常放假時間子女回家或在家逗留,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5、正常放假時間,子女不按常規回到家中,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6、經常與學校保持聯繫,以及時瞭解子女在校的表現情況。

7、不給子女包摩的、貨車及運行不良的車輛。

8、不讓子女在校園以外的攤點買小吃或就餐。

三、學生

1、認真聽好安全教育課,增強自己的安全意識。

2、在校遵章守紀,不得幹違法亂紀的事。

3、不得擅自離校,在校外遊蕩,不與社會閒雜人員交往,不得在校外娛樂場所遊玩、賭博等。

4、不爬欄杆、不翻門窗、堡坎和圍牆等。

5、上實驗課,聽從實驗員指揮,不違規操作;體育課動作要規範。

6、不帶凶器進校參與打架鬥毆。

7、不購買、不吃、不飲變質食品、飲料,以防中毒。

8、不私自下塘下河洗澡,嚴防溺水。

9、注意用電安全,嚴防觸電。

10、生病要及時向班主任報告。

11、出校門橫穿公路或在公路上行走要注意行駛車輛。

12、同學之間玩耍不出格。在教室、樓道、上、下樓梯、開會、看電影進出等,不要推拉擁擠。

13、來校、返家途中乘船、趕車注意安全,如遇危險應注意避免。

14、不玩耍一切不安全的物品,如玩具槍、炸藥等,不做不安全的遊戲。

15、主動參加人身保險。

四、出現下列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4、學生自殺、自傷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7、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8、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9、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10、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學校、家長及學生各執一份。

學生:

協議人簽字  學生家長:

學校: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