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集體實習就業協議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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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學生集體實習就業協議書範文

地址:郵編:

聯繫人:主要:(總經理)次要:(行政人事部)電話:

乙方:XX學校(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郵編:

聯繫人:主要:校長次要:就業辦主任電話:

甲乙雙方就甲方作爲乙方的教學實習基地,乙方爲企業培養和提供職業崗位“零對接”的技能型人才,實施校企聯合辦學的相關事項,雙方根據國家及廣東省有關的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下列協議,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甲乙雙方須保證:甲方是在當地工商行政機關注冊成立的公司。乙方是經當地教育或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具有合格辦學資質的各類學校,安排的實習學生須滿16週歲以上級及身體健康無各類重大疾病病史。

第2條甲乙雙方均應提供相應證件(複印件)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第3條定義

①實習就業:甲乙雙方以國家相關政策所提倡的發展職業教育爲基礎,由甲方提供資源、設備,乙方安排在校學生到甲方從事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實踐操作活動。

②實習學生:由乙方安排到甲方參加實習就業的在校學生,以下簡稱“實習生”。

生活補貼費:實習生在甲方從事學習培訓期內,甲方爲其提供的生活費用。

④實習工資:實習生經甲方培訓合格後,能獨立從事甲方所安排的工作時,甲方按同崗同酬標準支付給實習生的勞動報酬。

⑤保險:甲方爲實習生購買的商業團體意外保險。

⑥協議期:甲方作爲乙方教學實習基地,爲乙方提供實習場所的合作期限。

⑦實習期:在協議期內,乙方安排實習生到甲方從事實習就業的培訓期限。

第二章協議期限

第4條甲方作爲乙方教學實習基地,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

第5條協議期內,乙方每年依據教學計劃組織多批次的實習生到甲方實習。每批次實習生的實習期、人數、姓名、身份證等個人資料,另由附件記錄,作爲本協議補充說明。

第6條每批次實習生實習期長短,原則上以該批次實習生到甲方之日起,到畢業之日爲止。如乙方教學計劃無法配合,甲乙雙方可是做適當調整。

第三章實習生管理

第7條實習生在甲方實習的期間從事生產、品檢、工程、技術、設備維修、文職、基層管理等工作,其工作地點爲深圳市招商局光明科技園內的甲方工廠。甲方有權根據經營情況、實習生的勞動表現及在保障實習生合法利益的情況下,對實習生進行工作崗位調整。

第8條實習生到甲方後需經過6日的學習培訓期,經考覈通過後正式開始實習就業。

第9條乙方需配合甲方的要求,安排實習生到相應的崗位進行實習。

第1條乙方負責對其實習生進行教育和監督,並督促實習生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或制度,如有違反按甲方的相關規定和制度進行扣罰。

第11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換或撤回在甲方工作的實習生。如乙方確需更換或撤離實習生,乙方需提前15個自然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如未經甲方同意而撤離實習生,乙方須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損失。

第12條實習生如2次以上違反甲方管理制度、不能勝任崗位要求時,甲方可提前結束該實習生實習期退回乙方。

第四章實習生待遇及權益保障

第13條實習生在學習培訓期內,甲方按每天元補貼。

第14條實習生通過學習培訓期後,與甲方員工享受同崗同酬的薪資標準。

第15條實習生的生活補貼及實習工資發放時間,與甲方員工一同執行。

第16條實習生在甲方實習期間,食宿待遇按甲方員工的標準執行。

第17條甲方爲實習生購買團體意外傷害商業保險。

第18條實習生畢業後,如符合甲方要求時可選擇直接到甲方辦理入職手續,作爲甲方正式員工。

第19條實習生在轉爲甲方正式員工時,如有基層管理崗位、工程技術崗位、文職崗位空缺時,應優先從實習生中選拔適合人員予以任用。

第2條實習生在實習期內發生重大人身傷害或突發疾病時,甲方提供臨時性人道主義急救措施,後續治療由乙方負責。前期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及實習生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一致時,按相關司法機關判決結果執行。

第21條實習生如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傷害,或病史復發或無病史,但病因是來甲方實習期前就已存在的情況時,甲方提供臨時性人道主義急救措施,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後續治療由乙方負責。

第22條實習生屬於在校學生,如發生懷孕情況,甲方可立即終止實習期,由乙方按校規處理。如導致實習生懷孕的男性是甲方員工,乙方有權報警處理,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

第五章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第23條實習生每天實習時間與甲方員工相同,甲方確保實習生的'實習時間安排符合勞動法及相關法法規之規定。

第24條甲方確保爲實習生提供符合國家要求的勞動保護條件及工具。

第25條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實習生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並指定專人作爲實習指導;實習生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第26條實習生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以及甲方管理人員漠視實習生安全健康的管理行爲。

第六章協議的解除、終止、續訂

第27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甲乙雙方應互相配合處理善後事項。

第28條實習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之終止本協議,退回乙方:

①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③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④本協議其它條款內有明確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