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畢業實習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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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畢業實習報告是法學畢業實習後要寫的,是幫助實習生們進行自我的總結歸納。法學畢業實習報告是小編爲大家帶來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

  篇一:法學畢業實習報告

兩週的實習生活就這樣結束了,回想在法院實習的這段經歷,不禁對逝去的實習生活有些懷念。感謝各位老師給了我這麼好的一個鍛鍊機會,也很感激xx區法院的各位朋友能這麼悉心地教導我,讓我在學習的同時也對司法實踐也有了自己的見解。本次實習時間雖然很短,收穫卻頗豐。

一、實習目的

本次實習主要有三個目的:

(1)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瞭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在熟悉審判程序的同時,發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從而加深對中國現實司法的理性和現實性思考。

(2)理論聯繫實際,將自己在校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並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並學會解決問題之道。

(3)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瞭解理論與實際的背離,現實與模擬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給自己的專業修養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

二、實習單位及崗位介紹

本次實習的單位是xx市xx區人民法院,其成立於20世紀中葉,已經歷了半個世紀的發展和自我完善。昆區法院有大批優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員,在司法實踐的第一線做人民利益的守護神,盡最大的努力維護着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昆區法院具有規範而體系化的組織機構,內設機構有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審判監督庭、案件質量評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術鑑定管理辦公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和法警大隊,各機構在行使權利和履行職責方面相互獨立,而實則又相互聯繫不可分離,共同爲昆區法院的發展而努力,爲人民的利益而奮鬥。

本次實習我的具體工作崗位與工作職責是,在民四庭從事書記員的工作。民四庭作爲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其主要負責的案件有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所有權確認糾紛等,其主要運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權法》《民事訴訟法》《民總》《債權法》等。民四庭辦案以調解爲主,判決爲輔,實行調判相結合的運行方法,在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礎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審判權。而書記員的工作是瑣碎而又需要認真細心的,其主要工作範圍有整理並裝訂卷宗,掃描案卷,作庭審、調解、談話筆錄,送達法律文書等。在實習期間,我在從事以上工作之餘,還能參與案件聽審,以一個非專業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審判。由於實習時間短,所以還有很多工作並沒有涉及到,在以後的時間裏一定會抓住機會去嘗試和體驗。

三、實習內容及過程

本次實習,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1、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複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於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這種整理工作對於我這個實習生而言並非易事,因爲不是所有卷宗裏資料都想以上所說的那樣詳細而又簡單,很多時候會出現很多新的東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總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裏的正式書記員們詢問,還好她們都很耐心而又細緻的爲我講解。當然有些時候,我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向她們詢問的時候她們也會不知所措,畢竟不是法學專業出身並且從事工作的時間不是很長,所以我們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編頁碼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腦子的事情,只要小學數學過關了就能勝任,所以其間也沒遇到什麼問題。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也不是很有技術含量的活,根據之前編的序和排的頁碼,將信息綜合之後填在目錄表上就行了。當我將調解筆錄與調解協議分開寫了之後,遭到了書記員之一的反對,她說兩個應該寫到一起。於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訴她說,調解筆錄是法院在當事人之間主持調解時的記錄,應該屬於法院文件的一部分;但是調解書雖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當事人雙方達成的,但是那是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說成是契約,其一旦成立在當事人之間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時的後續權利。在我不很專業但是聽起來還算比較合理的解釋下,並且在她向比較有資歷的書記員的諮詢下,她採取了將兩者分開寫的方式。其實這都是比較小的事情,但是通過這件事我有了兩方面的啓發:第一,法學作爲專業性比較強的學科體系,其在實務工作中對工作者的專業素質要求是比較高的,所以我應該努力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第二,現實中,基層法院大多數書記員並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並非受過專業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運行更加的專業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員的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必須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如果一個領域的工作人員對於其工作領域所涉及的知識沒有最基本的瞭解的話,那麼他的工作必將是盲目而又危險的。對於掃描卷宗,我想這也是一項比較輕鬆地工作,機械的將一頁頁的資料放到掃描儀裏,等掃完後再將它們取出來訂上。雖然很無聊,但是依然會有收穫,因爲這樣就可以再次確定案卷整理的順序,所以說兩者應該是互補的。

2、作調解、庭審、談話筆錄。

鑑於去年暑假在巴東縣法院的實習經歷,這項工作對我而言並不陌生。由於地區差異性以及我自身的原因,在做這項工作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困惑。首先,昆區法院的筆錄基本全部是電腦錄入,對於沒有學過速錄的我來說還真的跟不上,所以明顯的感覺到掌握速錄技術的重要性。不過據此我也明白了,昆區法院大多數的書記員並非科班出身但卻能夠進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她們所掌握的速錄技術。其次,由於我不是xx本地人,所以語言了成了很大的障礙。開庭期間,大多數當事人都是用的方言,其速度之快、言辭之激烈難懂並非我所能應付的,所以很多東西都是不知所云也不知所往。不過這也讓我明白了,爲什麼在招書記員的時候更傾向於本地人的緣故了。語言作爲交流的工具在這個時候起到了關鍵性的決定作用,也許這也算是地區就業的優勢吧!不過做筆錄也不全是機械性記錄,其中存在一些小技巧。比如說,在庭審過程中並不是當事人及審判人員說的每一句話都得寫下來,我們可以只記下關鍵性的語句或者詞語,這樣就可以提高效率。當然一般在庭審過程中,法官都會對於比較複雜的部分會加以總結,這樣就直接減少了書記員的思考時間,也是提高速度的好方法。總之,筆錄對於法官的裁判會起到很大甚至是決定性作用,這就對於書記員的工作有更高更細的要求,認真對待每一句話、寫好每個關鍵字也許是對書記員工作的基本要求。

3、送達開庭傳票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所謂送達大多數情況下就是打電話把當事人叫到法院,然後將文件交給他們,告知他們權利義務,然後讓他們填好送達回證就行了。當然也有當事人拒領的情況,不過我這次沒碰上。去年暑假實習的時候倒是碰見過一次,離婚的被告方拒不領取,最後只好勞駕我跟主審法官給送到家裏,但是送去之後當事人拒不簽字,我們又好說歹說勸了半天才勉強把字簽了。不過對於那件事,我一直覺得有點遺憾和愧疚。在現實中,即使當事人不領取相關文件,法院可以採用公告或郵寄的形式送達,還可以留置送達,所以這並不影響效力的發生。對於當事人來說,訴權是一種權利,但是在訴訟過程中的義務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說權利與義務總是像伴隨而存在的。送達看似簡單,但事實上與當事人打交道並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很多時候還要考慮到當事人的情緒問題,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簡單的工作。

4、參與案件聽審。

案件聽審是本次實踐中身份轉變的機會,在從事其他工作時,我更多的是將自己當做法律工作人員對待,所以每件事上都會很謹慎出錯。但是聽審則不同,我將自己的身份換成一個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過程,而是以一種獨立於當事人、審判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並分析問題的合理性。摒棄合法性分析,從理性的角度看待問題,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收穫。但事實上,司法審判過程中卻是將法與理想相結合,將法與情相融合,最終達到社會效益與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聽審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糾紛案件、民間借貸糾紛與所有權確認糾紛,這樣讓我對物慾橫流的經濟社會有了新的更深的認識,所以聽審過程的所見所聞與所想對我都有很大的影響,讓我更現實更理性地去看待這個社會。

四、實習總結及體會

本次實習是我從學習法律以來所經歷的第二次與專業有關的實踐活動,總結兩次實習經驗的統一性和差異性讓我對於現實司法活動有了更濃厚的興趣,同時對於基層法院在司法審判中的優勢及問題有了更深層次的瞭解,對於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在實際運用中的差距甚至背離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認識,從而對自己以後的學習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較現實的借鑑意義。

通過本次實習,我發現了基層法院在司法體系及司法審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第一,法官及書記員的專業素養問題。在基層法院中,大多數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來源於軍人轉正或其他領域,而書記員就更不用說了,學什麼專業的都有。也許不僅是基層法院所存在問題,全國很多法院都是如此。雖然在司法審判的啓動上法院及法官處於被動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審理過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權要求了他們不僅應該是一個經驗豐富的社會人,更應該是一個專業素質過硬的法律人。也許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從法律的角度保護當事人的權益,所以法官的專業素質必須得到提高。至於書記員,其雖然主要從事一些比較瑣碎的文字及檔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來做,可能會更得心應手,這對於法官開展工作也是有利的。第二,判決書缺乏說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決書,不分案件大小或簡單與否,其頁數一般都在三頁左右。我一直在懷疑,如此 精簡 的判決書何以將那些對當事人來說並不簡單的法律問題和事實說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從我手中經過的每一份判決書,從而發現了一個共性 幾乎所有的判決書都沒有說理部分。當然,在判決書的最後都會附上本案所適用的法律條文。我想,也許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個公民都當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說理部分不用贅述。或者說,根據以上所提到的第一個問題也可以看出這個問題存在的某些合理性。第三,當事人程序上的權利必須得到保障。訴訟過程中,不管當事人實體上的權利如何偏向,其程序上的權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應當盡最大的可能保證當事人平等的程序權利,保障看得見的正義。

鑑於以上的總結,對於以後的學習,我認爲在努力學好專業知識的同時應更積極地更廣泛地參與司法實踐。就像在最後民四庭庭長跟我說的一樣,我們不應該把眼光侷限在法院,而應該拓展範圍到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公安機關、企業乃至監獄去探求法的足跡,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體會發在社會各個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礎上我們會發現,在學校學習法律跟在現實中使用法律完全是兩回事,兩者可能會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現背離,這都需要我們在不斷的實踐中去探索去權衡。這是庭長作爲一個過來人對我發自肺腑的忠告,也會是我以後不斷努力的方向,學好理論知識只是基礎部分,最關鍵的是要在不斷的探索實踐中發展、成熟甚至強大。

  篇二:法學畢業實習報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爲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XX司法所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爲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x日,我在XX司法所進行了實習。通過實習,我在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法學專科學習的知識水平。

通過實習瞭解了基層司法所的性質和任務:基層司法所是縣區司法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派出機構,是承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縣區司法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下進行工作。基層司法所擔負着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大量基礎性工作,通過綜合運用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教育、執法監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等手段;發揮着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保障市場經濟發展、促進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基層司法所的具體任務是:(1)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2)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工作;(4)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處理民間糾紛;(5)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6)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民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7)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8)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實習期間,由於實習的司法所人員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工作對象的不確定和工作對象情緒的不穩定。我的實習工作可謂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裏工作人員一同按他們之前擬定的工作計劃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傳、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法律諮詢、安置幫教、參與人民調解工作等方面的內容。

一、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基層司法所擔負着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大量基礎性工作,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兩個方面的基本原則,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過普法教育讓公民瞭解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才能使公民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實習期間,從工作中接觸到案例瞭解到基層人民法律知識的嚴重匱乏和法律意識的欠缺,深感普法宣傳的重要性、緊迫性。在實習期間就普法宣傳開展瞭如:準備法制講座的資料、製做各種宣傳道具、出法制牆報等實際性的法制宣傳工作。面對基層農村堪憂的法律現狀,我實習所做的工作顯的如此杯水車薪。我們不得不考慮這麼一個問題:農民的法律意識應該怎麼樣去培養?經濟發展了,法律意識才能上去嗎?我們要不要針對農民進行一場思維傳播,用我們自己的聲音去傳播法律,這樣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考着。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斷努力。

二、 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

基層糾紛調解組織一般有三級,即:鎮調解中心、管區調解站和村調解委員會。鎮的司法調解中心是一個多層次,有多個部門(如派出所、計劃生育服務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辦、信訪辦等)參加的綜合體,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導作用。對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整、充實,提高調解委員會隊伍的整體素質,確保調解質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導。實習期間參加組織村調委會成員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人民調解卷宗的歸檔;對司法所人民調解卷宗進行歸檔的實際操作。從人民調解卷宗歸檔工作中瞭解到基層糾紛的一些特點:一是主體的多元化;二是糾紛類型的多樣化;三是糾紛多因小事引起。爲以後的工作積累了一定的知識儲備。

三、 法律諮詢

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是懷法所的一項重要工作,<蓮山 課件 >但在法律諮詢這方面的工作在實習中遇得比較。只遇到一起有關房屋買賣合同的諮詢,這或許和基層公民的法律意識的欠缺有很大的關係。不能因爲公民法律意識的欠缺而對基層法律諮詢工作的放鬆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強。在基層沒有法律服務所建制的情況下,司法所更應探索如何爲羣衆進行法律服務,幫他們排憂解難。只有在通過公民的切身體驗用法律維自己的權益後,才能更加提升他們的法律意識。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 安置幫教

安置幫教工作,是指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國家規定期間內的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管理活動。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幫教;二是對刑期釋解教人員予以就業前過渡性安置工作。

實習期間在安置幫教方面主要做了幾點工作:一是爲全鎮的刑釋人員建立幫教檔案;二是檢查落實幫教工作;三是對外出打工刑釋人員進行電話考查幫教。

刑釋人員作爲社會的特殊羣體,面對生活他們顯得比常人更艱辛。在與他們的接觸中發現他們誰都不願被排斥在社會之外,他們的內心其實很脆弱。他們需要更多的關愛,社會的寬容是他們最大的渴望;社會的公平是他們迫切的期待。安置幫教工作正是通過自身的努力,幫助刑釋人員減少他們迴歸社會障礙。讓他們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減少犯罪機率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他們爲自己曾經的過錯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他們贖清了他們曾經所犯的罪行。在法律面前他們和我們一樣平等,我們有何理由排斥他們?

五、 參與人民調解工作

人民調解,是指人民羣衆運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一種自治活動。它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規範爲依據,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說,促使他們互相諒解、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一種羣衆自治活動。“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司法所在基層人民調解中起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依法解決幹羣矛盾和各種熱點、難點問題,調處民間糾紛;指導村級調委會的工作;解決跨地區、跨行業的矛盾糾紛;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法制宣傳教育;解決矛盾糾紛,設立協調方案,調防結合,落實協調措施;承辦上級交辦的疑難問題,確保把問題解決在本鄉鎮內。

爲了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爲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司法所每個月都會在全鎮實施定期的矛盾排、調解工作。在實習期間有幸參加了司法所每月一次的定期矛盾排查、調解工作。在對全鎮進行的矛盾排查中還參與了人民調解工作,在工作中發現基層矛盾糾紛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財產債務、相鄰關係等方面。其主在成因在於對法律知識的不瞭解,往往在瞭解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後矛盾糾紛就會得到解決。爲此我在想:農村要怎麼樣的法律?我們送法下鄉,送什麼法?送《刑法》、《經濟法》?送最需要的法——與人民羣衆自身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通過實習還撐握了一定的人民調解工作的方法與技巧。首先,法律知識要系統撐握,知識面要廣才能應對各種複雜矛盾糾紛;其次,在調解工作中要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法”;再有,就是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情節以及原因是民間糾紛的五大要素。及時瞭解和掌握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類民間糾紛調解工作的基礎和前提。也可以說,掌握好這五大要素是調解好民間糾紛的最基本、最關鍵的技巧。

人民調解制度是我國特有的司法制度,同是也是社會安定和諧的“第一道防線”。基層人民調解的缺失將直接導致當事人之間矛盾的升級,最終矛盾演變成犯罪。不但當事人將爲此付出慘重的代價,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和諧。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對於擺脫司法的繁瑣、節省司法成本具有積極的意義。在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的過程中能使羣衆逐步拋棄“法”即“刑”的觀念,接受法律,形成法律意識。

通過爲期五週的實習瞭解了司法所的基本工作況。通過實踐對法學這門學科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法學做爲一門人文科學相對於自然科學更多了主觀性、社會性。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不得不考慮人的意識對工作的影響,解決問題時不能單從枯燥無味的法律條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撐握的前提下將法律條文結合法學原理,針對當事人的情況將其通俗化、人性化。在實際的工作中檢驗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用自己撐握的知識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積累了工作的經驗爲以後的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同時也讓我發現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處。在司法所實習中由於工作對象的不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規多而雜。這就要求擁有淵博的法律知識,對各種法律法規做到爛熟於胸。在學習法律法規時單從文字上往往很難準確把握並記憶。而通過實際案例的分析,有利於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在今後的工作學習中應注意改進方法。另外,在實際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對其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對於解決現實中的法律問題是必不可少的。對法律法規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體系、法律淵源等法理問題,在今後的工作學習中應對此方面的知識、能力做相應的加強。

畢業實習的結束意味着從此走上實際的工作生活,我的所學究竟能在其中起多大的作用?檢驗纔剛開始。有了這次實習經驗相信經後的工作生活走得會更從容些。

  篇三:法學畢業實習報告

一、實習目的任務

古人云:“君子欲訥於言敏於行。”意爲:“君子的修養要盡力使自己做到說話謹慎,做事行動要敏捷”。對於一個法學專業的大學生而言,這說明不僅要有相當精深的理論水平和良好語言表達能力,更要有強硬的實踐能力,才能適應目前激烈的社會競爭。“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實現理論自身的價值,也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使理論得以檢驗。同樣,一個人的價值也是通過實踐活動來實現的,也只有通過實踐才能鍛鍊人的品質,彰顯人的時代風貌。畢業實習是大學學習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課,也是大學學習生活的最後一項課目,也是大學生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

我的這次實習是從20xx年7月1日至8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進行的。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法院領導交辦的工作。在法官們的指導下,我開始熟悉這個行業並慢慢進入工作的狀態,對法院的運作的程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熟悉和體會。專業實習是法學本科教學計劃中的必修課程,是實踐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法學本科學生掌握系統的法律理論知識與技能,熟悉與掌握司法程序,理論聯繫實踐的重要路徑。在過去的三年裏,通過課堂知識的學習,我已經形成了初步的自己的法律思維,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識,對各法律部門的相關法律制度有較爲全面的認識。而且通過兩次第三學期的模擬法庭實踐,對若干類訴訟案件的司法審判過程有了較爲深入地體會。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學校是學校,社會是社會,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我們最終是要走出校園,服務社會。此次第三學期學院安排我們20xx級法學本科生進行畢業實習,所以我選擇法院進行爲期一個月的實習學習生活。

通過本次畢業實習,實現以下實習目標:⑴將在課堂上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今後的學習;⑵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⑶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溝通能力;⑷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想覺悟;⑸學會法院的工作運行流程,積累實務工作經驗,爲畢業後工作打下基礎。

在明確實習目標的前提下,我結合法院和個人實際情況的制定瞭如下實習任務:⑴熟悉法院的各項管理制度;⑵熟悉與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員相關的執業制度;⑶與法官和工作人員接觸和溝通,虛心求教;⑷運用網絡處理案卷檔案,使其管理自動化;⑸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做好祕書工作;⑹協助工作人員做好開庭前後的準備工作,開庭時認真旁聽;⑺不斷充實專業知識,拓展視野。

二、實習內容及其具體工作

由於實習之前我就已經明確實習目的和制定了實習計劃,這使得我在實習過程中有的放矢,積極主動尋找鍛鍊機會,並有得於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助,我的實習內容豐富多彩。這些工作有助於鍛鍊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後職業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一)學會用好法院辦公自動化軟件。

隨着信息技術在各個領域的廣泛運用,法院也實現了辦公的自動化,我國法院並且還建立了自己的內部網絡。辦案從頭到尾都網絡自動化了。一開始立案要輸入電腦,建立電腦檔案,其中也要若干次進行網絡化信息處理,審判完了要把檔案錄入。如果執行也會轉到執行,網絡記審理時間,不會超期,否則就輸入不了了。這都要求工作人員要有細心謹慎的做好各項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複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於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

(三)作調解、庭審、談話筆錄。

鑑於去年暑假的實習經歷,這項工作對我而言並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筆錄基本全部是電腦錄入,對於沒有學過速錄的我來說還真的跟不上,所以明顯的感覺到掌握速錄技術的重要性。不過據此我也明白了,該法院大多數的書記員並非科班出身但卻能夠進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她們所掌握的速錄技術。

(四)送達開庭傳票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所謂送達大多數情況下就是打電話把當事人叫到法院,然後將文件交給他們,告知他們權利義務,然後讓他們填好送達回證就行了。當然也有當事人拒領的情況,如離婚的被告方拒不領取,最後只好由我跟主審法官給送到家裏,但是送去之後當事人拒不簽字,我們又好說歹說勸了半天才勉強把字簽了。不過對於那件事,我一直覺得有點遺憾和愧疚。在現實中,即使當事人不領取相關文件,法院可以採用公告或郵寄的形式送達,還可以留置送達,所以這並不影響效力的發生。對於當事人來說,訴權是一種權利,但是在訴訟過程中的義務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說權利與義務總是像伴隨而存在的。送達看似簡單,但事實上與當事人打交道並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很多時候還要考慮到當事人的情緒問題,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簡單的工作。

(五)參與案件聽審。

案件聽審是本次實踐中身份轉變的機會,在從事其他工作時,我更多的是將自己當做法律工作人員對待,所以每件事上都會很謹慎出錯。但是聽審則不同,我將自己的身份換成一個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過程,而是以一種獨立於當事人、審判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並分析問題的合理性。摒棄合法性分析,從理性的角度看待問題,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收穫。但事實上,司法審判過程中卻是將法與理想相結合,將法與情相融合,最終達到社會效益與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聽審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糾紛案件、民間借貸糾紛與所有權確認糾紛,這樣讓我對物慾橫流的經濟社會有了新的更深的認識,所以聽審過程的所見所聞與所想對我都有很大的影響,讓我更現實更理性地去看待這個社會。

三、實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

(一)溝通能力欠缺。

學生在校期間,面對的是相對單純的同學間及師生間交往,學習的是抽象的法律概念及案例,法律概念及案例中的當事人均被抽象成爲一個虛擬的符號。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案件做出判斷需要的是合乎邏輯的法律推理。而現實生活中,一個案件中涉及的可能是若干個法律關係。當事人也不是案例中的某一個符號,而是一個個有血有肉、有情緒、有思想的人。一個案件所涉及的不單單是法律,而且涉及政治、文化、宗教、社會,等等。對一個案件做出裁判,不但需要考慮法律的規定,更多的還要考慮裁判結果的社會影響等因素。在案件做出裁判結果之前,法官需要與當事人進行大量的交流、溝通,瞭解當事人的想法、估量裁判結果可能引發的後果及相應的對策,而這些都需要一個良好的溝通能力,與學生在校的學習有很大的區別。

(二)學習的自主性、主動性欠缺。

學習不單單是學校內的書本知識的掌握,而且是一個畢生的事業。作爲個人,只有掌握了學習的自主性、主動性,才能不斷的提高學習效果,才能在工作中不斷的提高、不斷的進步。學習效果與學習動機有很大的關係,而這受到一系列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如原有的學習基礎、老師的指導、學習方法、學習習慣、智力水平、個人特點、健康狀況等。實習期間,我們應注重主動獲取知識、分析歸納、創造性思維和運用所學的知識去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要達到這些要求,必須改進原有的學習方法,自決、主動地學習。

(三)適應能力欠缺。

學生從學校到法院,面對着比學校複雜得多的工作環境、人際關係、學習壓力和形形色色的當事人,需要具有較好的面對實際工作的適應能力。

我決定在今後的學習中根據這次實習所得到的經驗,處理好課堂學習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及理論知識與實踐內容的關係。

四、實習收穫與體會

通過實習,我在實踐和理論上都有很大收穫。活生生的資料遠比課本更能啓發人,教育人。血淋淋的事實也更讓我深思。

第一,最明顯的收穫就是對訴訟程序的相關問題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掌握。法院的確是法學院學生在實踐中學習法律的最好的場所,尤其是在對程序法的掌握方面。因爲在法院實踐我們可以很直觀地學習和體會訴訟程序完整而詳細的過程,我們所學的訴訟知識是零碎的、是不繫統的,通過實踐,將我在學校學習的關於訴訟法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去進一步對應和細化。這更有利於我加深對訴訟程序方面問題的理解,這無論對於我以後從事法律實務工作,還是理論研究工作來說都是一種寶貴的經歷和積累。同時在法院進行的各項日常工作也是遵循程序的重要體現,分工負責,互相協調,互相配合,各項工作有條不紊。

第二,法學是一門社會科學,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實踐是學習法律必不可少的途徑。法律所要解決的都是些紛繁複雜的問題。這對法官有着很高的要求,因此法官要有一顆清醒的頭腦,理清各種法律關係。《法律帝國》中說法官是法律的喉舌,的確,作爲會說話的法律的法官,他們以自己的專業知識、睿智、勤奮來詮釋着法律,維護着法律的威嚴、公平與正義。剛開始實踐時,我閱讀了幾份判決書,裏面複雜的關係一會就把我弄暈了,而我們的法官卻能遊刃有餘,這種斷案的技巧是在不斷的實踐中日積月累形成的,但重要的還是要有耐心,善於去分析、去傾聽、去兼聽,這樣才能保證對案件做出最準確的認識。

第三,我在人際溝通能力也增強了。以前主要是在學校裏生活,接觸的人有限,生活也相對比較簡單。通過實踐生活,通過和不同的人的接觸和溝通,我明白了許多爲人處世的道理和技巧,在待人接物及與他人溝通交流方面的能力也有所增強。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次實踐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其實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就是一門藝術。在社會中你會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要期望每個人都是那麼的和善,也不要試圖去改變任何人,重要的是你如何去面對。用微笑打開尷尬的局面,用理智消弭緊張的局面,凡事能退則退,用寬容營造和諧的氛圍,纔會更有利於自己的發展。

第四,在實踐中我發現法律的宣傳和普及依然非常重要。雖然我國政府爲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有些案件事實清楚,一方應當履行某種義務卻不去履行,比如欠款合同糾紛,按照合同的要求,一方必須負給付義務而不履行,這種行爲的出現凸顯了一些人法制意識的淡薄。但另一方面,不計任何成本的訴訟也並非是理智的。德國 學者耶林在《爲權利而鬥爭》中寫到農民在自己的利益受損時,往往不惜成本去打官司,很有“爭口氣”的感覺,然而,在現代社會,作爲一個社會人,或者說更是一個經濟人,其每一個行爲都是有目的的,都是爲了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因而,不考慮任何後果、不計任何成本的行爲都是不理智的,精神享受固然重要,但伴隨物質匱乏的精神滿足又能持續多長時間呢。

第五,通過實踐,我對法官這個職業也有了更深和新的認識。法官是一個受社會尊重的職業,但工作壓力也是比較大的。因爲法官一直以來都是以一個強勢的社會角色出現,成爲民衆關注和評價的焦點,尤其是身處審判前沿的廣大基層法官,社會、民衆包括自身所處的團體都對他們有很高的要求與期望。另一方面原因是審判作風問題,基層法院由於案件多,心理壓力大,法官在工作中難免簡單粗糙,引起當事人的不滿。職業給法官帶來了普通人體會不到的精神與心理壓力。有些法官認爲,鑑於法官這一職業的特殊性,除非徇私枉法,法官應當享有根據自己對法律的理解進行裁判而不受追究的權力,否則,便可能使法官顧慮重重,影響獨立裁判。我認爲充分保障法官獨立辦案固然重要,但是絕對的權力會導致絕對的****,對法院和法官仍需要進行監督。但如何進行監督,如何建設一支精英化的法官隊伍,則是司法改革所要解決的問題。

五、實習總結

美麗的內蒙古草原令人神往,可惜韶光易逝,我還沒有“清醒”過來,實習的生活就不得不結束了。這兩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後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這一點在實習之前和實習之後都得到了肯定。這次實習還讓我懂得了爲人處世的態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謙虛好學又要適當肯定自己。我要感謝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感謝實習期間幫助過我的每一個人。雖然法學專業學生所面臨的法律現狀和就業前景仍然嚴峻,我自身面臨的問題也很多,但實習帶給我的啓迪讓我繼續堅定了法律信仰和職業追求。

在這次實習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沒有紮實的專業知識、沒有系統的知識構成,任何人幹好一件事都是空談。“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以爲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法院領導和工作人員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總的來說,我在這一段時間裏一直積極進取、努力鑽研、按時上下班,不斷地在各個方面調整自己、完善自己,注意培養自己的興趣以及團隊合作和人際交往的能力,把所有的熱情和時間都獻給了這次讓我執迷的法律職業。當然,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但我相信實習只要有收穫了,實習就是成功的。

兩個月的實習期,一晃眼就過去了,最深刻的體會就是現實跟書本的巨大差異,一件簡單的看似事情,真正做起來,需要的卻是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原來的我們,幾乎都視書本上的內容爲真理,很多東西都未曾付諸實踐過,只有真正去做這件事情的時候,纔會親身體驗到實際的難度有多大,也纔會從中意識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識的匱乏。實習是我步入社會前的第一課,教會我怎麼待人接物,如何處理各種事情。雖然在短短的兩個月裏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個側面,學習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但這些對於我是非常重要的。這次實習告訴我,在社會這個大學堂裏我還是一個小學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要抱着謙虛謹慎的態度,無論大小認真踏實的完成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通過這次實習,也使我從另一個視角開闊了視野,增長了見識,同時也在實踐中積累了各方面的工作經驗,爲不久之後正式步入社會的自己,做好一個萬全的充足準備。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衆、服務大衆,爲健全社會法治和依法治國服務的。畢業後我將爲建設我國的法治社會盡一份力,如果這是我的路,我將一如既往的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