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專業的法院實習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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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法學專業的同學利用假期在法院實習了一段時間,並寫了日記,下面小編就來跟大家分享一些法學專業的法院實習日記,歡迎閱讀!

法學專業的法院實習日記

  法學專業的法院實習日記(一)

XX年9月7日 晴

第一天的工作,庭長分派給我們兩位實習生的任務是整理檔案卷宗。這是個枯燥的機械性工作,也可以說是我們法學專業的學生實習的必經科目。說來似乎是很簡單的歸類,但每個卷宗都包括了立案審查表、受理通知書、應訴通知書、當事人身份證明、證據材料、筆錄、調解書或者裁定書、傳票、送達回證等文書,要按照規定順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書。由於老城法庭的案件比較多,因而工作量可以說是相當大的。

實習的第一天就在埋頭苦幹,時間悄然而逝,沒有特別的感悟,沒有動人的事蹟,一切都非常的順其自然。能夠儘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儘快進入角色,對我來說,是實習之初最重要的事情。就這個意義而言,第一天,很是成功。

老城法庭是澄邁縣法院的一個派出法庭,地方小,事情多,雖然分工不夠明確,卻也因此讓我期望着能在短短的實習日子中學習更多的東西。都說在基層法院特別是派出法庭實習,學到的東西比較多,一點也不假,在農村地區,民事案件涉及的金額一般都不是很大,但這些案件卻相對複雜。農村人維持交際的很多東西是不能拿到紙面上的,有許多信任和道德觀念而成的習慣作爲基礎,一旦這些習慣延續下來,但信任和道德破壞了,那麼這些問題是很難拿出來被證明的。生活事實更難恢復,法律事實更難認定。這樣的結果就是案件的高難度性和複雜性,並且其中糾纏了多種人際關係因素,盤根錯節,難以理清,這實在難爲法官了。

而曾庭長是一位十分有耐心的法官,他告訴我們在法院最常見的不是開庭,而是當事人和法官在一起聊。法官要苦口婆心,說話要有理有據,讓他們不斷反思,最終幫助他們解決問題。可是並不是所有的當事人都是那麼容易“馴服”的,很多該說的都說,該談的都談了,他們就不願意配合,期望儘早拿到法院的判決書。還有一些當事人之間積怨已深,打官司就是爲了爭口氣,他們當然不可能同意調解。這就要看法官的調解技巧了。

調解的方法技巧確實是一門學問,聽說老城法庭的案件調解的成功率很高,也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看來我也能夠藉此機會多跟庭長和其他的法官們多多學習一些調解的技巧了。

第一天收穫還是不少的,希望往後的日子能夠繼續加油,讓這次畢業實習成爲我本科學習生涯中的一筆寶貴財富。

  法學專業的法院實習日記(二)

早晨八點半,校車載着我們一堆即將失業的準畢業生駛向出了校園,今天是我們實習的第一天。駛過三橋,便進入了高新區的繁華世界,三頭兩轉,終於到了碉堡似的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了,下車的那一刻,我們都有一種緬懷革命先烈董存瑞的悲壯之情……

入了大門,穿過廣場,來到大廳,幾經周折始得入了那狹窄的小門,進入碉堡內部。與政治部的大姐開了個小會之後,我有幸分到了民三庭。

指導老師唐副庭長,沒想到簡單的介紹幾下之後,庭長就立即給我發了個艱鉅的任務:“這份判決書明天得宣判,我修改完了,你把它輸進電腦吧。”我翻了一下就暈了,二十多頁!!!但是爲了好好表現,我也就安安靜靜的坐在電腦面前,一個一個字的打進去了。一直到中午下班,還沒完成一半,庭長說:我先走了,我只有一片鑰匙,你要吃飯的話得保證這辦公室得有個人。我在想,這庭長也太摳了吧,第一次見面也不給個吃飯的時間給我指導指導。還幸虧雄哥他們來了個人替我守辦公室,不然我連午飯都吃不了咯……

中午吃飯之後,由於想好好表現,所以中午就在辦公室加班了,雖然這十多天一直這麼困,但實在是第一天不能鬆懈啊,哪知道忙了一中午還是沒搞完,庭長回來的時候問了我一句:搞完了沒?我真要吐血了,費力沒討好啊,任務太重,手太生,想好好表現都沒能力。庭長笑了笑:接着搞,明天三點之前搞完了就行了。誰知道臨六點下班的時候,還有三頁法條沒改完,不是雄哥,碩哥,沙姐過來催我,估計我還不知要忙到什麼時候去了。

在市中心陪碩哥轉了半條街買衣服,我也試了幾件,發現像我這種型男能穿得衣服還真不少,只是囊中羞澀啊,一個學期只買了一件T恤,哈哈哈……但我覺得倒挺驕傲的,最少我不覺得買衣服是件必需的事情,再說,我得爲我的xz之旅考慮呢。回來之後已經是九點了,三人在墮落坑的小攤上吃了盒炒飯,再每人喝了瓶啤酒,酒意便漸漸涌上頭了,實在想睡個大懶覺,但明早又得早起上班,在寢室漱洗畢,什麼也不想幹的就想睡了……

今天收穫最多的莫過於關於法律文書的知識吧,我始料未及的是法律文書的要求這麼嚴格,嚴格到一個符號,一種字體,字體大小,字間間距,稱呼,漢字數字,阿拉伯數字,空格等等一系列細枝末節的注意事項。我第一次真實的感受到做法官嚴肅形象與嚴格要求,每刪改一個地方我都生怕會對當事人造成什麼難以磨合的影響,每改變一句表達我都有一種掌握別人命運的沉重之感,雖然庭長始終對我說改錯改對都不會追究我的責任,但我始終感覺在如履薄冰。所以一整天都沒忙完這個判決。但總的來說來是收穫蠻大的,最少學到了不少實用性的東西。這個暑假不虛度……

  法學專業的法院實習日記(三)

早上六點起牀,勿忙洗漱完畢就背個包出門了,今天是實習的第二天,也是第一天正式上班,所以不能遲到。路上買了個饅頭邊啃邊跑,到校門口時恰好趕上107路公車發動,幸運啊……

趕到碉堡中院的時候,才七點四十,總算沒遲到啦,在電梯的鏡子裏竟然都發現自已的`眼睛腫的像大哭過一場。一進門,發現庭長早已經安坐於辦公椅了,庭長掏掏口袋拿出一片鑰匙:諾,幫你配了一片鑰匙,以後你就可以自由出入了。

上午的工作是接着昨天來的,還是昨天那份判決書,我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修改完打印出來之後,拿到庭長,庭長又檢查了一遍,還是有不少錯誤,又拿給我去補正,補正之後又讓他檢查,如此往復,我修改了四遍,他檢查了五遍,最後還是不敢肯定判決書沒有錯誤了。

已經將近中午了,由於下午就要就本案進行最後一次調解,庭長本打算如果調解不成就直接當庭宣判,最後出於判決書還可能存在錯誤,庭長不得不只準備調解書了,於是我的工作又轉向了製作調解書,還一份賠償義務方的協議書。

由於下午英明的庭長要求我當書記員出庭作調解筆錄,所以,我的午休時間又暴斃了,我查啊查,找啊找,發現調解筆錄不是像個錄音機一樣每句話都錄下來,而是簡單的幾句重點了,我有信心了,但還是沒準備休息。

約好三點開庭,結果被上訴人(被侵權人)三點半纔來,調解進行了兩個小時,雙方就賠償數額的問題進行了友好協商,各有苦衷,各作讓步,十三萬的賠償額減少到了十二萬,最後圓滿達成協議。離分別之時還互換名片,這樣的解決方式,我認爲是最圓滿不過了。

不過,讓我困惑的地方也不在少數,首先是當事人包括法官都說的是湘潭話,我不仔細聽的話基本上聽不懂他們在說什麼,另一個是,庭長在本案中確實起了一主持的作用,但是這種主持應該只限於引導他們談話的重點和中心不會轉移,而不應該是積極主動的去勸說應該賠多少,或少賠多少,但是庭長兩方面的都做了。

調解中間,在雙方僵持不下時,庭長單獨將賠償義務一方叫出庭外私自協商,侵權人回庭後的態度便稍有改變了,我不知道這在調解程序中是不是合法,但我應該能判斷庭長對侵權人說了什麼。鑑於我的實習身份,我也不好挑明。

然後就是庭長在雙方達成協議後,就催促雙方直接簽定了調解書的送達回證,這在程序上是明顯不合法的,雖然庭長這樣做節省了人力物力,且有效的避免了雙方反悔,但同時也剝奪了雙方反悔權,是明顯違反法律規定的。

這一次的調解很容易讓我聯想到了“公正”與“效率”的對立統一與法官的自由裁量權的問題。司法實踐中,都普遍的認爲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即認爲要讓當事人獲得正義,即使訴訟拖得太久也沒關係,公正相比於效率要重要。但是不記得誰說過:遲到的正義爲非正義,如果因爲拖延訴訟,當事人的權益就得不到及時保障。或者雙方因爲無止盡的訴訟而陷入纏訟的地步,最後一方賠得更多,另一方則因拖延而花費更大的成本,這也是不合理的。

我認爲,公正和效率也是統一的,考慮公正問題時不僅應當只考慮當事人的公正,還應該考慮司法公正和社會公正,這裏的公正其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利益”層面。如果一味以當事人爲重心而進行纏訴,不僅會浪費司法資源,同時對社會其他成員也是不公正的,因爲司法資源的浪費也體現了對納稅人財政的浪費。所以公正和效率的問題不能分開談的。

再就是,本次調解是十分成功的,當事人之間化干戈爲玉帛,還成了朋友。而且都對賠償的數額比較滿意,至於具體的判決數額,基於國家祕密,我也不能表說,判決書也因調解成功而淪爲一堆廢紙 。

但是對於庭長的多處違反程序問題我認爲也是無可厚非的。這裏是不是也涉及一個法官自由裁量和良性違法的問題呢,因爲如果法官只是坐在堂上板個臉只說這個不能講那也不能講,那法官還不如用個錄音機把自已的話錄下來,等到有必要了就按下播放鍵:這個不需再議……再說,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還是違法的呢,作爲一個法官,良性違法也是情有可原的,只要雙方當事人滿意,只要爭議能得到完美解決,手段的事情就不必考慮那麼多了。

所以,對於這次調解我很滿意,我也見識到了調解的魅力了,這是我今天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