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加拿大留學就業必知相關的基本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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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加拿大留學就業必知相關常識。如果你選擇去加拿大留學就業,就要提前瞭解一些常識,看看自己怎樣做最能得利。

去加拿大留學就業必知相關的基本常識

加拿大留學就業最低工資

各省的標準不同,以安大略省爲例,法律規定最低時薪6.85元。但另加小費的.工作,如酒吧、餐館侍應最低時薪爲5.95元。

加拿大留學就業工資扣款

法例規定僱主在發放薪酬予僱員時,必須提供工資計算的書面單據說明,並在其薪酬內扣除以下款項:

入息稅

就業保險金

加拿大退休計劃供款

法律規定之其他扣除項目

加拿大留學就業工作時數

一般僱員工作時數爲每天8小時,一星期5天共48小時。僱主也可向僱傭標準局(DirectorofEmploymentStandards)申請僱員每天逾8小時或者每48小時,而必須獲得僱員或工會的同意。僱員在連續工作5小時後,須有最少半小時的進膳時間。

加拿大留學就業有薪假期

主要的有薪假期有以下三類:

年假:一般僱員在服務滿12個月後,便可以獲得最少兩個星期的有薪年假,無論其爲一次或者以上,除非獲得僱主同意,否則必須在獲得放假資格後10個月內行使。

公衆假期:無論全職或兼職僱員,均須最少被僱用3個月,而且在假期前4個工作周內最少賺取了12日的工資,以及在假期前後均正常上班,纔可享用有薪公衆假期。

分娩及育嬰假期:僱員在同一機構工作滿13周後,即可享用17周的無薪產假,惟必須以書面申請連同證實懷孕及預產假的醫生證明一起知會僱主。僱員可選擇在預產期17周前或後開始放產假。若在產假期間出現難產、流產或嬰兒夭折等情況,僱員產假應在事件發生後6周或產假開始後17周結束,兩者之中以日期較遲者爲準。僱員在重返工作崗位時有權仍任舊職,且所獲薪酬六不得少於產假之前。另外,父母兩人都可享用連續18周的無薪育嬰假期,母親須於產假或嬰兒出生後開始計算,除非與僱主另作安排。父親與養父母則於孩子出生或領養後35周內使用。

加拿大留學就業解僱通知

僱主若要終止僱員服務,必須依法予以書面通知:

服務三個月以上者,須與一週通知。

服務一年或以上者,須與兩週通知。

服務三年或者以上者,以一年至少一週通知,通知期最少爲三週,以此類推,最長可達八週。

僱主也可以選擇以解僱金代替,數額應以僱員在通知期內所得薪金相同。僱員在解僱通知期內仍享有員工福利,直至通知結束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