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人員臨時生活補貼申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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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是國家財政通過對分配的干預,調節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活的一種手段,目的是爲了支持生產發展,調節供求關係,穩定市場物價,維護生產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利益。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困難人員臨時生活補貼申領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困難人員臨時生活補貼申領流程

一、補助的範圍和標準

本市已進行失業登記的低收入家庭成員中,申領補助當月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可以申領一次性3000元的臨時生活補助(以下簡稱臨時生活補助)。

臨時生活補助由各區財政就業專項資金列支。

二、申領發放流程

街道(鄉鎮)辦事處在接到生活困難失業人員的申請後,通過覈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相關信息系統記載信息,對申領人員的條件進行審覈。不符合條件的,街道(鄉鎮)辦事處當場告知申領人員原因;

符合條件的,將擬享受臨時生活補助的.失業人員名單在本街道(鄉鎮)辦事處公示欄公示一週。公示無異議的,街道(鄉鎮)辦事處將材料報送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複覈彙總,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審覈彙總情況,向區財政局提出各街道(鄉鎮)資金需求,區財政局根據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意見,及時將資金撥付街道(鄉鎮)。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區要高度重視臨時生活補助發放工作,將其作爲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8〕30號)的重要內容,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完善政策執行方式,加強補助資金監管,推動政策落地見效。

(二)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臨時生活補助發放的牽頭工作及對街道(鄉鎮)的指導工作,負責登記失業人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信息的解釋工作;各區民政部門負責低收入家庭成員信息的解釋工作;各區財政部門負責臨時生活補助資金的核撥工作。

各街道(鄉鎮)辦事處負責臨時生活補助的公告和宣傳工作,以及臨時生活補助的受理、審覈、公示和發放工作。

(三)各街道(鄉鎮)辦事處應於7月上旬完成轄區內生活困難失業人員的摸底調查、資金測算,並於7月20日前將摸底調查結果上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街道(鄉鎮)辦事處要採取信息系統比對和人工審覈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民政部門的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失業登記、低收入家庭成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等信息進行比對、審批。在經辦過程中,對遇到的特殊問題及時上報。

(四)各街道(鄉鎮)辦事處應設立並公佈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監督。街道(鄉鎮)辦事處應明確告知申請人如實填報申報信息,對虛報冒領補貼的,由街道(鄉鎮)辦事處負責追回補貼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