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暑假實踐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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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暑假實踐報告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暑假實踐報告範文

XX年7月14日,我們信息與機電工程學院的青年志願者在裴九雄老師的帶領下,來到了花都區雅瑤鎮開展了大學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雖然僅是短短的一天時間,但我們都增長了不少見識,真是受益不淺。

我們學院一共去了34人,分別成立了三個小組:調查小組、維修組和計算機組。計算機組當然就由我們計算機系的十個同學組成了。我們的主要任務就是在工商所門口旁邊的空地上,擺放我們從學校帶來的電腦,舉行電腦知識諮詢活動。現將此次實踐活動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我們到達了目的地,鎮裏的領導非常熱情地來迎接我們,並擺出了三張書檯供我們放電腦。心動不如行動,我們幾個人立即就分工合作,先把從學校帶來的三臺電腦擺好並連接好設備和電源線。但由於一時的疏忽,沒有注意到有一臺電腦是舊式的,需要輸入和輸出兩根電源線的,我們少帶了一根電源線。結果有一臺電腦就只能當擺設用了。這都怪我們來的時候沒有認真細心檢查我們要帶的東西是否帶齊。現在導致了我們的資源不能很好地利用,這也可算是一種資源的浪費了。細心、周到,對於我們辦好每一件事都是多麼重要,正所謂“差之毫釐,謬以千里”。如果下次再有活動的話,我們可都要記住這個教訓。在學習上,我們同樣需要細心周到。接着,我們就檢查設備的性能。其中一位師兄就提議:我們在電腦裏播放flash動畫,這樣就更吸引人們目光。可是,有的flash動畫是有聲音的,我們都沒帶音箱來,那不遜色好多嗎?怎麼辦呢?

還是,我們其中的一位師兄厲害!他將他帶來的耳塞連到了電腦上,然後,將耳塞用透明膠貼到了那個鎮領導爲我們準備用作宣傳的麥克風上。這樣,電腦裏播放的音樂就能通過耳塞線和麥克風擴大音量了。這真是會靈活運用!我們都應該向師兄學習,多注意身邊可利用的資源。

一切的準備工作都做好了。接下來的任務當然就是做好宣傳工作,讓大家知道我們這個活動並踊躍來參加了。我和幾個同學就負責派傳單,幾個師姐就負責掛好我們的宣傳旗,幾個師兄就負責回答別人提出的有關電腦的問題。也許是天氣太炎熱的緣故吧?街上的行人並不是很多,來問問題的人自然就不會太多了,僅有寥寥幾個人。但在這些人當中,我們發現大多數都是些小朋友,是一些小學生和初中生。我們爲了讓他們更容易明白電腦的原理,我們讓他們上機操作了,讓他們一邊操作一邊聽我們的講解。也許是小朋友的接受能力和領悟能力都比較高吧?還是我們的講解夠通俗易懂?那些小朋友很快就都懂得了基本操作。我們問了那些小朋友在課堂上有沒有學電腦。他們都說有,五年級開始就有電腦課上了。可見,電腦的普及教育已得到廣泛實施。小朋友們都黑黑實實的,很淳樸可愛,他們還說電腦課上,老師都是教打字的。我們從中發現電腦對於人們來說,影響也並不大,因爲“大人們”對電腦知識的熱情並不高。

我們曾問過一些路上的村民,他們都覺得電腦沒什麼用,他們知道電腦的用途並不多,僅是看電視、電影,聽音樂,和電視機的作用沒什麼兩樣。但他們並不知道計算機可是現代科技的頂尖潮流,它的功能比電視機要強大得多,它可縮短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可以實現家電的自動化等等,這都可以給我們的生活帶來極大的方便。這就更需要電腦知識能廣泛深入地得到普及,應該是“人人會用電腦”。

人們的生活好了,經濟能力強了,但科技沒有普及,生活的質量是很難提高的。希望國家政府對電腦的普及更加重視,不僅在學校加強教育,同時還要加強學前、學後的教育。如果我們的活動不只是一天,那就也許會更好一些。我們這些大學生,在學習之餘,也很應該做多點公益活動。像今天這樣的活動就很有意義,希望我們走了之後,當地的領導可以開設一個固定的地方供人們去問有關電腦的知識和加大宣傳。讓電腦可以得到更好的普及,這也是振興我國科技建設事業的很好的方案。相信祖國明天的科技事業會有突飛猛進的發展!

番禺區看守所的衛生和伙食情況就明顯改善,且每個倉內還有獨立的陽臺。這樣空氣的流通和在倉內人員的精神面貌會提高很多。致力於改善監所的`環境,有利於保障在押人員的基本生存權利,對於提高改造的效果會有積極的影響。當然由於時間先後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時間內都改善得一樣地好,但統一的設施和衛生標準的落實確是刻不容緩的,在押人員也是社會中的人,不能因爲身份的差異而置這種差別的對待於不顧,剝奪他們的正當權利,違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實際上也是對他們的考驗,對於那些因“疑罪”被暫時關押的人來說更是一種痛苦的煎熬。無可否認,現在的公安機關還存在着重口供,輕實物證據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關了再說”的措施,防止他們潛逃。也許這是打擊罪惡的需要,但由此也產生許多運用嚴刑逼供,“轟炸式”盤問等強迫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實物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如兇器上並沒有被告人的指紋,被害者的傷痕並不必然是該兇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員可能會在向檢察院提交證人證言時候避重就輕,“想法設法”連成“證據鏈”去支持對被告人的控訴。與家人和朋友的隔離,孤獨和絕望的心情滿溢,這種狀態下的人最爲脆弱,他們在看倉內正焦急地等待着法院公正的判決——有罪服刑,無罪釋放,了結心頭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每個人都是無罪的,他們爲什麼又不能得到公平的對待呢?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着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的心,他們每一雙注視焦急的眼睛都注視着事態的進展。作爲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負起的責任。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並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消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定。法院的責任在於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還記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婦女向我們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時的判決終於宣判了,她覺得多時的壓抑得到釋放,儘管她因故意殺人被判了死緩,但她仍然感謝我們,還說早離開不用再連累家人,對得起死者。一見到法院的人來了她就彷彿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絕地向我們哀求起來。每件案子的情況有不同,但當事人祈求這個社會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民羣衆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聖和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