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番禺2015年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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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城鄉居民醫保參保12月20日截止

廣州番禺2015年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截止時間

11月21日,區醫保辦在區中醫院門診大樓舉辦“廣州市城鄉居民醫保宣傳日現場宣傳活動”,就老百姓關注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辦法、參保時間、繳費標準、醫保待遇等問題接受羣衆諮詢。

據瞭解,從2015年1月1日起,我區原有的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將整合爲城鄉居民醫保,打破城鄉差別,實現城鄉居民統一政策、統一繳費標準、統一待遇。參保人需在2014年12月20日前完成參保,除符合中途參保條件等情況外,明年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參保登記申請。參保人如不及時參保將不能享受相關待遇。

目前,我區參加城鎮居民醫保3類人羣和新農合參合人員的籌資標準均不同。制度整合後調低城鎮居民醫保的非從業人員、老年居民的籌資標準,全體城鄉居民按籌資標準(518元/人·年),其中個人繳費152元,政府資助366元。

在繳費籌資標準統一的情況下,城鄉參保人的醫保待遇標準也將統一。包括醫保項目支付比例、住院起付標準、門診慢性病的報銷比例、年度限額等待遇問題,城鄉居民也不再存在差異,完全執行同一個標準。參保人蔘加城鄉居民醫保後,2015年1月1日起,全年可享受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住院、門診指定慢性病、門診特定項目、生育醫療待遇最高18.28萬元和大病保險待遇12萬元,合計30.28萬元。醫療保險實現城鄉統籌後,農民可在全廣州市範圍內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選擇範圍更廣,醫保待遇普遍有所提高,享受的服務更爲便利。

本次城鄉醫保政策“並軌”的一大亮點即在城鄉居民醫保的基礎上,建立城鄉居民大病醫保。大病醫保是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進行“二次報銷”的制度,即大病後其個人年度負擔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達到起付標準後,就納入大病醫保“二次報銷”範圍,與基本醫保一併實行“一站式”即時結算。大病醫保無需額外繳費,參保人只要足額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即可在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的基礎上享受大病保險待遇。2015城鄉居民醫保年度大病醫保最高限額爲12萬元。

爲鼓勵連續繳費,避免“有病就參保,沒病就不參保”,參保人連續參保2年以上不滿5年的,大病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3萬元(即15萬元);參保人連續參保滿5年的,大病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6萬元(即18萬元)。也就是說,如果城鄉居民參保人蔘保滿5年的話,大病醫保最高的報銷額度可至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