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長沙住房公積金補繳流程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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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住房公積金補繳流程

2014長沙住房公積金補繳流程詳解

根據《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錄用職工之日起30日內,持錄用職工的證明文件、職工身份證和經辦人身份證到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如因單位原因爲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可以申請補繳住房公積金。

長沙公積金補繳

【受理機構】: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管理部

【辦理業務】:住房公積金補繳

【諮詢電話】:0731-12329

補繳條件:單位因故漏繳住房公積金需逐月辦理單位補繳。比如因故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公積金等。

補繳資料:

1、《長沙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

2、住房公積金匯(補)繳變更清冊(繳交人數有變化)。

補繳流程:單位經辦人攜帶規定資料到單位繳交住房公積金管理分部辦理補繳手續即可。

補繳金額規定:

1、繳存比例:不得低於經批准的當年最低繳存比例。

2、繳存基數:職工年度月平均工資。

【補充說明】

1、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在發生合併、分立情形時,原單位應當爲職工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無力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在明確住房公積金補繳責任主體後,方可辦理合並、分立手續。

2、經批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應當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有條件的可以補繳降低繳存比例期間少繳的住房公積金。

3、覈定單位補繳緩繳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數額時,職工年度月平均工資按照單位或者職工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確定。單位和職工均無法提供證明材料的,按照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

【長沙公積金補繳問題解答】

一、我在長沙某某單位上班,已經上班2年了,但是公司只給我繳納了1年的住房公積金。我可以要求公司幫我補繳1年的公積金嗎?如何辦理?

【回答】:因單位原因漏繳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補繳。單位經辦人只需攜帶規定資料到單位所屬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補繳手續即可。

二、我們單位之前因效益補繳申請了緩繳,現在效益好起來了,希望幫員工補繳之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嗎?需提供哪些資料?

【回答】:根據規定經批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應當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需提供《長沙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等資料。

三、哪些情形可以辦理公積金補繳?如何辦理?諮詢電話是多少?

【回答】:根據規定因單位原因漏繳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補繳。單位經辦人辦理即可。詳情諮詢073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