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降低社保費率舉措解讀

學識都 人氣:1.56W

今年4月份,人社部和財政部下發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文件。有評論提到:降費率是表象, 背後觸及的是社保體系的結構性改革, 否則, 降費率將是不可持續的。 換言之, 作爲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要舉措, 降費率將面臨一系列制度結構上的嚴峻挑戰。

關於降低社保費率舉措解讀

降費率是表象, 背後觸及的是社保體系的結構性改革, 否則, 降費率將是不可持續的。 換言之, 作爲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要舉措, 降費率將面臨一系列制度結構上的嚴峻挑戰。

今年4月份,人社部和財政部下發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文件。在養老保險降低費率方面, 截至今年第2季度, 有17個省出臺了方案。降費率的初衷是降低企業成本,增強企業活力。對於養老保險體系來說,降費率意味着什麼?如何深刻理解這一舉措?

降費率將促使養老保險加快改革進程

從供給側改革看,降費率將加深人們對社會保險本質的雙重認識。

一是建立起成本意識。 改革開放幾十年來,社會保險制度的誕生與發展,動力幾乎完全來自需求側,於是,在需求管理佔統治地位的思維裏,待遇水平越高越好。但從供給側角度考慮時就會發現,它不僅是工人的福利,也是企業的重要成本, 甚至是一把 “雙刃劍”。在很多國家, “成本” 概念和投入/產出的分析框架早就有之,併成爲預測長期財務可持續性的主要工具。 例如, 美國的基本養老保險———“老遺殘信託基金” (OASDI) 的核心概念就是 “制度成本”。 它是指養老金支出和制度行政運行成本等。

二是在觀念上重塑社會保險的收支概念。“制度成本” (指養老金支出和行政成本) 派生出 “成本率”, 即指一年的制度成本支出佔當年的工薪稅基數的比例; 進而還有 “收入率”, 主要是指工人的繳費和利息收入佔當年工薪稅基數的比例。 收入率減去成本率爲負值, 意味着收不抵支, 就需要調整制度參數。降費率意味着減少收入,在支出爲剛性的條件下,就需一攬子調整參數,以改善制度供給的質量。因此,供給側改革改變的首先是觀念和概念,然後纔是制度本身。

既然養老保險問題主要是制度收支的平衡問題, 那麼, 降費率後這個矛盾將會尖銳起來。因此,正如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的,近期主要改革任務有三個:一是完善個人賬戶制度, 以加強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擴大繳費基數,提高制度收入,提高制度的財務可持續性;二是儘快實現全國統籌,以實現全國範圍的基金調劑,化解財務風險;三是實現精算平衡,這是評價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準。

從結構性改革來看,降費率具有雙重政策含義。一層含義是,降費率是對社保體系參數的調整,從穩定收入預期和保證消費需求的角度看,社保體系改革屬於中國的長期結構性問題;從企業財稅體系的角度看,減稅降費無疑也屬於經濟體系的結構性問題。 另一層含義是,降費率是表象,背後觸及的是社保體系的結構性改革, 否則, 降費率將是不可持續的。換言之, 作爲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要舉措,降費率將面臨一系列制度結構上的嚴峻挑戰。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社保改革的戰略部署,是實現以降費率爲主要任務的供給側改革的路線圖。

降費率要有長期意識

降費率不僅是權宜之計,還要有長期思想準備。因爲進入新常態後,我國經濟將進入中高速增長的通道,企業面臨利潤壓力,財政也面臨減收的壓力,對降費率要有長期打算。

這是因爲:其一,我國費率居高不下,在全世界的社保制度中名列前茅,要將降費視爲供給側改革的重要措施,將多年來沒有做到的改革進行下去。這是適應新常態的一項重要調整。腳步邁進新常態,腦袋也要跟着進入新常態。其二,我國經濟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始終居高不下,形成經濟的結構性問題之一,中央使用 “制度性交易成本”這個詞非常形象,判斷非常準確。毫無疑問,在這個方面,應有一個長期意識, 爲企業創造良好的微觀經濟環境,減輕經濟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增強企業競爭力。 其三, 費率一旦降下來, 就難以再恢復。降費率也有剛性,社會保險制度的繳費水平和待遇水平應有穩定的預期,如果在經濟景氣時繳費水平高,待遇水平也高,經濟不景氣時繳費率下降,替代率也隨之下降,預期就會受到極大影響,制度在供給側就會遭遇反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公報明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這一提法提醒我們,對降費率要有一個長期意識。

降費率對社保制度改革來說屬於參數性改革,但從適應新常態的角度看、從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經濟發展的大邏輯來看,屬於結構性改革。對養老保險改革來說,繳費率、贍養率和替代率這三個參數相互制約,調整一個將直接影響其他兩個參數。對於社保制度改革來說,尤其是對於現收現付制度來說,降費率是參數式改革。

近半個世紀以來,學界認爲養老保險改革有兩類改革,一類是結構式改革,一類是參數式改革。參數式改革就是調整三個參數,比如面對人口老齡化時, 很多國家提高退休年齡,其目的是爲了調節贍養率,調節贍養率的目的是爲了繳費率不提高,替代率不下降。而贍養率是出生率和死亡率決定的,因此,只能調整退休年齡,以此來間接調整制度贍養率。

如果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來看,問題就複雜了,這就不僅是參數式改革:其一,降費率屬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供給側的所有參數式改革均構成經濟運行的結構性改革;其二,在目前五項保險制度中,降費率幾乎都需要將調整制度結構放在首位,至少要同步進行, 或者說倒逼全面深化改革, 否則,將有可能引發財政風險, 最終引發需求側異動。因此,上述分析顯示,社保制度參數式改革,實質上構成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

降費率呼喚大力發展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

以降費率爲主要任務之一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方面爲第一支柱養老金改革帶來了巨大壓力, 另一方面爲全面推進已運轉12年之久的第二支柱養老金帶來了巨大動力,擴大企業年金參與率將成爲第二支柱下一階段改革和修改 《企業年金試行辦法》 的主要內容, 同時,也爲儘快出臺第三支柱養老金的稅優政策和制度設計帶來巨大推力。就是說,第一支柱降費率爲第二和第三支柱的發展帶來巨大空間。

與規模龐大的第一支柱相比,第二支柱規模實在太小,無足掛齒;第三支柱目前還沒有明確政策和制度設計,處於空白狀態。但實際上,在很多發達國家,第二和第三支柱養老金制度早已被視爲社會基礎設施的組成部分,與市政基礎設施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尤其是第二和第三支柱養老金制度,明晰的個人產權和量化的賬戶資產等特徵,使之在家庭財富中獨立出來併成爲一個重要部分。且看以下英國和美國家庭財富中個人養老金的`地位。

在英國,家庭財富就被視爲由不動產、實物財產、金融資產、個人養老金 (不包括公共養老金即現收現付的基本養老保險)四個部分構成。 截止到2012年底, 全英家庭財富淨值(財富總資產減去家庭債務, 如購房按揭和教育貸款等, 下同) 是9.5萬億英鎊, 其中, 不動產3.5萬億, 實物財產1.1萬億, 金融資產1.3萬億, 個人養老金3.6萬億 (含第二支柱)。 由英國家庭財富淨值構成可以看出, 養老金的重要地位,其規模非常可觀,幾乎是金融資產的3倍,是金融資產和實物財產的2倍多。如果剔除養老金,全英家庭財富淨值僅爲5.9萬億, 或者說, 英國家庭財富淨值裏有三分之一是養老金。 從養老金分佈來看,76%的家庭擁有個人養老金,其中,私人部門40%的僱員擁有個人養老金, 人均市值中位數爲2.4萬英鎊;公共部門僱員擁有養老金的比例高達85%,人均中位數高達4.3萬英鎊。

根據美國聯邦儲備銀行發佈的數據,截止到2015年6月底,美國家庭財富毛值爲99.99億美元, 減去家庭負債14.28萬億 (其中, 住房按揭9.4萬億,教育貸款3.4萬億,其他1.5萬億), 其家庭財富淨值 (含非盈利組織的財富) 爲85.71萬億美元。 在85.7億美元淨值裏,不動產24.6萬億,物質財富5.6萬億 (主要是耐用消費品和設備等), 金融資產34.4萬億 (主要是存款、 股票和壽險等), 養老金資產21.1萬億。 在養老金資產裏, 第二支柱企業年金資產是17.2萬億,57%的家庭擁有企業年金, 平均每個家庭22萬美元; 第三支柱“個人退休賬戶” (即IRA) 7.4萬億美元,34%的家庭建立了個人退休賬戶,每戶平均18萬美元。

英美兩國的數據顯示,在美國家庭財富的構成中,金融資產比重大大高於英國,是英國的三倍多,而養老金、不動產和實物財產卻比英國略低一些,或者說,美國的養老金財富大致佔其家庭財富淨值的四分之一左右,而英國佔三分之一強。

根據瑞士信貸發佈的 《全球財富報告2015》 的披露, 我國家庭財富總值爲22.81萬億美元,位居世界第二,僅次於美國;日本排第三, 爲19.84萬億美元, 英國第四, 爲15.6萬億美元,法國和德國分別爲第五和第六,家庭財富總值分別爲12.7和11.9萬億美元。 在我國家庭財富總值的22.81萬億美元中, 剔除債務7.9%, 家庭財富淨值爲21.0萬億美元,其中, 金融資產52.1%, 非金融財富47.9%。金融資產是減去個人養老金之後得出,不動產是從非金融財富中佔69.2%的比例推算出來的。

與英美相比,我國家庭財富淨值的構成有以下特點:一是存款佔比高,定期和活期合計佔金融資產的70.7%; 二是不動產佔比太高,財富流動性不好;三是個人養老金規模嚴重失衡,幾乎可以忽略不計。這三個特徵說明,我國家庭財富構成嚴重失衡,因此,應有針對性地通過調整稅收政策,調整家庭財富結構:一是個人養老金比例太小,應大力發展個人養老金, 個人養老金在家庭財富中屬於長期財富,回報率穩定,有利於家庭和社會的穩定,有利於國家長治久安;二是作爲家庭財富的重要構成,擴大養老金比重意味着相對縮小不動產佔比份額, 這是調整家庭財富結構的主要手段,其目的在於降低由於老齡化而導致的不動產貶值風險預期,使個人養老金成爲重要的替代性財富,真正發揮社會基礎設施的作用;三是利用稅收手段,吸引居民將銀行存款 “搬”到個人養老賬戶中, 這種財富在不同形式之間的“轉換”, 提高了回報率, 增加了居民財富總值,還爲資本市場提供了長期投資基金。

解讀社保費率下調三大焦點

1.社保“五險”哪些費率在下調?

目前,我國俗稱的職工社保“五險”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大類。記者梳理髮現,近期,已有上海、廣東、天津、甘肅、江西、北京等超過12個省市相繼出臺文件下調降低社保費率,而且主要集中在工傷、失業、生育“三險”。

業內人士指出,此輪社保費率下調,主要集中在工傷、失業、生育“三險”的原因,一方面是去年國務院常務會就明確要求下調這三項保險費率;另一方面,工傷、失業、生育等保險基金目前各地普遍收大於支、結餘較多,因此適當下調費率不會影響保險基金正常運行。

人社部公佈的數字顯示,目前我國社保費率爲39.25%,其中養老和醫保佔36%左右。對於各界普遍呼籲下調的養老和醫保費率,目前有上海、浙江杭州和福建廈門等地涉及。

南開大學社會建設與管理研究院院長關信平說,上海、廣東等地區屬於勞動力流入地。大量農民工都在務工地繳納養老保險等社保,養老保險基金轉移回保險待遇支付地時,只能轉移個人賬戶,以及統籌賬戶中部分比例基金,因此給上海、廣東等地留下不少結餘,因此具備下調空間。而不少勞動力輸出大省,基金收入相對較少,支付壓力較大,由此降低繳費比例空間不大。

2.社保費率下調是否會使待遇降低?

據業內人士介紹,當前“五險”基金徵收與待遇發放兩者並不直接掛鉤。社保待遇發放高低,主要取決於國家和各地已制定的待遇計發或報銷管理辦法,除部分基礎養老金待遇外,其他社保待遇與繳費費率高低並不直接相關。

記者採訪發現,當前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發放標準,主要與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密切相關,而醫保報銷主要與報銷範圍與報銷比例相關,均不涉及繳費費率因素。因此,只要現有社保待遇發放標準不改變,後期待遇就不會受到費率調整影響。

降低單位繳費費率對養老保險待遇也不會產生影響。目前,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根據基礎養老金計發公式,基礎養老金髮放高低主要取決於職工退休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和繳費年限三項因素,與企業或個人繳費費率高低無關。而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會受職工本人繳費費率影響,只有職工個人繳費費率下調,纔會影響個人賬戶養老金這部分收入。

記者採訪瞭解到,此次多地調整的養老保險費率,僅涉及企業繳費部分,個人繳費比例並未調整,不會影響個人賬戶養老金收入。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表示,考慮到維護參保人依法享有的保障待遇,在一些統籌地區階段性地適當降低費率並且主要是適當下調單位費率的情況下,在當期徵繳收入大於支出、或依靠財政補助或動用基金累積結餘可確保基金收支平衡的條件下,可以不降低個人的有關險種的保障待遇水平。

3.社保費率下一步怎麼降?

一些地方社保部門工作人員介紹,由於不少地區職工養老、醫療兩項保險基金常年收不抵支,因此這兩項保險繳費費率降低的難度較大,需要全國統籌協調推進。

“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提出,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一些受訪專家表示,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合併,意味着今後“五險一金”將精簡爲“四險一金”,同時也將爲醫保費率下調創造空間。當前生育保險覆蓋面並不高,且各地生育保險基金普遍還有結餘。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合併後,將擴大生育保險繳費面,基金結餘調節用於醫療保險支出,而且兩項保險合併也能降低運營管理成本。

還有專家表示,養老保險繳費比例要從部分地區下調,到全國範圍內全面下調,除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實現全國統籌外,還需完善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保基金機制,爲降低社保費率可能出現的收支缺口提供基金籌資保障。

金維剛表示,目前人社部等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由於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人口結構和養老保險基金收支以及積累結存狀況之間存在着顯著差異,這次全國統籌還不可能實現基金統收統支。因此,在該方案出臺並實施之後,全國各地養老保險費率的統一還需要經歷一個逐步調整的過程。

關信平表示,養老金實現全國統籌意味着廣東等基金結餘較多地區的基金,將調節到結餘少甚至收不抵支地區使用。預計養老金全國統籌後需設置一個過渡期,讓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不同費率,再逐步縮小差異到全國統一,“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得到各方支持、達成共識”。

據瞭解,制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辦法,目前也已列入相關部門今年的工作計劃。“國有資本如何確定劃轉方式,也面臨諸多挑戰。”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唐鈞表示,比如央企與地方國企國有資本如何實現差異化劃轉、劃轉比例如何確定等,這些難題都需要社保部門與國資管理部門充分協作,才能確保國有資本劃轉確實能起到充實社保基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