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傷保險賠償標準是怎樣的?爲了讓南京市民更加了解這番的內容,下面蒐集了南京工傷保險賠償標準,以供參考!
一、南京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南京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標準最新調整
傷殘等級爲一級至四級的工傷人員在原享受傷殘津貼標準基礎上調整,一級每月增加409元,二級每月增加367元,三級每月增加340元,四級每月增加314元。另外,護理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也在原基礎上調整。
調整後的.工傷保險賠償標準爲:
1、傷殘津貼
一級傷殘津貼低於2783元/月的補足到2783元/月
二級傷殘津貼低於2628元/月的補足到2628元/月
三級傷殘津貼低於2474元/月的補足到2474元/月
四級傷殘津貼低於2319元/月的補足到2319元/月
傷殘等級被鑑定爲五級至六級並已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在其應享受傷殘津貼的標準基礎上分別按照本次四級月增額的90%和85%進行調整。
2、護理費
工傷護理等級被評定爲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爲2706元/月;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爲2164元/月;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爲1623元/月。
3、供養親屬撫卹金
工亡職工配偶的撫卹金在原基礎上每月增加166元;
工亡職工其他供養親屬的撫卹金在原基礎上每月增加136元。
二、南京工傷保險賠償條件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職工經治療醫療終結期滿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在30日內向單位所在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鑑定爲1至10級傷殘的工傷職工。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因工傷死亡的工傷職工
傷保險待遇申領(工傷醫療費報銷)
1、認定爲工傷職工
2、職工工傷醫療終結期滿不需做勞動能力鑑定的。
三、南京工傷保險賠償材料
工傷保險賠償醫療費申報材料
1.職工工傷待遇申請表(需貼工傷職工照片、用人單位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
3.工傷職工身份證複印件。
4.診斷證明原件或複印件。
5.門診、急診病歷原件。
6.門診處方底單(手寫處方需有醫院加蓋專用章)。
7.醫療費收據原件。
8.住院治療的提供住院病歷(包括住院志、出院記錄、醫囑、各項檢查報告等)、費用清單。
9.交通事故認定書(因交通事故發生工傷的提供)。
10.再次治療、轉外就醫的填報相應審批表。